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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佶:主义方法主题(节选)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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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李昆华 发表于 2005-1-8 01:09: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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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概念运动为核心和主体的抽象思维方式的统一
系统抽象是由一系列具体的思维活动构成的,这些思维活动都是有内容的,即对经济矛盾现象的概括。在思维的进程中,又有其层次、步骤和程度,思维活动因此而表现为不同的形式或方式。这是统一的思维过程的形式,是与其内容相统一的。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研究,归结起来,就是对揭示和论证经济矛盾过程中思维形式的内在联系的探讨。与作为对象的经济矛盾相对应,研究者的思维过程也是矛盾运动,也要依循辩证法对其进行探讨。而辩证法又只有贯彻于研究者的思维方式中,才能成为方法。 政治经济学研究,是运用抽象思维的能力对占有的现象材料的反复探讨和论证。这个思维过程是由逐步发展的步骤和环节构成的,其中各个步骤和环节都表现为一定的思维形式。在逻辑学上,把这些思维形式做了一个总体的一般规定,这主要有:概念、判断和推理,以及比较、分类和论证等。从总的发展趋势看,各思维形式中,能够成为核心和主体的,还是概念。 概念之所以能成为系统抽象的核心和主体,就在于它自身的特点和属性。政治经济学的概念是反映经济矛盾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它反映着经济过程各种规定性的统一。概念的这种特点,是它能够凝结其他思维形式活动成果的基础。 概念还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它的积累性。在所有的思维形式中,只有概念具有这种属性。政治经济学的概念既凝结了研究者本人的全部研究成果,又是后人承继这一成果,在批判中进一步发展它、充实它的前提。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是服从于经济矛盾规律的具有统一目的的系统思维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思维形式不可能象在形式逻辑教科书中那样各自独立,而是系统抽象的必要因素,也是系统抽象法在不同阶段所采取的形式,它们也必然围绕概念运动这个核心和主体,发挥自己的作用,这些作用也都必然凝结于概念运动这个主体。

概念的内涵

政治经济学概念的种类和层次
概念的种类和层次,是逻辑学上的一个重要问题。关于概念的分类,形式逻辑学比较通行的意见是分为八类:单独概念、普遍概念、集合概念、非集合概念、正概念、负概念、相对概念、绝对概念。这种分类,基本上还是以既定概念为前提的静态的划分,它并不表示概念的规定、展开、改造和完善,以及转化,因而也就不能说明政治经济学概念在运动中的联系。再者,这种分类也很繁琐,不利于作为方法论在研究中的掌握和运用。 我们所要进行分类的政治经济学概念,是按照系统抽象法所规定、改造和转化的,它们是统一的,即对统一的经济矛盾系统的总体概括,但也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既在于经济矛盾系统的内在差别,也在系统抽象过程的阶段性。根据这两点,我把政治经济学的概念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抽象概念,一类是具体概念。抽象概念与具体概念的区分,是由经济矛盾系统中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决定的。 将政治经济学概念分为抽象的和具体的两类,不仅是与经济矛盾系统相适应,而且是与系统抽象思维进程相一致的。 概念的层次是对概念分类的展开和补充,它是经济矛盾系统的层次性和系统抽象的层次及其阶段性的集中反映。在本书第五章,我们将经济矛盾系统分为八个层次,这是划分政治经济学概念层次的基础,但并不等于说政治经济学概念也划分为这八个层次。对于一个特定研究范围来说,其层次又可根据系统抽象的逻辑进程,做进一步的划分。 对政治经济学概念层次的划分,是服从于揭示经济矛盾本质,说明其现象的系统抽象过程的,一般地说,不论划分多少层次,其在总的体系中的关系,都是抽象与具体这两个分类的展开,它们的联系和运动,也是按照从抽象到具体的概念转化这个逻辑顺序的。 在每个体系都有一个核心概念的前提下,每一个概念层次也都有一个核心概念。各概念层次中又有一个核心的层次,而核心层次的核心概念也就是整个体系的核心。整个体系的核心概念是对本研究范围基本矛盾本质的规定,而各层次的核心概念,又是本层次经济矛盾本质的规定。各个层次中,其他概念都是围绕核心而规定的,各个层次间,又都围绕核心层次及其核心概念。这样,把握住各个层次的核心概念,也就是理解整个概念运动及其体系的关键。

