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2日,武汉大学原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涉嫌受贿案,在荆州市中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2000年8月至2003年11月,龙小乐在担任武大副校长期间,先后11次收受贿赂61万元。对于指控,龙小乐称自己的有罪供述,是在遭受检察人员三天三夜连续审讯、殴打、挨冻之后做出的。
新京报10月23日报道 昨日,武汉大学原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正厅级)涉嫌受贿案,在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2000年8月至2003年11月,龙小乐在担任武大副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1次收受贿赂61万元。龙对指控全部否认。
庭上辩称从未受贿
昨日上午9时,5天后将满62岁的龙小乐,身着黄色囚衣,带着一堆材料,在法警押送下进入法庭,来自全球的百余名龙小乐的亲友到场旁听。
检方指控,2000年下半年,龙小乐担任武大分管后勤、基建的副校长期间,与武汉弘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发校外学生公寓时,时任弘博集团公司董事长的巴能军(另案处理),先后6次给龙小乐送去41万元。
2002年10月至2003年9月,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项目经理陈某(另案处理),在参加武大文科区建设工程的招标和建设中,先后5次给龙小乐送去20万元的打点费、感谢费。
对于检方指控,龙小乐称罪名子虚乌有。他说,行贿受贿的事实并不存在,起诉书所述的时间、地点、情节均为虚构,而办案人员也未如实记录审讯全过程。
检方被指违法审讯
庭上,对于检方的指控,龙小乐称11笔受贿全都不是事实,是通过违法审讯获取的,自己的有罪供述,是在遭受检察人员三天三夜的连续审讯、欺诈、殴打、挨冻之后,神志已模糊的状态下做出的。
检方称,虽审讯时间较长,但并无相关法律对审讯时间做出规定,不存在违法审讯的情况,且顾及龙年龄较大,还给予了特殊的人性化照顾。检方称,中秋节为照顾看守所里的龙小乐,还给他送去月饼,考虑到他有糖尿病,月饼是无糖的。
庭上摆出“V”形手势
最后陈述时,龙小乐说,“我没罪,请求法庭判我无罪。”
下午3时50分,合议庭宣布庭审结束。旁听者告诉记者,龙小乐被法警押下法庭时,家属们向他打招呼,他也回头打招呼,并伸出两根手指,做了一个V字形的手势。
此案未当庭宣判。
据悉,武大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涉嫌腐败一案也将于近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