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zbg
15164 117

[学术抄袭举报] 几乎是全篇抄袭,这样的时评有必要吗。 [推广有奖]

71
hjw 发表于 2010-10-10 16:31:3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都这么多页了,也没看见有人查证这个是否是属实的,我把内容贴上来,大家看看吧。不知道这次乌龙事件是怎么回事。

使用道具

72
yuedragon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10-10 17:00:2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后者抄袭前者的,前一位学者是社科院亚太所的研究人员,对日本问题有深入研究。

使用道具

73
ouyanghua_jjx 发表于 2010-10-10 17:16:4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见惯不怪了哦
眼里无点灰尘,方可读书千卷;胸中没些渣滓,才能处事一番。

使用道具

74
mytrader 发表于 2010-10-10 17:19:3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后者抄袭前者。。。。。

使用道具

75
jssunyz 发表于 2010-10-10 17:23:5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呵呵,见得多了~~

使用道具

76
devid 发表于 2010-10-10 17:34:0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唉,的确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五花马,千金裘,呼二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使用道具

他们是一家的~~哈哈

使用道具

78
foggia 发表于 2010-10-10 18:18:3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网络在于搜索,文章在于抄袭

使用道具

79
superty2005 发表于 2010-10-10 18:32:1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没有注明出处。哈哈哈失误失误
公平与正义是社会的良心

使用道具

80
chind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10-10 18:35:0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个抄袭水平不够呀。。。
輕輕地我來了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好友,备注ddjd
拉您入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21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