政治经济学的概念,是由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构成的,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规定概念以及探讨全部概念运动的首要环节。将概念分为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是形式逻辑长期研究的结果,在形式逻辑史的各个阶段,都有对概念内涵和外延的探讨和规定。 政治经济学概念的内涵,是对其所概括经济矛盾本质属性的规定,外延则是对本概念概括的经济矛盾范围的规定。 从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历史及现实研究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在长期的抽象思维过程中,逐步明确的,而且是相互制约着的。内涵的规定进展一步,对外延的划分也就明确一步,同理,对外延的明确,也会促进内涵的规定。 政治经济学概念内涵和外延规定中的进展,是与实践及经济矛盾的发展密切相关的。不仅在概念的规定上,而且概念的展开、改造、完善、转化等环节,抽象思维所针对的,也主要是内涵和外延。 政治经济学各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在统一的系统抽象过程中才发生关系的。抽象概念与具体概念的关系,是相互转化、相互包含的,因而其内涵与外延并不象形式逻辑所说的那种反比关系,而是正比关系,即抽象的概念不仅外延比具体概念大,而且其作为对各具体概念的概括,内涵也更为深刻和丰富。 运用系统抽象法来规定政治经济学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则必须也必然是与概念的运动及其内在联系相统一的。以《资本论》为例,其逻辑主体上的抽象核心概念是剩余价值,它的规定并不是与利润、地租、利息等具体概念相脱节的,而是建立在这些具体概念的规定和不断改造的基础上的,因而它在外延上是包括这些具体概念的,在内涵上又是对这些概念本质一般属性的概括。其内涵不仅不空洞、不贫乏,而且比那些具体概念更充实和丰富。也正是由于这一点,才有可能在剩余价值概念的展开过程中,将其内涵转化为各具体概念的内涵,并明确具体概念的外延,形成一系列的概念转化,并据此建立起科学的论述体系。 在概念内涵与外延及其关系这个看来简单的问题上,不同的方法论区别是很大的,注意这种区别,严格遵循系统抽象法的有关原则,是进行概念规定的基本要求。

概念的规定

[ 作者:刘永佶 转贴自:主义 方法 主题 点击数:27 更新时间:2004-11-29 文章录入:admin ]

这是政治经济学概念运动的第一个环节,也是基本形式。对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来说,规定概念是从“无”到“有”的过程,抽象思维在这个环节上所要处理的,是对大量现象材料的有步骤的概括,逐步从中得出本质性规定。在长期的政治经济学研究过程中,一个新概念的规定,是对某一经济矛盾认识的集中反映,而这绝不是由某一个人单独完成的。 政治经济学概念的规定,是各种思维形式统一作用的体现,各思维形式的关系和作用程序,不可能像在逻辑学教科书里那样,各自平列或成双成对地构成若干“对立统一体”,而是服从于概念规定的需要,按照系统抽象的进程来安排的。这个程序的基本形式是:比较--分类--归纳--分析--综合--定义--语词表示。下面,我们就探讨它们各自的作用及其相互关系。 比较。是随对经济矛盾的感知立即出现的理性认识的初级形式,也是基本的形式。 分类。分类这种思维形式所起的作用,是把已经认识到的各种个别经济矛盾现象做出总体性的初步认识。 归纳。分类是对比较的一个总结,通过分类,使研究者对经济矛盾的理性认识又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从而为归纳创造了前提。归纳是在比较和分类的基础上进行的,它所起的作用,就是在各经济现象分类的基础上,将对各特殊的、个别的现象中的共同属性集合起来,形成一般性的规定,同时还要发现典型的经济现象,为下一个抽象环节--分析提供前提。 分析。在规定概念的全部程序中,分析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有没有正确的分析,甚至是衡量研究方法是否科学的重要标志。 综合。综合是把分析所得到的对经济矛盾各本质性因素的合计或汇总,结合为一个与经济矛盾相适应的整体认识,并说明它们各自的地位和相互关系,达到概念性规定。综合是分析的补充和必然结果,它是概念规定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定义。定义是在综合的基础上,对所规定概念内涵和外延的集中表述。 语词表示。对于一个概念来说,语词表示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任何概念,都要以相应的语词表示出来。 从比较开始,经过分类、归纳、分析、综合、定义和语词表示各环节统一的程序,对政治经济学概念的规定已经完成。

