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和其它价值理论一样,试图解释商品价值的来源。
商品的价值就是能够相互交换的商品中等值的、共同的东西。
把价值来源解释为人类劳动,本身没有问题。但在下结论之前,应该进行论证,在下结论之后,应该放在实践中去检验。
马克思当年是这样做的,但他之前的论证不充分,之后的验证有很多漏洞,因此,劳动价值论不能成立,人类劳动不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来源。
但是,马克思经济学的捍卫者们忘记了“人类劳动是价值来源”这个观点本身需要接受检验,现在却把它当做绝对真理,反过来衡量现实中商品的价值:
生产时投入了人类劳动,就说其产品有价值;
没有投入人类劳动或投入的少,就说其产品没有价值或价值小。
这完全是本末倒置。
甲企业每天生产的产品比乙企业多一倍,显然前者创造的价值比后者多一倍。但马克思经济学的捍卫者后来一打听:啊!甲企业是用机器生产出那么多产品的?那就没有价值了!
这是不是很荒诞?
因为甲企业投入的人类劳动少,就说其产品的“个别价值”低,但问题是市场上并不按照“个别价值”进行交换,而是按照“社会价值”、“交换价值”,按照实实在在的产品进行交换的,强调“个别价值”有什么意义呢?这种经济理论又有什么存在价值呢?
你花费了一整天的时间做出了一锅馒头,一家现代化企业用一整天时间造出了一辆汽车,你能够说:“我的馒头的‘个别价值’和你的汽车的‘个别价值’一样大,我们交换吧!”
即使别人不把你当神经病打出来,你自己也不好意思开口吧?
所以,在研究劳动价值论之前,我们首先要复习一下如何分析问题、如何进行科学研究等最基本的学术常识。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