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zg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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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高人 生产资料的作用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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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0-10-29 08: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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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0-29 11:09:36
41# 龚民
如你牛(刘)会计用古典科学公式得出企业嬴亏线告诉老板,老板为竞争突破亏线,企业老板只能是自作叶不可活,工厂沦落自然与你无关,厂主可能还暗暗佩服你:好小子铁算盘,亏了钱、算什么;真人才、才重要;得人才、企业旺;跌倒了、再起来。而明明漏算固资折旧成本,吿诉老板是保本价底线,厂子“沦落”老板如何不怨你提供假情报,慌报军情。或许你当厂长,宽厚善良对会计的失误,自以为是自己经营不善,这样责任自巳担是个男人,只是下次复兴-----不好说。
“分批折旧到产品中去观点,就是不能成立”在你的逻辑中可能不成立这是实话。而最最重要的是人类社会的基础物质生产和再生产中却是成立、并实际应用,而科学公式原理也是从实践中抽象得出。不是事实必须适应公式,而是公式必须要反映亊实。而这事实要可持续,最严厉条件下也能持续,而不能是一锤子买卖无持续。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943230&page=5

符合经济学原则的“成本价”,和工厂老板的“保本价”并不是一个概念。前者只包含原材料+工资;而后者除了包含原材料+工资之外,还必须包含很大一部分利润,以用来补偿:1生产机械的损耗(折旧),2原材料的浪费,3水电、房租的费用,4管理费用,5银行利息和保险,6国家税收等等。……而只有在从“总利润”(毛利润)中依次扣除掉所有这些部分之后,工厂老板才能从中获得一些“净利润”。……你以为当老板和会计容易吗?
所以工厂老板的“保本价”,其实并不是没有“利润”的成本价,而只是没有“净利润”的保本价而已。……你以为老板和会计很傻吗?

43
龚民 发表于 2010-10-29 18: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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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0-10-29 21:08:08
2# 赫赫铭儿0

从简单的事物出发,逐步深入,是我们认识复杂事物的正确方法。
假设你花费了100小时的劳动,作用于纯粹的自然物,生产了10件产品,那么平均每件产品花费的劳动时间就是10小时。如果这些产品具有价值的话,那么每件产品的价值就由这10个小时的劳动决定,每件的价值可记为10元。

现在假设你这100小时的劳动实际上包括了前后相继的两个过程:先用10小时生产了1件工具,在其后的90小时中你使用这件工具生产出了10件产品;而在第二个过程结束时,这件工具也报废了。请问,现在平均每件产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应当是9小时呢,还是10小时?平均每件产品的价值应当是9元呢,还是10元?如果是9元?那么第一个过程的10小时劳动没有创造价值吗?如果那10小时劳动也创造了价值,那么那10元的价值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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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0-30 09:44:18
43# 龚民
读书不能读呆书,读呆书越读越蠢。经济学原则的成本价不仅只是原材料+工资,这只是一部分,最基本部分,企业的正常生产开销都必须计入生产成本,这就包括水电房租、管理费用、银行贷款、固资折旧-----。所以,企业会计工资高于一般职工是有道理的,重任在身。而在经济学上只列出,原材料+固资折旧+工资=成本,只是简洁容易理解而巳。如在现实中那就必须认真核算每笔开支投入,而将重要的基本的固资折旧排除出成本,这叫会计如何做帐,算作利润核减,看来会计向老板报帐:本年度利润xxx元减固资折旧=xxy元。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943230&page=5

原材料价格属于“成本价”,是因为其不断损耗的使用价值可以转移到新产品中去,从而无需从总利润中获得补偿。
水电房租、固资折旧等等属于“总利润”(毛利润),是因为其不断损耗的使用价值不能转移到新产品中去,从而只能从总利润中获得补偿。
所以:符合经济学原则的“成本价”,和符合会计学原则的“保本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已经不包含任何利润,而后者只是不包含“净”利润而已!
会计报帐流程如下:
企业“净利润”=销售总额—成本(原材料+工资)—保本利润(固资折旧+水电房租+管理费用+贷款利息+保险费用等等)……这样的会计不好吗?老板不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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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0-30 11:27:12
44# wzwswswz
现在假设你这100小时的劳动实际上包括了前后相继的两个过程:先用10小时生产了1件工具,在其后的90小时中你使用这件工具生产出了10件产品;而在第二个过程结束时,这件工具也报废了。请问,现在平均每件产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应当是9小时呢,还是10小时?平均每件产品的价值应当是9元呢,还是10元?如果是9元?那么第一个过程的10小时劳动没有创造价值吗?如果那10小时劳动也创造了价值,那么那10元的价值哪里去了?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943230&page=5

1 既然此人在后来的90小时中,生产出10件(净)产品;按照劳动价值的原则,由于每件产品耗时9小时,所以每件产品价格9元——这是毫无疑问的!
2 第一过程的10小时劳动形成10元价格,并且体现在工具上;但由于工具的使用价值并没有转移,所以它的价格也不会转移,只会随着工具的损耗而消耗殆尽。——就像任何制造业产品的价格都会随着使用价值的损耗而消耗殆尽一样!
3 如果此人的生产过程有利润,则他的损失可以从利润中获得补偿;而如果只是没有利润的小业主,那他就需要节衣缩食了。
4 生产机械的价格不会分期分批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因为其使用价值并没有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它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只能从不断产生的利润(毛利润)中获得补偿。

47
wzwswswz 发表于 2010-10-30 18:27:53
46# 赫赫铭儿0

你先不要使用“转移”或“补偿”的概念,你先回答我,如果这10件产品对于你来说都是必需的,那么这100小时的劳动是否都是必要的?是不是会因为它分别在先后相继的两个过程中完成而变成前10个小时不是必要的,只有后90个小时才是必要的?

48
龚民 发表于 2010-10-30 19: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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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0-31 08:14:36
47# wzwswswz
你先不要使用“转移”或“补偿”的概念,你先回答我,如果这10件产品对于你来说都是必需的,那么这100小时的劳动是否都是必要的?是不是会因为它分别在先后相继的两个过程中完成而变成前10个小时不是必要的,只有后90个小时才是必要的?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943230&page=5

前10小时劳动所生产的工具对于后90小时所生产的产品,在使用价值的方面是必要的,但在价格形成的方面是不必要的。

50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0-31 08:39:42
48# 龚民
这样的会计和其老师就是个饭桶。错在学生,板子该打在老师屁股上。连基础会计知识都没掌握:成本计算对象是各项生产弗用承担者,计算项目对象划分越细、精确度越高,提供会计信息越全。原材料属成本“是因为其不断损耗的使用价值可以转移到新产品中去”-----这仅是成本科目下明细分类直接弗用的原材料成本,明细分项目还包括工资、制造弗用(固资折旧、修理、机物料、水电)和间接费用。对于间接费用虽不直接进入成本,但也要釆用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943230&page=5&from^^uid=1123236

企业老板的“保本价”,不仅要靠可以转移的成本价(原材料+工资)来维持,也要靠不断“补充”各项中间费用的保本利润(固资折旧、水电房租、管理费用、贷款利息等等)来维持。
听说过“毛利润”这个概念吗?……它可是把所有这些中间费用都包含在“利润”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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