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均衡尝试给个定义,请各位不吝指正:
两种以上的某些事物,如果在某种相同属性的量上存在相等,这个状态谓之均衡。
如果这些事物的各种状态可以抽象为几何上的一系列坐标(点集合),且存在任意状态(任意点)向均衡点的映射(函数关系),那么当某个点的映射是其自身时,该状态(点)就是均衡状态(点)。
对于不动点,请教两位斑竹和各位,是否必须以一套映射关系为基础,但这个映射关系的确定依据应当不是纯数学的而要与现实经验对接,哪怕是假设。如果是这样,那么不动点定义意味着以经验归纳(假设)为基础,而那个经验归纳似乎已经是均衡的非数学定义了。
这样说,不动点只是均衡的数学特征,但不能作为均衡定义。理解错了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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