概念的展开

概念的展开是概念规定的继续,它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起两方面作用:一是展开概念中对经济矛盾本质的规定,论证和说明有关的经济现象;二是在说明经济现象的过程中,检验概念的规定,发现其科学因素和缺陷,为进一步改造和完善概念提供条件。 概念的展开与概念的规定是相辅相成的,概念的规定是从对经济现象的一系列抽象思维,达到对其本质的规定,概念的展开则相反,是根据本质的规定来说明经济现象。对经济矛盾的本质规定与对其现象的说明,是内在统一的。由于展开概念的作用是从本质说明现象和检验概念的规定,因而展开概念的主要程序是规定概念程序的逆运用。 政治经济学概念展开中的第一个步骤,也是关键的步骤,就是分析,其地位和作用与它在概念规定中是同等重要的,但其作用的前提和所得到的结果,却是相反的。 展开概念时,分析之后的环节是演绎,它所起的作用和归纳在规定概念时所起的作用相反,即把分析所展开了的关于经济矛盾本质属性的一般认识,推论于对各特殊经济现象的说明。展开概念说明现象,也就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思维过程。 演绎之后,展开概念的步骤是分类,从思维形式上说,它与规定概念时的分类是相同的,但由于目的和运动的方向不同,所起的作用又有所区别。 分类之后的比较,更接近于对经济现象的直接说明,与分类一样,概念展开中的比较与概念规定中比较的区别,不在于其作为一种思维形式自身,而在于是否依据对经济现象的本质规定。 论证在展开概念中起着两重作用,一是在展开概念的各环节起着承上启下和表述整个程序所得结果的作用,二是依据前面各环节对本质属性的步步展开,对个别经济现象的具体说明。作为展开概念最后环节的论证,与作为规定概念最后一个环节的定义是相对应的,而其作用又是相反的。定义是对一般本质的综合规定,论证则是对个别现象的具体说明。 以上所谈的,主要是单个概念展开中的一般程序, 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具体概念展开所引起的连锁反映,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促进本概念的改造和完善;二、制约其他具体概念的展开;三、诱发抽象概念的规定和改造。 具体概念的展开,也会诱发抽象概念的规定和改造。 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抽象概念的展开所引起的连锁反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要求并促进各具体概念的展开、规定和改造;二、对抽象概念的改造;三、规定新的抽象概念。 政治经济学的抽象概念展开中,还能发现抽象概念自身的问题,引起对它的进一步改造。

概念的改造和完善

概念的改造是对已经规定了的概念的再规定,即在不改变其概念形式和语词表示的情况下,进一步改革研究的方法,充实对新现象材料的概括,对概念外延和内涵的重新规定与明确。按照系统抽象法所进行的概念改造,其目的和结果都是对概念的进一步完善,从这种意义上说,二者是同一个过程,概念的改造是不断反复进行的,这不仅是一个严肃的科学工作者的必要治学态度,也是经济矛盾不断发展变化以及政治经济学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概念的改造和完善是概念展开的必然结果。在概念的展开中,使用与概念规定程度相逆的程序,在从本质规定说明现象的过程中,检验并发现了所规定概念中的缺陷,思维的逻辑也就转入对这些有缺陷的概念的补足和充实。 概念改造和完善的程序是与概念展开是相反的,它实质上是概念的“再规定”,因而其思维程序,基本上与概念规定的程序相一致,也要经过对现象材料的比较和分类,进而是归纳,然后是分析与综合,再以定义的形式对所改造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规定。 概念的改造和完善,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首先,是对以前概念的批判。这主要是对前人或同时代他人规定的概念的批判,也有对研究者本人规定的概念的批判 第二,概念改造必须充实新的现象材料,对之进行概括。这是改造以前概念的主要思维过程,它既有与概念规定在方法程序上的共性,又有自己的特点。 第三,对概念内涵的精确和外延的再确定。之所以要对以前研究所规定的各概念进行改造,原因还在于通过对此概念的展开和批判,发现其内涵和外延的缺陷。 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对概念内涵的精确和外延的再确定,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在历史上是如此,在现实中也是如此。正是在这种不断的概念改造中,才使政治经济学的概念得以逐步完善,为概念转化创造了必要基础和条件

