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厂商边际成本加成定价下,征税对产品价格的影响。
p=(MC+t)/(1-1/ε) 其中t为税收 则∂p/∂t=1/(1-1/ε)
当ε=0需求曲线垂直,∂p/∂t=0,价格不变,税负全部由生产者承担。
当ε=∞需求曲线水平,∂p/∂t=1,价格上升税负额度,税负全部由消费者承担。
为什么用成本加成定价得出来的结论完全相反?我算错了?请教各位高人,哪里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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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azpresi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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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理论] [求教]垄断厂商加成定价下税收的归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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