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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甲 发表于 2010-10-18 12:51 实行国际惯例需要很多条例,最基本的一条,那就是国际上不会以论文数量至上! 匆忙的下结论恐怕也是肤浅的,教育部这样的规定,恐怕也只是作为学术规范的一种过渡,什么时候大环境符合“国际惯例”了,这些细节方面的分歧才能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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