概念的转化

[ 作者:刘永佶 转贴自:主义 方法 主题 点击数:45 更新时间:2004-11-29 文章录入:admin ]
在规定、展开、改造和完善的基础上,政治经济学的概念运动进入转化阶段。概念的转化既有其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又是以前各运动环节的总体概括和各概念联系的必要形式。能否进行辩证的概念转化,是坚持和运用系统抽象法的重要标志之一。 概念的转化是使各概念在运动中辩证地统一起来,对于系统揭示和论证经济矛盾,建立科学的理论体系,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概而言之,概念转化在概念运动中的意义:一、概念规定、展开、改造和完善等环节的总体概括;二、各概念在运动中的内在联系;三、建立概念体系的基础。 概念的转化,是反映一般经济矛盾的抽象概念和反映特殊经济矛盾的具体概念的相互过渡,并在过渡中形成统一的概念体系。 政治经济学研究中的概念规定、展开、改造和完善,都是针对单个概念进行的。不论是概念的规定、展开,还是改造和完善,都是围绕其内涵和外延这两个方面进行的。抽象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具体概念的外延,抽象概念的内涵则是具体概念内涵的概括;反过来说,具体概念从外延上看,是包容于抽象概念的,其内涵是抽象概念的基础。因此,在概念的规定中,就已蕴育了概念转化的萌芽。 概念的转化,是政治经济学概念运动中的总体联系形式。 政治经济学研究中概念转化的形式,是由抽象概念与具体概念的辩证关系决定的,因而从总体上可以分为:从具体概念到抽象概念的转化和从抽象概念到具体概念的转化。这是同一过程的两个阶段。 一般说来,从抽象概念到具体概念的转化,是以从具体到抽象概念转化为前提的,在长期的世代相继的研究过程,从抽象到具体的概念运动又会成为从具体到抽象概念运动的前提。试把古典政治经济学各代表人物的研究过程连接起来,就会看到这种互为前提的关系。 从抽象到具体的概念转化,是抽象概念的展开过程,它表现为总体演绎。作为总体演绎的从抽象到具体的概念转化,与作为总体归纳的从具体到抽象的概念转化是相对应的。后者是将各特殊经济现象的具体规定逐级上升到对其一般本质的规定,前者则是将一般的本质规定逐步具体化,说明各特殊经济现象。 在从抽象到具体的概念转化中,改造和完善以前的具体概念,规定新的具体概念,对于建立新的概念体系有重大意义。

