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gmoo 发表于 2008-3-7 08:40 
以下是引用晃灵灵在2008-3-6 23:54:00的发言:这种人为设立的关系并没有严密的逻辑推理如果你不懂同一样东西 ...
产出的使用和分配我无法辨析,如果这两个名词我都没搞懂,使用的主体是谁(即谁使用?)?是厂商的产出厂商如何使用还是厂商的产出在居民购买后如何使用。首先,产出一定是厂商产出。若是上述第一种(产出的使用主体是厂商,则厂商使用产出的方式有两种,包括销售出去和没销售出去,每销售出去的可以看做厂商的存货投资,那么解释不了的是卖出去的部分对于厂商来说算什么,我认为肯定不能说这是厂商的消费,但卖出去的形成了居民的消费);第二种(产出的使用者是消费者或厂商)则,生产出的所有产品一部分被销售出去,形成消费,另一部分作为投资,这里可以说通。————总结:理解产出的使用:从使用者的角度来划分,使用者是居民个人+厂商→居民使用形成居民的消费C(产出卖出去的部分)+没卖出去的部分形成企业存货,看做是企业的存货投资→扩展下产出的含义,产出不仅指产品,还有其他比如固定资产也是一样。所以最终:产出的使用=消费C+投资I。 产出的分配?啥意思呢?卡在这了。 高鸿业书是从支出和收入角度讲GDP,但很绕的点是,他在说从收入角度看时,说收入的使用一部分用作消费一部分用作储蓄,那这说来说去就是收入的使用,那就变成从支出和收入的使用两方面来分析,支出和收入的使用也不是成反对关系的角度啊,收入的使用一部分就是消费,另一部分是啥?为啥是储蓄,为啥不是出去和投资?什么啊到底?说的我都乱了。 我还有个点,GDP支出法中的投资I是啥意思,投资的主体是谁?包括居民投资和企业投资对吗?
“产出”是某企业生产/创造的价值,本质是价值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