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ianpingy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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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讨论]倒卖病人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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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pingyyy 发表于 2006-6-23 11:24:00

青雪叮当,所以我个人的观点是:医生、医院为了他们的寻利行为所付出的代价太小了,而代价如此之小,正是因为竞争环境、竞争机制的不健全。

我个人认为,代价太小,似乎跟竞争环境、竞争机制不健全关系不是很大。首先,倒卖病人对医院只有害处,没有任何利益(通过医院转诊的病人除外);其次,代价太少主要跟医疗服务行业的制度不健全有关,比如说,没有相应的制度能做到及时发现医生倒卖病人,倒卖病人发生后,没有相应的制度制约;再次,由于医疗服务行业的特殊性,即使能实现完全市场化,充分竞争,还是会出现由于利益问题,由于信息的严重不对称,而倒卖病人的情况,如nie斑竹所说的情况。

所以,我个人认为,在医院内部,应制定相应的制度,以发现约束医生倒卖病人;在医疗单位之间,制定相应的制度,制约因利益因素而发生的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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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雪叮当 发表于 2006-6-23 18:50:00
以下是引用jianpingyyy在2006-6-23 11:24:00的发言:

青雪叮当,所以我个人的观点是:医生、医院为了他们的寻利行为所付出的代价太小了,而代价如此之小,正是因为竞争环境、竞争机制的不健全。

我个人认为,代价太小,似乎跟竞争环境、竞争机制不健全关系不是很大。首先,倒卖病人对医院只有害处,没有任何利益(通过医院转诊的病人除外);其次,代价太少主要跟医疗服务行业的制度不健全有关,比如说,没有相应的制度能做到及时发现医生倒卖病人,倒卖病人发生后,没有相应的制度制约;再次,由于医疗服务行业的特殊性,即使能实现完全市场化,充分竞争,还是会出现由于利益问题,由于信息的严重不对称,而倒卖病人的情况,如nie斑竹所说的情况。

所以,我个人认为,在医院内部,应制定相应的制度,以发现约束医生倒卖病人;在医疗单位之间,制定相应的制度,制约因利益因素而发生的转诊。

我个人以为制度所提供的是一种激励惩罚结构,改变行为人的利益预期,从而改变其行为,而不是单纯的规定该如何做,不该如何做,更为关键的是做了该做的能得到什么,做了不该做的又能失去什么。代价小的意思是制度所提供的激励惩罚力度不足,从而导致制度低效或无效。医院未必不知道医生进行着倒卖行为,医院不是也规定了严格转院的手续吗?但,当倒卖被曝光之后,医生如果只是被批评,能制约他执行规定吗?也就是说,我觉得制度、法律本身也是一种竞争机制,构成竞争环境。个人观点,不知道是否正确。呵呵

暗红尘霎时雪亮,热春光一阵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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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6-6-26 08:50:00
以下是引用nie在2006-6-18 8:16:00的发言:

张三兄依然认为这是竞争不充分的原因,但我认为信息不对称还是很重要的因素。譬如,医生自己可以处理病人,但是如果自己医好一半,却索取八成的钱,再将病人倒卖到别处医好剩下的一半,又可以得到五成的钱,这不比全部医好更赚钱吗?还有,如果自己处理不了,或者即时知道病情但却故意装作不知,愣是让病人做大量不必要的检查,这听上去对病人蛮合理,但是却没有给医生带来任何风险,只有收益。

不知张三兄对这两种情况怎么看?

聂兄,我以为是这样的:

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不是新古典意义的完全竞争,而是没有牌照租金),一方面,医生有绝对的信息优势和支配病人的能力,另一方面,医生的索价将受到竞争约束。

在这情形下,你说的第一种可能,如果我明知病人有能力可以支付更多的钱,那么对我来说最理想的结果是把这钱都忽悠到我自己口袋里,这样方法有很多的,不需要非得把病人转到别处去。除非我面临价格管制。而向您说的这样子搞法,几次以后,类似的病人就不会上门了,因为给病人的印象是,这种病你处理不了。

第二个例子,医生是可以这样子做的,事实上,这是医生最常用的掠取消费者剩余的办法,基于信息优势。而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削弱医生的决定权:如果你单子开太多,病人会说你诊断能力差。

实际上,这类租金在任何情形下无法避免。在政府提供模式下,由于取消了价格机制,又不可能无限提供健康物品,因此必须计划配置。而这种计划配置权,只可能通过一个个医生来实现,由医生通过诊断来决定谁该做什么检查,用什么药,这情形下医生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和决定权来为自己牟利的机会只能更多。

