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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关于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理论,我的观点如下:(一)狭义的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就是基于边际效用理论基础上的一般均衡理论;广义的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是指某一类商品的价值决定,不仅受本行业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的影响,而且受全部商品类别包括全部经济因素的影响。或者说,只有全部经济均衡,才能存在某一类别的商品供需平衡。在现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出现在现实中并不断发展的,首先是个别区域和个别商品类别的局部均衡,逐渐向整个区域和全部商品类别的总体均衡发展。但是,也绝不只是象瓦尔拉斯所说的那样,“它不断地走向平衡,但从来没有能达到平衡;因为市场除借助于摸索以外,没有别的方法接近平衡”。16现在科学技术(如高速计算机)和经济学理论(如投入产出分析)的发展,已经使人类从自由放任开始向有指导的市场的经济运行机制迈进。(二)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的边际效用价值论基础,属于适用对象错误。也就是说,边际效用价值理论,只适用于李嘉图的第一类商品。而瓦尔拉斯认定它适用于所有商品,尤其是把它错误应用于李嘉图第二类商品。造成这一核心逻辑错误的原因,在于瓦尔拉斯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现实认识有误。这个错误认识,产生了他的两个前提设定:其一是设定只有初始库存量和效用曲线影响消费品价格,而供给方的诸多因素不影响消费品价格;其二是设定生产服务和资本的价值单方面由消费品价值决定,即设定生产服务和资本的价值变动,不影响消费品的价值决定。(三)基于边际效用价值理论的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是不存在的,是一种子虚乌有的发现。但我们可以将凯恩斯充分就业设定下的经济均衡,重新定义成瓦尔拉斯一般均衡。这就使瓦尔拉斯一般均衡被赋予了一种全新的、客观存在的有经济意义的经济状态。纵使是这种定义下的一般均衡,也绝不意味着达到了社会资源的配置最优化,因为充分就业及基于充分就业基础上的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是否为最优,还需要设定一个社会价值观的标准,才能加以评判并得出最终结论。
(摘自李克洲《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的再探索》最后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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