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也有多少之分的。只符合自然规律的是我所认为的人类的最大的自由。
我认为,整个物质世界的运动法则可以归结于一个唯一的自然规律。而当第一个有意识的人类个体出现时,整个物质世界便被一分为二。这就是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的第一次分裂。而当越来越多的人类意识个体的出现,世界便被分割为无数的分裂世界。一个世界都有着一个运动法则。而每一个个体的价值判断都从属于最具力量的自然规律,可以理解为自然规律的一个子集。
可以这样理解,按照自然规律来说,每个人都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完全可能在一堆火焰上炙烤三十分钟然后转变为一堆炭化物质也可能不发生这种情况。但是按照每一个人的价值判断来说,他首要的价值是维持其自身的存在,所以他绝对不会作出上述第一种行为,而会选择其相反的行为。自然规律可以看成一系列的条件选言命题。类似若P,则Q;若非P,则非Q这样的形式。而人类个体的价值判断由于有了某些约束,致使其不能接受其中的某一分支所产生的结果,所以这个命题就被限制为了若P,则Q,而抛弃了另外不利于自身的选择分支。
只要你是一个需要维持自身存在的个体,你肯定就不是绝对自由的,因为你受到了“维持存在”的约束。即使象“自由”这样的价值也是如此。如果一定要按照自己的价值判断自由地进行选择,那么就已经受到这个判断的约束了,因为它本身也是一种价值判断而已,自由也不是那么神圣的。
但是按照受到约束的多少或者我们还剩下的选择空间的大小,我们是可以区别自由度的大小的,不是么?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那是不是说我们都是囚徒呢?我觉得我们似乎比牢房里的犯人享有着更多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