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ixiang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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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奇闻:均衡就是不动点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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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6-6-1 11:43: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6-1 11:28:00的发言:

关于“同义反复”,不知以下说法同意否?

同义反复(先不论它该如何定义,它的定义仍有没有“同义反复”问题)本身需不需要被批评,完全取决于看到同义反复表述之人的知识结构。

同样一句同义反复,有人则可能认为它是无用之辞,有人则可能认为它是醍醐灌顶。原因在于不同的人知识结构不同。同样一句同义反复所带来的启示也不同。

批评同义反复是无用之辞,前提应该是对判断中的每个表述都有清晰无误的认识。

我们之所以说“大楼是不小的楼”是无用之辞,也许是因为我们都知道“大”与“小”是相对的概念,并且我们对“大小”的判断都非常清晰无误。如果有人只知道什么是“小”与“不”,而不知道什么是“大”(甚至可能歪曲“大”的含义),那么这句同义反复还是有用的。

我们批评同义反复,又想批评什么呢?

呵呵,就是批判你不懂装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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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nce12 发表于 2006-6-1 12:00:00

送给sungmoo斑竹几句话:

1)有一句英国谚语————“在争论中,你无法击败无知者”。 呵呵,这并不是免战牌,而是活生生的现实。 照我看来,如果大家在学养上有点基本的共同基础,就绝对没有一些所谓的争论,即使有争论,也会是富有成果的讨论。

2)和一个莫说是MWG,甚至连中微都没整明白的人去讨论GE,我认为你是在浪费时间。

和那些声称主流经济学是垃圾的人讨论问题,除了侮辱自己的智力水平之外,还在降低自己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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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6-1 12:01: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6-6-1 11:34:00的发言:…因为有很多不动点,你们没有指明是那个不动点。以此我就反复向你们提问,那个成交价是均衡价格,你们无法回答。思想者的批评没有错。

如果你愿意认真读下来,可以慢慢往下看。

西方经济学中的“竞争的一般均衡”,指在既定的偏好、技术、禀赋(它们对于一般均衡分析都是外生的)下形成的不动点。如果不事先给出这三元素,谈论这种均衡也没有意义。

关于偏好、技术、禀赋,我们都可以定义出各种映射。在不同的假设下,均衡不一定存在。在不同的假设下,均衡可能有多个。既定的假设下完全可以有多个不动点,它们都是均衡点。

具体到“现实的成交价”是不是“均衡价格”,谁提出的理论都没有把握,这是理论的本性决定的。经济学提出均衡价格概念,只想说,成交价如果不是均衡价格,交易各方至少有一方有进一步改变现状的愿望,并不愿意“止于该成交价”。

还请注意,以上这些都是在三元素给定的条件下谈论的。如果你不断改变三元素的状况,将不断对应不同的均衡。

西方经济学并不把均衡价格当作什么“参照物”,特别是所谓“价值标准”,而是以它来表现(在既定的三元素下)人们的相互选择行为在何种情况下不会发生进一步的内生变动。这与“均衡点的不断移动”完全是两码事。均衡点的移动完全是外生因素变化造成的(比如三元素之一发生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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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6-1 12:23: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6-6-1 11:43:00的发言:

呵呵,就是批判你不懂装懂。

看到你这句话,我真地想仿造一句:

“呵呵,批判别人‘不懂装懂’,你自己要先懂”(如果你自己不同意这句话,下面就免看了,以后也免谈了)。

不懂,与没能力懂,不愿意懂是不同的。

而顺着ccggqq的思路,似乎ccggqq才在真正挖苦sixiangzhe。

批评同义反复,居然是为了批评别人不懂装懂。

这样,我们不得不假设sixiangzhe已经完全理解同义反复的两侧的含义了。而“天下第一奇闻”之说以及由此以后的各种说法也应该不与此矛盾吧。

如果你冤枉了sixiangzhe而在挖苦sixiangzhe,我真地有点不平。

这一点ccggqq搞清楚了吗?如果搞不清楚,可有人要说你“不懂装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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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undai_ok 发表于 2006-6-1 12:27: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6-6-1 1:08:00的发言:

垄断价格也是成交价、农品价也是成交价、你的学费也是成交价,你不会说反垄断、补农、反学费太高都是违反经济学吧?

假如成交价格就是你我现在的均衡价格,那么你说价格偏高和偏低是以什么为标准的?

不违反,均衡价格和价格高低没关系。如果你认为高价格不是均衡价格,那你这个嘉宾白当了。

价格的高低是比较出来的,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可比量的比较是没有比较的结论的。但均衡不是价格高低的问题。

另外,我说的是 你我现在的成交价格就是你我现在的均衡价格。请仔细体会!

