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生存与动变过程中会伴随产生大量的信息。人在与对象的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感官和大脑把捉、反映、再现、加工、利用信息的过程,就是意识形成和运用的过程。
意识包括感觉和知觉、情绪和情感以及概念、判断、推理等等,具有自在生成性、自觉选择性、能动建构性和主动创造性。
意识是物质(客观存在)在人脑(特殊物质形态)中的反映。凡是在人脑中存在的思想观念以及在人所加工改造而产生的声波、电磁波、书本纸张以及其他载体中存在的、具有人赋意涵的事物,都可以理解为人的意识或者人的意识的物化存在样态。
意识由物质决定而不能决定物质,但是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和能动性,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并能动地反作用于世界——意识通过指导人的实践活动而引起物质的变化,在一定条件下甚至能引起物质显著的、巨大的变化。
意识本质上是具有主观性的人化存在。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为人的意志所支配),其内容则是客观的(在人的意识之外独立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主观形式与客观内容之间的矛盾,是意识固有的基本矛盾。
意识的基本矛盾是只存在于人的意识之中,还是广泛存在于“人化”可及的世界的所有地方?——要回答这一问题,必须先搞懂所谓的“人化”究竟是怎么回事。
物质本身是自在存在和自在展现的(这里所谓的自在就是在人之外存在,即不受或未受人所影响的存在)。——物质对人的展现,因受客观条件和主体条件(一般包括身体条件、工具条件和主观条件等)限制而“产生”了相应的“变化”。
因受主体条件限制而发生变化,就是本文所说的“人化”。“人化”一般有两种方式,可以分别称之为认识性的“人化”和实践性的“人化”。前者主要是对人的展现形式的“变化”而非现实的、实质性的变化,后者才是在人与物的相互作用中产生的、实质性的变化。
人所能看到的世界,是且只能是人眼(借助一定的工具和手段)所支持和“允许”人看到的世界;人所能听到的世界,是且只能是人耳(借助一定的工具和手段)所支持和“允许”人听到的世界;……人所能感知的世界,是且只能是人的感官(借助一定的工具和手段)所支持和“允许”人感知到的世界;人所能认知的世界,是且只能是人的认识能力(借助一定的工具和手段)所支持和“允许”人认知的世界。
简而言之,人的感官借助工具和手段所能达到的极限,就是人的“感知世界”所能达到的极限;人脑借助工具和手段所能达到的极限,就是人的“认知世界”所能达到的极限。
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和人的认知能力的不断发展,人的“感知世界”和“认知世界”也在不断发展。在“感知世界”和“认知世界”之外,还有“想象的世界”、“虚拟的世界(模拟建构的世界)”等等,也能在一定的程度上补充、拓展、丰富、“重塑”人的“主观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