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并以讹传讹呢?主要原因恐怕是大多数人都没有掌握中石油在境外上市时的完整资料。中石油在境外发行了210.989亿股H股,每股发行价1.27港元,29亿美元应该就是发行H股时募集的资金。但是中石油还在美国发行了存托股份,存托股份并非是真正的股票,一份美国存托股份相当于100份 H股,它的发行并不增加股本,但是投资者持有存托股份在分红上享受与A、H股股东相同的权利。因此中石油在境外募集的资金总额应该不止29亿美元。而且即使根据常识判断,所谓募集29亿美元4年回报119亿美元也是不可能的,如果公司这么赚钱,那就完全没有必要上市了,哪有肥水硬要流入外人田的道理呢?
错的不是中石油,而是我们
那么,中石油到底有多赚钱呢?年报资料显示,中石油在发行A股之前,2005年和2006年两年的合并净利润分别为1333.62亿元(同比增28.4%)和1422.24亿元(同比增 6.6%),这两年H股的每股分红分别为0.180325元和0.154699元。发行A股之后,2007年和2008年的合并净利润为1456亿元(同比增2.4%)和1137.98亿元,这两年的每股分红分别为0.156859元和0.14953元。由此可见,中石油的红利分配其实也并没有特别过人之处,处于一般水平,并且相对稳定。
从中石油这4年的红利分配情况看,每股按面值计算的4年回报率为64%,就算此前几年的利润再多一点,但也不可能有每年按IPO投资额100% 回报的好事。有一家媒体甚至言之凿凿地说,“仅2005年中石油就向香港、纽约等股民散掉600.12亿元的真金白银”,这真是匪夷所思。中石油2008 年按总股本18302097.78万股为基数的分红总额也只有273.67亿元,而2005年的每股分红仅比2008年多0.030795元,且当时还没有发行A股,总股本基数比2008年要小,怎么可能仅向香港、纽约等股民就分红600.12亿元呢?这显然是将中石油给全体股东的分红误解成仅仅是给境外股东的分红。
显而易见,那些关于中石油给境外投资者分配了远远超过募资额的红利的说法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真实世界的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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