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jx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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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事] 农民工考研笔试面试第一被拒录 曾给老师下跪20多分钟 [推广有奖]

141
jahguleth 发表于 2010-8-29 15:15:09
兰州大学在答辩状中称,学校录取检查过程中,发现了滕为“往年作弊考生”,并获知了滕于2008年在北京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被认定作弊的情况,但滕在考生报考信息“奖励处分”一栏中,并未填写相关作弊情况,在复试时也未主动陈述此事,当校方对其进行询问时,方才作出说明。在之后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自述材料中,滕再次回避了此事,因此,校方研究决定,该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建议取消了拟录取资格,并书面报告了省招办。兰州大学认为,取消滕汉昱录取资格的决定,是根据教育部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法规依据正确,且程序合法。”
这个故事虽然听上去很残酷,但兰大做得对!另外,考研也并非事业唯一的出路。

匿名网友
142
匿名网友  发表于 2010-8-29 15:19:29
137# lijipercy
我说的正是此事。你和他讨论的时候,确实不知道他是谁,就算给你看了链接,你依然不知道他是谁。因为那时候你才3岁,不知道不是你的错。


你明白我为什么要强调3岁么?因为你出生后3年,中国发生了大事。这件事情与那个考生替人考研一样,是社会的耻辱,而不是个人的耻辱。


你觉得他应该坚守气节,贫贱不移,对不对?没有错,我们小时候接受的道德教育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贫贱不能移”。

fujo11的意思很清楚,人要吃饭,人要活着,这才是最起码的底线。活都活不下去,高尚还有什么用?

你说抗战的事情,没错,为国捐躯的将士们应该得到我们的尊重,他们确实死得英勇。但你看看用鲜血换回来的江山给了谁?这些烈士有没有死得其所?

我的理解,fujo11说人要先活着,并且说你接受的教育有问题,主要是针对洗脑和愚民教育。几十年前,人们没有饭吃,都四处去要饭了,要饭是唱的快板书还是歌颂那时候的政策。你不觉得很讽刺么?

好了,扯得太远。那个考生替考有错,处罚是自然的。他已经被停考一年,接受过了处罚。剩下的事情,在法理的模糊地带,属于“可判可不判”的范畴。替考的处罚是停考一年,并非终身不得录取。既然2年之后,他考分达到了录取标准,他就应该被录取。至于考试作弊的前科,有关部门的档案里永远会记着,对他本人已经是很大的惩罚了。假如教育的目的是惩恶扬善,那么惩恶的程序已经走完了,现在到了扬善。正因为有这个前提,才有人提出是否可以宽仁为本,让这个位学生有机会圆梦。

匿名网友
143
匿名网友  发表于 2010-8-29 15:23:48
138# lijipercy
呵呵。我可没有说过自己高尚。

你没有觉得自己绝对正确?

那我们来看看你的发言好么?

lijipercy 发表于 2010-8-29 14:12
fujo11 发表于 2010-8-29 11:28
77# lijipercy
================
不要非此即彼。
如果任何人饿晕了,偷了一块馒头吃,那就理所当然,不必愧疚。
你们这些学生,被中国教育的迷魂汤灌傻了:生命高于一切,
本是自然规律,你们连这些都不理解了,可悲啊!
请不要倚老卖老!~
你怎么知道我是学生?你又怎么知道我仅仅接受了中国的教育?不要觉得辩论不过别人就去打击整个群体!
难道您是一直接受外国教育来着?在您的身上看不到中国教育的影子?
别拿着“生命高于一切”的幌子来为所欲为,再说了这个农民工兄弟真的到了要失去生命的地步了吗?

我不知道您接受的是哪个国家的先进教育,在您的思维里,贫穷的人就可以不遵守法律、不遵守道德,这就是您所说的“自然规律”!哈哈……




lijipercy 发表于 2010-8-29 14:16
90# josejose

说的好!
真不知道这个fujo11是怎么想的,什么思维?


144
liquidation 发表于 2010-8-29 15:24:59
学习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清算的投机

145
lgqman 发表于 2010-8-29 15:26:59
没有什么意思

146
hhddll 发表于 2010-8-29 15:29:01
重庆某的综合经济研究单位的就有一个兰州大学培养出女学生,是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的,水平又不高,但思想品德及差,为了达到目的,把自己肉体卖了,得单位的好处_老大全给她.呵呵

147
lijipercy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8-29 15:32:07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8-29 15:19
137# lijipercy
我说的正是此事。你和他讨论的时候,确实不知道他是谁,就算给你看了链接,你依然不知道他是谁。因为那时候你才3岁,不知道不是你的错。


你明白我为什么要强调3岁么?因为你出生后3年,中国发生了大事。这件事情与那个考生替人考研一样,是社会的耻辱,而不是个人的耻辱。


你觉得他应该坚守气节,贫贱不移,对不对?没有错,我们小时候接受的道德教育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贫贱不能移”。

fujo11的意思很清楚,人要吃饭,人要活着,这才是最起码的底线。活都活不下去,高尚还有什么用?

你说抗战的事情,没错,为国捐躯的将士们应该得到我们的尊重,他们确实死得英勇。但你看看用鲜血换回来的江山给了谁?这些烈士有没有死得其所?

我的理解,fujo11说人要先活着,并且说你接受的教育有问题,主要是针对洗脑和愚民教育。几十年前,人们没有饭吃,都四处去要饭了,要饭是唱的快板书还是歌颂那时候的政策。你不觉得很讽刺么?

好了,扯得太远。那个考生替考有错,处罚是自然的。他已经被停考一年,接受过了处罚。剩下的事情,在法理的模糊地带,属于“可判可不判”的范畴。替考的处罚是停考一年,并非终身不得录取。既然2年之后,他考分达到了录取标准,他就应该被录取。至于考试作弊的前科,有关部门的档案里永远会记着,对他本人已经是很大的惩罚了。假如教育的目的是惩恶扬善,那么惩恶的程序已经走完了,现在到了扬善。正因为有这个前提,才有人提出是否可以宽仁为本,让这个位学生有机会圆梦。
哈哈,我3岁时候发生的事情,我在上大学的时候也搜集了许多资料,也有所了解、有所研究。当然了,我毕竟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即使有一些资料,但毕竟还原不了真实的历史。在这里我不想对那年的事情发表任何评论,我只想说,我们的祖国正在日益强大,人民的生活水平正在逐步的提高,所有的夙愿都要一步一步地来,苏联的休克疗法已经证明失败了,我们需要的是渐进式的改革,并且我们的老百姓也看到了希望。我相信我们的祖国未来的前途是光明的,这一点我深信不疑!

关于这件事,你说的也有道理,不能永远的不给他改过的机会,但是我觉得兰州大学的做法也无可厚非。

148
lijipercy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8-29 15:35:49
145# Anonymous

“匿名”和“fujo11 ” 本来就是一个人,为什么要如此“费尽心机”呢?

不和你绕了,没意思!

149
rendongdong55 发表于 2010-8-29 15:36:14
zhge这个问题不好说。。。。。。。。。。。。。。。。。。。。。

150
roner 发表于 2010-8-29 15:37:16
这标题有点博取同情心的感觉,做错了事情还要掩饰,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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