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ouhanfeng123
1010 4

[经济分析入门] “劝捐”还不是时候 [推广有奖]

  • 1关注
  • 1粉丝

硕士生

91%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222 个
通用积分
0.0291
学术水平
2 点
热心指数
5 点
信用等级
3 点
经验
2951 点
帖子
107
精华
0
在线时间
117 小时
注册时间
2010-9-26
最后登录
2016-7-15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巴菲特和比尔·盖茨即将在月底访华,这次的访问不太寻常,以往一掷千金要买下巴菲特午餐的中国富豪,面对不用拍卖就能到手的晚宴表现得比较沉默。
  无它,这次巴菲特和比尔·盖茨广发英雄帖,很多人推测说是为了劝说中国富豪也跟他们一样,响应“财富捐赠承诺”倡议,将自己的一半财富捐献出来。这项倡议在美国已经得到40个亿万富豪家庭的支持。
  尽管巴菲特已经通过各种渠道表示此次访华仅仅是学习,而非劝捐,但关于中国富豪面对世界首富的慈善邀约表现出来的吝啬、冷血以及一毛不拔的议论已经在坊间传得沸沸扬扬。
  对富人的社会责任要求高点无可厚非,可话说回来,巴菲特捐得,中国富豪真的捐得吗?和世界首富相比,中国的富豪缺的不是钱,也不是善心,而是保障这种善意的制度。
  首当其冲的就是税制。目前,我国的慈善捐赠限制颇多,只能捐赠给指定的几家基金会后,才能获得并不高的免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就是说,企业捐赠款物的金额如果超过企业当年税前利润的3%,超额部分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国际上许多国家准予税前扣除的部分为年度应税所得的10%,甚至更高。比如说,美国1969年的税法沿用至今,对于企业捐赠的免税比例是11%。
  其次,官方背景的慈善机构,一方面对善款的用途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另一方面也制约了私人慈善基金会、公益信托等私人性质慈善组织的发展。这让很多有慈善意愿的中国富豪在面临捐款的时候顾虑重重,既担心善款的用途,又得面对隐私被公布的尴尬。
  再者,“逼捐”“诈捐”等社会性事件在每一个灾难发生的时候都交织进行,使得并没有从资本原始积累的“原罪”中洗净的部分民营企业家在捐款的时候更为谨慎———稍有不慎就会招致公众舆论声讨。
  相对巴菲特和盖茨,中国所谓的富豪也不过是完成了一定程度的财富积累,中国也远远没有产生能和微软媲美的大型跨国民营企业。从企业的发展角度看,企业家此刻惜捐也是有道理的,毕竟对他们而言相比慈善,财富用来继续创业更为迫切。
  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巴菲特和盖茨这样的世界首富显然站在了实现自我的顶层,而中国富豪,顶多也不过是刚刚走过安全需求,甚至相当部分还没有达到安全需求。要求他们和世界首富一样捐出一半身家甚至全部遗产,显然是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
  不过,老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巴菲特和盖茨此行至少能让包括普通民众在内的国人意识到,我们距离真正意义上的慈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起码现在应该考虑先从制度上起步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 资本原始积累 企业所得税 比尔·盖茨 劝捐

细节决定成败,善思终将大成!
沙发
kouhanfeng123 发表于 2010-10-8 21:09:4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和世界首富相比,中国的富豪缺的不是钱,也不是善心,而是保障这种善意的制度。
细节决定成败,善思终将大成!

使用道具

藤椅
祝灵敏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10-8 21:13:0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就是富人富不好,穷人穷不好吧,什么时候能改一改呀

使用道具

板凳
feig 发表于 2010-10-8 21:25:5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中国民企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继续积累资本,加快发展速度才是硬道理。
在豪强林立的开放市场中,中国民企生存已不易,做大更坚难。但是中国要发展,必须依靠民企,国企是靠不住的,那不过是制造腐败的温床。
发现事实,尊重事实。

使用道具

报纸
无限追求 发表于 2010-10-8 22:36:2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真是委屈中国的富豪了   李连杰也让中国认识到中国的现状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3 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