论述体系是概念运动的集中体现

任何一个政治经济学家,他的主义和主题及全部学说都要以相应的论述体系表现出来,这个体系是他全部思想的精华和主体框架,也正是在论述体系上,体现着研究者的方法及其全部研究过程。按照系统抽象法进行概念运动,是建立科学论述体系的基础,而科学的论述体系又集中体现了系统抽象的概念运动。 论述体系对概念运动的集中体现,主要有三个方面:一、论述体系是在概念运动的后一阶段,即从抽象到具体概念转化中建立的;二、论述体系总结了概念运动各环节的全部成果;三、所规定、展开、改造和完善的各概念,都在论述体系中有机地存在。下面,就对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在从抽象到具体的概念转化中,所要规定、改造和完善的主体概念基本完成,尤其是作为论述体系核心的抽象概念已得到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建立论述体系才成为研究者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论述体系是概念运动各环节所取得的全部成果的系统总结。研究的成果,不断积累于各主体概念之中,概念运动的各环节,都聚合着研究的全部成果。从对现象材料的收集和占有开始,到比较、分类、归纳、分析、综合、定义、演绎等一系列思维形式,及周而复始的抽象思维过程,对经济矛盾的性质、它的内在联系,都有了一定的认识。在论述体系中,聚合于概念运动各环节的研究成果,得到了进一步的概括。 论述体系作为对概念运动各环节研究成果的总结,也为所规定、展开、改造和完善的各概念提供了一个系统存在和作用场所。在论述体系中,各概念都按照系统抽象法的原则,有机地存在并发挥其作用。 论述体系绝非某些人所认为的只是论述的顺序,是外在于概念运动,可以任意摆布的,而是概念运动的集中体现,是服从概念运动的规律并将概念运动提到一个新高度的必要形式。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主要涉及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和社会主义经济形态,其论述体系也包括这两种经济形态。现在的做法是,将这两个形态视为两“部分”,其中第一部分的论述体系基本上按《资本论》的体系构造,第二部分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论证。但我总认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应有,也能有一个统一的论述体系,不过这需要更为深入和长期的研究。

论述体系中的概念

依据系统抽象法所建立的政治经济学论述体系,是各概念得以存在,并有机地发挥作用的系统形式。我们把政治经济学的概念分为核心概念、主体概念、前导性概念、辅助性概念四类。 1.核心概念 核心概念是政治经济学概念体系中的基本概念,它是某种学说的观念,即基本观点的概括,是对学说体系所要反映的经济矛盾一般本质的规定。 首先,核心概念规定着整个体系的性质,核心概念的成熟程度,是学说发展程度的标志。 第二,核心概念作为长期研究的结晶,是从具体到抽象概念转化的总结,而它同时也影响到各具体概念的改造和规定。 第三,核心概念是建立政治经济学论述体系的枢纽。 核心概念的地位和作用,在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矛盾的论述体系中,显得更为重要,之所以不能建立相应的科学论述体系,关键还在没有确定核心概念,这是任何形式上的争论都不可代替的。 2.主体概念 在一个体系中,核心只能是一个概念,但主体却要由若干概念构成,它们分别反映着经济矛盾系统的某一个方面或其具体形式,系统地展开核心概念的本质规定,论证研究对象的矛盾运动。在按系统抽象法建立的论述体系中的主体概念与核心概念的有机统一,构成这个体系的基本框架。 3.前导性概念 在论述体系中,还有一类不容易区分的概念,这就是前导性概念。所谓前导性概念,是指在一个论述体系中作为核心概念逻辑前导的概念。这些概念,是比抽象核心概念更为抽象的概念,它们所规定的,是比本体系概念规定的经济矛盾更高一层次矛盾的本质。 4.辅助性概念 作为一个完整的论述体系,在其基本框架中,还应有若干数量的辅助性概念。辅助性概念是政治经济学论述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政治经济学论述体系中的辅助性概念,主要是指:一、各主体概念所派生的反映本研究范围更为具体矛盾的概念;二、论证本研究范围涉及与另外研究范围的关系时,所必须的反映另外范围规律性的概念。 在一个论述体系中,核心概念、主体概念、前导性概念和辅助性概念,并不是分别孤立存在的,而是内在统一的。在这个体系中,基本观点是由核心概念规定的,并以展开的形式,体现于主体概念和辅助性概念之中。

