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把价值定义为一种有用性,也就是普通人潜意识默认的价值定义。这同样存在问题,有用性是一种客观存在,并不依靠个人去创造,人只是改变物质所具有的形态,而有用性是此形态下的客观存在,在这样的逻辑下同样“创造价值”也是说不通的。
(假如商品能说话,它们会说:我们的使用价值也许使人们感到兴趣。作为物,我们没有使用价值。作为物,我们具有的是我们的价值。我们自己作为商品物进行的交易就证明了这一点。我们彼此只是作为交换价值发生关系。现在,让我们听听经济学家是怎样说出商品内心的话的:
“价值〈交换价值〉是物的属性,财富〈使用价值〉是人的属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价值必然包含交换,财富则不然。”“财富〈使用价值〉是人的属性,价值是商品的属性。人或共同体是富的;珍珠或金刚石是有价值的……珍珠或金刚石作为珍珠或金刚石是有价值的。”
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化学家在珍珠或金刚石中发现交换价值。可是那些自命有深刻的批判力、发现了这种化学物质的经济学家,却发现物的使用价值同它们的物质属性无关,而它们的价值倒是它们作为物所具有的。在这里为他们作证的是这样一种奇怪的情况:物的使用价值对于人来说没有交换就能实现,就是说,在物和人的直接关系中就能实现;相反,物的价值则只能在交换中实现,就是说,只能在一种社会的过程中实现。在这里,我们不禁想起善良的道勃雷,他教导巡丁西可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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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长得漂亮是环境造成的,会写字念书才是天生的本领”。)物的有用性是一定形态下的客观存在,人们只是改变物的形态,物质是守衡的,怎么能“创造”所谓的有用性呢?
同样把价值定义为一种劳动,只要劳动时间不变,社会具有的价值就是守衡的,而改变劳动量的是具体的劳动者,不是所谓的劳动。
因此劳动创造劳动价值论定义的价值,同样说不通。《资本论》根本就没有“劳动创造价值”的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