有一个真实的笑话,我以前供职的医院,我们的老主任在60年代还是一个小伙子,第一次要上女朋友家,不能空着手去。那时正值困难时期,物资非常短缺,医生工资也不高。于是他就帮禽蛋仓库的会计开了一支丙种球蛋白,于是人家帮他搞了五斤鸡蛋;肉店经理的老妈很早就被怀疑得了胆结石,一直没办法确诊(当时做超声波很紧张,而且连B超都还没有),于是他又帮人联系了一个检查,就搞到两斤后腿肉。再帮一个病人开了“肾炎”的假证明,凭证明可以额外配给白糖和黄豆,他要求病人分给他一半,得,一转眼功夫,一份很拿得出手的见面礼物就齐备了。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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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6-6-26 08:59:00
以下是引用nie在2006-6-22 9:26:00的发言:
我仍然要提出一个曾经跟张三当面说过的观点:生命只有一次,所以医疗产品不同于其他产品。你买了电视,觉得不好可以更换,也可以用脚投票。但是你得了重病,你敢轻易用脚投票?你能试错?如果不能试错,那么“竞争”的作用一定受到限制。

如果我们讨论的“均衡”是博弈均衡,并且这种博弈均衡是演绎的而非演化的,那么“试错”也许就不是一个必要的过程,而是说,我明知道这不符合我的利益,所以我不做,我选择一个占优策略来保证我的利益。在紧急状况下,平时口耳相传的口碑对病人的选择起关键作用,医生明知道口碑重要,他也不会胡搞。

当然,这对“理性”的要求比较高。

市场,也包括医疗以外的市场,当然不可能消除“欺诈”,但这种欺诈总是受到竞争制约;相反,计划或者管制倒有可能导致系统的欺诈。

我自己的感觉是 :我想忽悠任何一个病人都很容易,但是想忽悠整个市场却毫无成功的可能.这种约束来自于竞争,而非管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26 16:27: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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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6-6-26 09:06:00

不怕大家笑话,卖病人这回事我是干过的。以前在公立医院工作时,看一个病人,医院在边际上只给我5毛钱,人家给个几十几百块钱回扣,我干嘛不卖?反正医院损失了收入关我屁事?它又不能少我一分钱工资。砸牌子也砸的是医院的牌子,反正我们那里也就我们这一家三甲,砸也且砸一阵子呢,该来的病人反正还得来,院长都不担心没生意,我们有啥好担心的?

现在自己开诊所,谁还会卖病人?巴不得从人家手里挖几个病人来才好!呵呵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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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pingyyy 发表于 2006-6-26 15:37:00

张三李四:以前在公立医院工作时,看一个病人,医院在边际上只给我5毛钱,人家给个几十几百块钱回扣,我干嘛不卖?反正医院损失了收入关我屁事?它又不能少我一分钱工资。砸牌子也砸的是医院的牌子,反正我们那里也就我们这一家三甲,砸也且砸一阵子呢,该来的病人反正还得来,院长都不担心没生意,我们有啥好担心的?

这就是现在的现实状况.

我个人觉得,问题的根源在于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竞争性多于合作性,这又是由经济利益导致的(因为任何医院均必须找钱,否则无法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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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6-6-26 16:53:00
以下是引用jianpingyyy在2006-6-23 11:24:00的发言:

青雪叮当,所以我个人的观点是:医生、医院为了他们的寻利行为所付出的代价太小了,而代价如此之小,正是因为竞争环境、竞争机制的不健全。

我个人认为,代价太小,似乎跟竞争环境、竞争机制不健全关系不是很大。首先,倒卖病人对医院只有害处,没有任何利益(通过医院转诊的病人除外);其次,代价太少主要跟医疗服务行业的制度不健全有关,比如说,没有相应的制度能做到及时发现医生倒卖病人,倒卖病人发生后,没有相应的制度制约;再次,由于医疗服务行业的特殊性,即使能实现完全市场化,充分竞争,还是会出现由于利益问题,由于信息的严重不对称,而倒卖病人的情况,如nie斑竹所说的情况。

所以,我个人认为,在医院内部,应制定相应的制度,以发现约束医生倒卖病人;在医疗单位之间,制定相应的制度,制约因利益因素而发生的转诊。

我倒是觉得,完全市场化,充分竞争的条件下,"信息不对称"至少不会导致出现您所介绍的那种倒卖病人的情况,那主要是一个分成机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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