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laudon在2006-6-4 14:00:00的发言:政府不可能完全退出市场,在市场中政府仍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配置职能;由于市场失效的存在,政府活动首先应当保证整个社会资源在私人经济和公共经济之间的有效配置,然后还应保证公共经济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 2、分配职能;由于市场自发运行可以导致收入、财富和社会福利的不公平状态,政府应通过自身的收支活动进行社会范围的再分配,以实现社会分配的相对公平。 3、稳定职能;由于市场在自发运行中必然产生经济周期问题,政府在必要时推行宏观调控政策以保持宏观经济相对稳定。
1.对于公共经济部门而言,就涉及国有还是私有的问题。斯蒂格里茨的看法是公共物品由政府部门提供,而不一定要由国有企业生产。至于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生产,视实际情况而定。
2.至于分配方面,现代自由主义的观点有点过了,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出现哈耶克所描述的“返祖现象”,也是一种“通向奴役之路”的表现。而且政府本身就不可能完全值得信任。如果政府干预的过多,不合理,会导致极权主义国家的出现。一般而言,现在西方国家是采取“新古典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折中。
3.虽然市场在自发运行中会产生经济周期,但这不是政府干预所能避免的。如果处理不当,反而会加剧经济波动,因为政府同样存在着信息不完全和市场不完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