论题体系和学科体系

由于研究范围的不同,政治经济学的论述体系表现为不同的形式,这些形式多种多样,但大体说来,不外两种基本类型,一是论题体系,二是学科体系。论题体系和学科体系的区分,是由政治经济学的专题研究和系统研究决定的,它们分别是这两种研究成果的表现形式。作为专题研究成果的表现,论题体系是政治经济学概念体系的基本形式,正是在论题体系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建立起系统的学科体系。 论题体系作为概念体系的基本形式,其意义是明显的,作为政治经济学的概念体系,不论其涉及范围多大,一个根本的要求,就是要有对起码一个概念的规定或改造,或者说在概念运动中有所发展。 论题体系又可分为单一性论题体系和集合性论题体系。政治经济学中的单一性论题体系,就是针对某一具体经济矛盾,在一个主要概念上进行规定或改造而形成的体系。 集合性论题体系是针对内在统一的若干经济矛盾,而由相应的核心概念、主体概念和辅助概念构成的系统概念体系,它本身有着严格的逻辑顺序和内在结构,这主要表现在:一、它具有一个核心概念,各主体概念和辅助概念都是围绕这一核心的;二、以从抽象到具体的概念转化为主体顺序;三、作为构成要素的各单一性论题体系的辩证统一。 学科体系是论题体系的系统组合,它所论证的,是针对某一社会经济形态或其阶段性体制的概念体系。如何建立学科体系,是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研究中带有总结性的问题。学科体系的层次,从一般的意义上讲,可分为:一、论证核心概念前提的前导性概念,它由一个或几个概念构成;二、核心概念的论证,除核心概念外,还可包括一至几个直接展开核心概念的主体概念;三、对各具体经济矛盾的说明,它以对若干主体概念论证的形式出现。这三个层次的统一,可以说是学科体系的基本形式。 政治经济学论述体系的历史发展,是从单一性论题体系到集合性论题体系,再到学科体系。社会主义经济矛盾的学科体系,以及统一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学科体系,都需要在不断的自由讨论和深入系统研究的基础上,才能逐步形成。

思想、观念、假说

理论发展是对概念运动和论述体系的综合,这二者的统一也是理论发展的内在条件。而理论发展也是概念运动和论述体系在方法论逻辑进展中的必然。 作为概念运动和论述体系的统一,理论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正是在这历史过程的每一环节和阶段,概念运动和论述体系才得以体现。理论,是对经济规律的正确反映,而其之所以是正确的,就在于人们以实践检验了其合理性,即能指导人们的实践,使之更适宜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然而,理论并非一下子就完成的,它是一个过程,是从初级的理性认识向高级理性认识的过渡、演变、发展。在这个过程中,要经历思想、观念、假说等几个阶段,最后才能形成理论。 对经济矛盾的最初理性认识成果,是思想。在经济思想的形成中,各种思维形式都要参与进来,但此时概念也正处于形成中,所以概念运动的主体性和系统性还都不太明显。经济思想阶段,是没有系统、严谨论述体系的,但并不等于没有体系。任何思想都要以一定的体系进行论述,只有这样,思想才能成为思想,才能为别人所接受。从这种意义上说,论述体系是在经济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中的一个必要形式,也是联系各种经济思想者的思维活动的纽带。 经济研究的观念,是介乎于思想和假说之间的过渡阶段。在经济观念这个阶段,经济思想中已有的各概念得到了进一步的规定,并从中确立了核心性概念,围绕它建立了相应的论述体系,可以说,观念已是理论的基本雏形。 理论发展的再一个阶段,就是假说。政治经济学的假说体系,包括:一、有一个明确的核心概念;二、若干主体概念;三、必要的前导性概念和辅助概念;四、形成系统的论述体系。而对提出来的假说,又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和逻辑的证明,从而在科学的大潮中或被淘汰,或得以保存。保存下来的假说,又要在继续研究中充实和发展,以演变成理论。 假说的发展,主要表现于以下两方面:一、核心概念的带有实质意义的改造和完善;二、研究范围的扩展或深化,从而使主体概念有重大变化,或是新规定若干主体概念,或是对已有主体概念的改造和完善。在科学意义上,对假说体系的充实和发展,是能够导致假说向理论过渡的。

