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本中讲风险的时候,一般举例火灾。
这个例子说,假设某个“社区”大自然会产生两种结果,一种是发生火灾,一种是不发生火灾。
为了降低灾难发生对于受害者的影响,社区可以有两种做法:
做法一规定:所有住户均投入一笔保费以成立一个火灾救助基金,这样一旦火灾发生,就从这笔基金中提取某个份额发给火灾受害者。
做 法 二: 与做法一的事前交保费的规定相反,我们现在假设这个社区规定,火灾一旦发生,所有住户就交一笔费用(事前规定好),然后把这所有住户缴纳的费用,或者费用的一部分发给受害者。
做法一与二的差别仅仅在于,前者是事前(火灾发生前)住户交保费,而后者则是火灾发生后,住户才需要交费用。
我们先来分析做法一,对于参加保险的人来说,这里涉及到两种重要的状态,一个是火灾的发生,一个是保费的缴纳(即参保与否)。火灾的发生是未来的事情,是不确定的事情,而缴费则是现在就得做出的选择,是确定的事情。而且如果决定缴费的话,损失是确定的(缴的保费),虽然数目相对较小,但是参保所带来的火灾发生的获益却是未来的。
西谚云:“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就是说未来的不确定的东西,即使名义上,表面上看起来更有价值,也不如当前的确定的东西有假期。金融经济学里面也认为未来的一块钱是不如当前的一块钱值钱,未来的一块钱要打个折扣。我想这也许就是我们学生在上学时候,不情意缴纳某些保险费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把?
但是做法二却不存在做法一的上述麻烦。但是,现实中存在的却偏偏是做法一,但做法二为什么在现实中不存在?对这个问题,我有点疑惑,为什么非得事前交一笔保费呢?这里有多少玄机呢?或者说有多少猫腻呢?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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