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8 发表于 2010-9-25 23:47 
——“这个可不好说,不同学派的经济学对价值的定义是不同的,有的叫做效用,有的叫做效用和劳动的比,所以各自给自己的价值定义马克思也可以这么做”
又来偷换概念。“商品的价值由边际效用决定”,和你说的“给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劳动起了一个名字叫做‘价值’”,根本是两回事。”
说“商品的价值由边际效用决定”,意味着“价值”仍然是“价值”,“边际效用”仍然是“边际效用”,仅仅是这些经济学家认为是后者决定了前者的大小。这种观点,也没有改变“价值”本来的含义。
但是,把“劳动”“取名”为“价值”,性质就完全不同了。这就意味着“劳动”就是“价值”,“价值”就是“劳动”,这就意味着改变了“价值”本来的含义。
你完全曲解了马克思的思想。
马克思不过是认为“商品的价值由生产时凝结的劳动量决定”。在他看来,“价值”仍然是“价值”,不是“劳动”,不过价值量由劳动量决定而已。
如果按照你的说法,马克思把劳动“取名”为“价值”,那么“劳动创造价值”岂不是要写成“价值创造价值”了?
马克思的问题是:商品的价值量实际上并不是由劳动量决定的。
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你无法为马克思辩护,就想蒙混过去,把马克思认为的“劳动决定价值”,说成“马克思不过是把‘劳动’取名为‘价值’”,把劳动价值论中“价值”和“劳动”之间原来至关重要的“决定”关系,篡改成无关紧要的“命名”关系,以此来逃避别人对这一“决定”关系的批判。
我还是那句话,如果真的只是命名问题,那么你换个其它名字,劳动价值论仍然应该成立。就好像你把月亮叫成“夜亮”,它照样在那里引发潮水起落,一点都不会变化。
但如果你把“劳动的凝结”换成其它名称,“劳动”和商品的价值还能够有半毛钱关系吗?
我还真佩服捍卫者们,十几年了,已经有无数花招了,还能够不断变出新的花招来。
马克思的概念中 还有一个叫做价值量的概念它指的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人类劳动的多少,而商品的价值量由凝结在商品的劳动的多少来决定。
一个是价值本身即“凝结的劳动本身”属于是什么的范畴。一个是价值量 即“凝结劳动的多少”解决的是有多少的问题。
所以是你一直在歪曲马克思。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是无懈可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