理论的形成和演进

政治经济学理论发展的最后一个阶段,就是理论的形成和演进阶段。这里所说的“最后”,只是相对而言,是具体针对某一特定经济矛盾的系统研究来说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提出,是假说阶段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众多假说批判继承和论争的产物。 为了探讨理论阶段的方法,首先应分析它与假说的联系和区别。 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与假说,是密切联系的。第一,二者在方法和体系上具有许多相同点。理论,也和假说一样,是以系统的概念体系来揭示和再现经济矛盾系统的。第二,理论都是从假说发展而来,是以假说为基础的。第三,理论和假说都要经过社会的承认和实践检验,以及逻辑的证明。 理论与假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概念运动的成熟程度不同,理论的概念运动已构成一个有机体系,而假说则往往达不到这个程度;二、对经济现象中本质的认识,理论要求深刻和明确,而假说往往不够深刻和明确;三、理论的论述体系已达完善,而假说体系尚不完善;四、理论是经社会认可并被实践证明了的,而假说或没有社会认可,或虽部分社会但未经实践证明或经实践检验被否定了的。 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形成,是从假说过渡而来,这是长期的历史与逻辑统一的结果。形成了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是由一系列的概念构成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形成,标志着对经济矛盾运动认识的一个飞跃,也是前一阶段历史认识的总结,但并非认识的终结。只要所研究的经济矛盾还存在,还在发展,那么,对它的研究就不能停止,理论体系还会不断地充实和发展。 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发展,是指在坚持原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论原则的基础上,对新的已经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对象所进行的研究,这种研究的成果,已不是原有理论体系所能容纳的,而是要求通过新的概念运动,建立新的理论体系。但新的理论体系与原有的理论体系又有内在的统一和本质的联系。新的概念运动,并不可能一开始就建立起系统的、成熟的理论,也要再经过思想、观念、假说等阶段的演化。

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是系统抽象法的具有综合性的原则,是从实际出发的基本原则的具体化。逻辑,在政治经济学方法论中也就是各思维形式辩证统一的系统抽象,它的过程和结果,都是经济发展史和认识史的集中反映,这表现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政治经济学的逻辑,首先是针对经济生活现实的,而现实既是历史的结果,又是历史过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逻辑要揭示现实经济矛盾的规律,又必须考察它的历史过程,由此认识现实经济矛盾的各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现实是历史以压缩了的形式的再现,但现实并不就等于历史。 第三,逻辑的进程与认识史的进程相统一,依循认识史的规律来进行对现实经济矛盾的认识。经济发展的历史,作为已经过去了的现实,并非现代人可以直接感觉的,它一方面以否定了的形式存在于现实之中,另一方面以某些历史遗物和记载而残存下来。对这两方面的考察和考证,是逻辑思维的重要内容,而且是包括于上述两个方面的。 政治经济学的逻辑,集中反映了经济发展史和认识史的规律,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逻辑和历史统一才作为实证的系统抽象法的一个原则,并作用于全部研究过程。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逻辑以历史为依据,逻辑服从于历史并集中反映历史的发展规律。政治经济学的逻辑,作为揭示经济矛盾规律的系统抽象思维,在原则上与经济史和经济思想史相统一的前提下,具有自己的能动性和相对独立性。 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逻辑,其能动性和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系统抽象的逻辑是以高度概括的方式,深入而广泛地从各种现象中揭示其本质的,这个过程充分地表现出逻辑的能动性;第二,在规定和论证经济矛盾的方法上逻辑表现出相当大的能动性;第三,逻辑以其相对独立的存在,表现于揭示和论证经济矛盾中,对历史的经济规律做出了科学的规定;第四,能动的、相对独立的逻辑是政治经济学历史的批判继承关系,以及对未来经济矛盾发展趋势科学推论的必要条件。 逻辑要揭示和论证历史的规律,一个内在条件,就是逻辑的系统性。在系统的逻辑论述过程揭示并论证历史的规律,只是逻辑与历史统一原则的一个方面,从具体到抽象概念运动阶段,逻辑对前人学说的概括和发展中。这是逻辑与历史统一原则的又一重要方面。逻辑与历史的统一,表现于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全过程,从思想到观念,再到假说和理论阶段,都应体现这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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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刘永佶 政治经济学理论 社会主义经济 经济学方法论 社会经济形态 主题 主义 节选 刘永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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