关于垄断价格问题,你可以参考美国铝公司的垄断案例。这个和你说的正好相反价格不是高了。

孤独是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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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6-1 12:35:00

It is impossible to defeat an ignorant man in argument. ( W. G. McAdoo )

其实个人总觉得,ignorant与“缺乏知识”还有点区别。

多谢finance12一语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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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雪叮当 发表于 2006-6-1 13:08:00

当试图论证任何一种基本概念时,无论是哪个学科的基本概念,几乎都无法避免“无穷倒退”和“循环论证”。与“无穷倒退”相比,循环论证要好得多,能够实现逻辑自恰,且存在着一种特殊的良性循环论证,不仅不构成知识论的困难,反而是知识论的严格且绝对的基础,即所谓超验论证。而“循环论证”能够成立,在于其概念的哲学内涵趋向一致,所想表述的思维意义趋向一致,这样对一个基本概念的解释必然出现同义反复。是否有一个概念,在“无穷倒退”到无路可退之时,能够不使用同义反复呢?许多基本的概念本就是共轭存在,相互证明的。很难想象还会存在第三条路径供我们选择。(宗教信仰也许是第三条,但信仰与知识论无关,其不是知识论的解决)。

暗红尘霎时雪亮,热春光一阵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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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6-6-1 13:09:00
以下是引用sixiangzhe在2006-6-1 11:10:00的发言:

你这么说,我可真的很怀疑你看过形式逻辑类的书籍没有。这样吧,请你把你的“像点样子”的教科书中,论述定义的方法的内容提供给我和大家,或者把书的名字和页码告诉我们,让我们去查阅如何。

关于物质的定义,是不符合逻辑定义原则的,因为只有种差没有属,这个早就有人指出过了。

你的所谓“同语反复”其实是不能成立的。三毛斑竹不是同语反复,而是同义反复。举例说吧,我们给“大楼”下定义,“大楼就是不小的楼”,请问,这里是不是同义反复?



我拜托你一下,所谓定义,在亚里斯多德那里有本质定义,语词定义和原因定义之别。有些概念,像“物质”,“精神”,“真”,根本不存在上位的属概念,如何用种加属差法来定义?“均衡”也是如此,你告诉我什么是均衡的上位属概念,什么又是“物质”的上位属概念?

但是这类概念,确是可以存在逻辑等价的概念来为之定义的,这个问题,波普尔早就说的不要说了。而定义的起码要求就是定义项和被定义项内涵外延完全同一,根本不可能有不“同义反复”的定义。

“三毛斑竹不是同语反复,而是同义反复”,对了,这就是好的定义。“大楼就是不小的楼”,错了,“大楼”和“不小的楼”在内涵上并不同一,因而不能算是大楼的“定义”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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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uo 发表于 2006-6-1 13:26:00

两大思想拥护者的争论,白痴也知道在让费口水。

均衡是一个无法准确界定的概念,谈何定义?我想不通为什么有人要给均衡下定义。

不动点是一个清清楚楚的数学概念,精确无比。冯诺伊曼把不动点创造性引进到经济学中来,说明不动点就是均衡的内核,于是在一般均衡模型中不动点<=>均衡。

如果脱离一般均衡模型,鬼知道那个人又赋予均衡以其它什么新的涵义,在不同的模型中,我相信均衡的微妙意思一直有所变化。

我也无法想象有人还在物理学中使用“静止”这个概念,而“静止”概念所开拓的涵义在后来的物理学发展中一直在做变换,均衡也是一样。

一滴水就呛死了的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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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6-6-1 13:28: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6-6-1 11:34:00的发言:

插一句,由于当任何概念依“属+种差”来定义时最终必有一个概念不能这么定义,于是只有同义重复了,如定义“存在”就只能如此了,但是定义物质是不依赖人的意识的客观实在就不对,因为物质只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物质不是最基础概念。物质是有基本微粒的客观存在。

当定义均衡是不动点时就违反了“属+种差”的原则,因为有很多不动点,你们没有指明是那个不动点。以此我就反复向你们提问,那个成交价是均衡价格,你们无法回答。思想者的批评没有错。

曹兄,没有任何一本形式逻辑敢说“属+种差”是唯一的定义方法,也没有任何一本形式逻辑教程敢说定义项和被定义项可以不“同义”,包括任何一本东抄西抄的所谓“教程”在内

“物质是不依赖人的意识的客观实在”,这是列宁的定义,你可以不同意这样的物质观,但是在“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架构下,这两者就是“同义”的一回事。

在既定的理论假定下,均衡和不动点是同一回事,存在不动点就意味着存在均衡。但是“均衡价”不意味着“成交价”,而是以“均衡价”来解释“成交价”

康德说过,不存在理论构画的真实世界,但这不意味着理论不能解释真实世界。任何以理论“不够真实”来指责理论的人,只能说他还不知理论为何物。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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