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龚民
--------------假定产品按其价值交换,产品成本价格=原材料+固定资产折旧+工资;产品价格=成本价格+合理利润。由于牛会计自认为折旧不进入产品成本价格,设备补偿是从合理利润核减,因此公式中的成本价格就必须核减折旧费,公式是:产品成本价格=原材科+工资,因此,产品价格=成本价格+(合理利润--固资折旧)。后公式的缺陷人们是很容易看清,当然吃了苦头的老板体会更深。可是咱牛会计是醉死不认那壶酒钱哪。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943230&page=4&from^^uid=1123236
很高兴你用比较具体的方式来表达问题所在!
旧的生产价格理论认为:成本价格=原材料价格+固定资产折旧+工资,并且产品价格=成本价格+合理利润(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
新的生产价格理论认为:成本价格=原材料价格+工资,并且产品价格=成本价格+合理利润(包括固定资产折旧)。
由于二者只是交换了固定资产折旧的位置,所以产品的最终价格是一致的。……所以老板并没有吃苦头,会计也不会吃苦头。
二者之间真正的差别在于:
前者认为生产机械可以脱离使用价值的转移,而将自身的价格转移到其它产品中去。——从而违背了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则。
后者认为生产机械不可以脱离使用价值的转移,而将自身的价格转移到其它产品中去。——从而坚持了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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