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社论20101106社论__医师指定费
不能与红包划上等号
医师指定费
不能与红包划上等号
·
2010-11-06
·
中国时报
·
【本报讯】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02x112010110600054,00.html
本报日前报导了卫生署禁止医院收医师指定费的新闻,凸显出卫生署与民间医疗院所之间的认知差距。据报导,主管机关于十月初明令禁止民众挂号与开刀时指定医师而多付费用,遭到医界强烈反弹,甚至台湾医院协会行文要求卫生署解释其行政命令之「法源」。业者与官署双方剑拔弩张,似乎甚少交集。
对于医师指定费的争议,各界讨论也出现若干不理性的声音。有人直把这笔费用与「红包」划上等号,认为容许医师收指定费就等同于容许医师收红包;这种观点恐怕思考失之跳跃。此外,除了指定医师之外,也有病患指定手术与剖腹生产的时间,更牵扯出以多付指定费方式变相插队的传言,使得问题看起来更加复杂。但是,我们不认为医师收费的问题该这样牵拖扩大,而应该包裹收敛,才能做鞭辟入里的分析。
基本上,所谓医师指定费问题的关键,就在:「我们社会是否容许由病患指定医师」?如病人可指定医师却不必另外收费,则所有看病的人都会指定大牌医师看诊。到台大看肝的病人都指定要陈定信院士看诊、看肺的病人全要求杨泮池院士主治,这种希望权威医师看病的正常期待,大概会把大牌医师忙死累死,但年轻医师却整天纳凉。换个角度看,如果病人要动开脑开心脏的大手术,希望由有经验的医师来操刀、并负责事后诊疗也是人情之常。李登辉当年做个心脏支架,都还要大老远跑去日本做才放心。这不但是指定医师,甚至是指定「国家」。生死是何等大事,难道我们要一概否定寻觅好医师的社会需求?
在理论上,若社会容许病患指定医师,就也一定要容许医院额外收费。这笔额外超收的费用绝不能与红包划上等号,而是「以价制量」所必须,更是有效运用社会整体医疗资源的必要设计。其实,卫生署目前就容许若干变相的指定医师费,我们将这些事列举于后,也让社会好好检视。
台大有著名的景福门诊,通常是大官巨贾看病之所趋。景福门诊病患可以「大概」指定他们所期待看诊的医师,然后由医院予以安排。景福门诊每次挂号大约收千余元,比一般台大门诊要贵。如果卫生署不准收指定医师费,请问为什么台大可以保留景福门诊?如果卫生署要将所有类似的特约门诊都取消,那么将来立委、部长、董事长到台大看病,是否都与一般民众完全相同?如果不准景福门诊收费,却容许大官立委以政治压力插队、指定医生,那么只是以政治力取代指定医师的金钱费用,这有道理吗?金钱难道就比政治特权肮脏吗?
景福门诊收费还只是台大医院的以价制量措施,卫生署自己规定教学医院较高挂号费的规定,更是全国性的「指定医院费」。卫生署希望减少台大等教学医院的负担,但一般民众却认为台大的医师大牌、医院设备好,拚命要挤到台大看病,于是卫生署就规定到台大医院挂号费较一般医院诊所为高。如果这样的以价制量可以,但指定医师却不准收费,这是什么神经错乱的逻辑?
我们当然反对看病送红包,也不认同医界的红包文化,但却不认为这问题该用禁止指定医师费的极端方式解决。卫生署必须要认识指定医师收费的「以价制量」功能,而如要予以规范,顶多只能限定各类指定费的收费上限,并规定所有收费须公开透明、完全揭露。卫生署一定要先将「合法」收费的范围放得够宽,才能将范围外的归类为非法或有违医师伦理。否则,若将景福门诊收费一律打为违反医师伦理,弄得天怒人怨,最后收场就会很难看了。
最后,我们也要对这件事背后凸显的意识形态问题做些评论。长久以来,台湾医界总有两派声音,一派认为行医是悬壶济世的良心事业;另一派则认为行医可以有牟利动机。这两派意见台湾社会迄无定论,也不适合在一个收费政策上彼此较劲。杨志良署长是著名的「左派论」维护者;如果卫生署十月初的公文有为特定意识形态暗渡陈仓的意图,那就极不可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