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he,
对低价格习以为常就会降低消费者的保留价格,这意味着消费者的偏好是依赖于价格的,价格高,支付意愿高,低则支付意愿低,有炫耀品的意味,对一般商品,这不是一个理性消费者的行为。
炫耀品这种东西有反常的经济含义,如果经济中的人只消费这样一种东西,经济作为一个总体,不是越多经济越富有,太多了,每个人都觉得没什么可炫耀的,总剩余降低。一定的稀缺性反而有更大的总剩余(如果剩余能够进行人际比较的话)。
稀缺反而比富足更好,当然增加富足程度的国际贸易似乎就不是好的选择了,这就是楼主的逻辑。
还有一点,自愿的交易仅对交易中的双方有好处,对其它人是否有好处则未必。销赃者与盗窃者的交易对他们双方都有利,但是对他人则不利,卖淫者与嫖客的交易对双方都有好处,但是对其它人可能带来伤害。一个国家参与国际贸易,能够发生交易的双方:本国消费者和外国的出口商,本国的有竞争力的出口商和外国的消费者都会得利。但是本国没国际竞争力的生产者,以及消费本国有竞争力的产品的消费者;以及外国没国际竞争力的生产者,以及消费其国有竞争力的产品的消费者,则都是受损者。在没有补偿的情况下,一个国家抵制或者参与国际贸易往往并不是出于总体利益的考虑,而是利益集团力量对比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