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部分网友坚持认为“价值”是不存在的,其理由是现实经济现象中只有价格、成本、利润,而无法找到价值;还有的人认为马克思的“抽象劳动”理论是经济学中的“玄学”。
欧洲近代哲学史上存在经验派(经验主义)和唯理派(理性主义)的对立,前者认为抽象就是从经验中归纳出事物的共性,后者认为共性是同类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前者(大多数科学家和经济学家都属此)存在的问题是:如何保证人所归纳出来的共性是正确的而非主观的、片面的,以及如何从归纳出来的共性中揭示真正的规律?后者存在的问题:共性在事物中如何存在,又如何被人发现、证明?
要解决上述问题,一方面有赖于哲学探索的深化与发展,另一方面有赖于实践与科学的发展及其对认识水平提升所起的作用。
从哲学的角度看,解决上述问题最终要靠辩证法。
辩证法是如何解决上述问题的?
从辩证法的角度看进行“真正的抽象”需要以下步骤:第一步,从具体事物中归纳或归结出同类事物的共性;第二步,只从共性的角度看事物,提炼、概括出共性的真正“规定性”;第三步,从共性的真正“规定性”的角度看事物存在、发展的具体形态及其动变、发展过程,实现共性与个性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第四步,正确处理共性与个性的辩证关系(既统一又对立、既联结又转化)。
以“价值”为例: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区的同种市场上的绝大多数同类商品往往有相同或相近的价格,在不同时空的同种市场上的绝大多数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在很长时期内是基本稳定的,说明同一时期的绝大多数同类商品中有某种“共同的东西”在规定或“决定”其价格;不同商品的共同之处就是都是人类劳动的产品,都包含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指的是人类的体力和脑力”,马克思将其命名为“价值”;然后又研究了价值的生产与实现的过程,得出了其决定因素和影响其实现的市场因素;然后又研究了其转移、分配、变化、发展的过程,最终撰写出了伟大的《资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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