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ig 发表于 2010-11-28 13:52 
先生可不敢当,共同探索吧。
人首先是是生物,利己是其基本属性。任何一个生命体,包括人,在大自然面前都是很脆弱的,维持自身生存是第一需要。这个第一需要是本质上的需要,是与生俱来的需要,是无法克服的需要。在很多情况下,即使这个需要被暂时满足,人们往往也会储存更多的物质以备后用。所以依靠高度自觉来克服自私、腐败等,那就是不现实的。实际上,人的自私不应该被克服,而应该被有效利用,用来相互竞争,争先恐后地发展,这就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人人都发展了,全社会文明也就发展了。
公,是一个相对于私的概念,是在私的基础上表现出来的。先有私,然后才会有公。私是绝对的,公是相对的。人们表现出公,是在第一需要被满足的情况下产生的对荣誉的心理需要。
当然,自掏腰包救济别人,甚至舍己救人的行为也有,但这毕竟是少数,不能以偏概全。社会的正常运转还是要建立在利益交换的基础上的。
世界上的财富是有限的,竞争会永远存在,社会财富最终会按能力分配。优胜劣汰,是人类不断进化,不断发展的根本规律。
许多东西你还不理解,或者只理解了一部分。
人所以会贪污,那是因为大家不是一家人,所以才向自己小家里贪污。腐败当然也是如此。所以在大家不是一家人的社会里要克服贪污腐败这这样的事情是不现实的。同时要克服人们的“相互竞争”、“争先恐后”、“为自己家发财的积极性”都是不现实的。而在大家是一家人的社会里(当然这个社会目前还没出现,但在出现的过程中),由于人是博爱的(不博爱就不会是大家是一家人了),所以,人不再会贪污,不再会腐败。人与人也不再竞争的关系,不再争先恐后,大家都努力为整个社会,这个家而努力工作。
竞争不是外在决定的,不是因为东西少所以竞争,而是因为内在的原因才竞争的,因为大家不是一家人才竞争的,而大家不是一家人,意思就是人的爱是小的。爱小,当然会相互竞争啦。这就如同为啥有人会抢劫我的东西,因为人不爱我,爱我的人是不会抢劫我的东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