边际效用与效用率
黄焕金
“边际效用”是物品主观效用的边际性,是物品消费者在消费物品时所感受到的(最后)一个单位物品的效用程度。对于这个概念,我们可以构思出另外一个概念与之对应,这个概念称为“效用率”,即一个单位的物品量在消费它的某个人那里所产生的实际效用程度,也就是单位物品量在某个人那里所产生的理化性质与功能对人的实际客观满足程度。虽然同是“一个单位物品量”,“边际效用”是主观性的东西,“效用率”则是客观性的东西。比如,在各种相同条件下,一个人的身体(细胞组织)需要300毫升水就可以解渴,另外一个人的身体(细胞组织)则需要400毫升水才解渴。这说明水在前者那里比在后者那里具有更大的效用率,只需较少量就可以产生较大实际效用程度,从而满足相应需要。边际效用与效用率之间具有特别有意思的关系:如果一个物品在某个人那里的效用率高,则由于物品容易使人满足,所以其边际效用反而低;相反,如果效用率低,则其边际效用则高。比如,如果某种药品对患者病情敏感,则只使用一点药品就可以满足需要,此时,少量药品就可以使其在患者那里的边际效用较低;相反,如果药品的效用率低,需要使用较大剂量才起作用,于是药品的边际效用较高。因此,同等量的物品,如果效用率高其边际效用则低,相反,如果效用率低则其边际效用就高。通俗地说就是:越“无用”之物所感到需要的程度就越大,越“有用”之物所感到需要的程度反而越小。这实际上是对“边际效用”太过强调主观性的一种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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