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人祸?
http://www.lrn.cn/zjtg/societyDiscussion/201007/t20100714_537894.htm
关于“天坑”的说法,有时候是不正确的。从地质科学的角度来说,“天坑”这个词语是有专属含义的,也就是说现在用它来专指某种特殊的地貌形态。当人们发现了地面无缘无故出现一个大坑时,因不解其因便称其为“天坑”,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我国从事洞穴科学研究的著名专家朱学稳研究员指出,“天坑”的含义是宽度和深度不小100m的塌陷漏斗,并由直立的周壁而构成陡峭的剖面,该词语是可充分显示其名称特色的一种喀斯特景观。此外,在观赏方面是否具有稀有、壮观、雄奇、险峻、生境独特和生物多样性等综合属性,也应该被认为是鉴别天坑与一般漏斗、洼地或竖井的重要标志。
那么喀斯特景观又是什么样的景观呢?“喀斯特”一词源于欧洲亚德里欧洲亚海东北岸南斯拉夫境内的石灰岩高原,该地名为喀斯特,那里岩溶地貌发育得比较典型,于是,人们便用“喀斯特”一词来代表岩溶地貌。在自然界中,石灰岩、大理岩、白云岩等碳酸盐类岩石最容易发生岩溶现象,即构成这类岩石成分的碳酸钙在含有二氧化碳的水的作用下,溶解为钙离子和重碳酸根离子而被水带走。因而,碳酸盐类岩石在特定的地质条件与气候条件下,并在各种机械作用下如流水浸蚀和沉积、重力崩塌和堆积等,易于产生大小不一的空洞和各种形态的岩溶地形。
在岩溶作用强烈的地方,长年累月的发展,地下形成的空洞一旦造成顶部岩层坍塌,便会在地表形成坑的形状,若规模和形状达到一定程度,便可称为“天坑”。所以说,天坑就是发育成熟的一种喀斯特地貌。近年来,我国已经发现数十个天坑,主要分布在重庆、广西、四川和贵州境内。
当这种地质现象发生在有人类活动的地区时,便可能成为一种地质灾害,即为“天灾”。如果发生在无人居住区,这种塌陷则一般不具备危害性。倘若人们能够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利用,还能成为风景优美、魅力无穷的旅游胜地。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的“天坑”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天坑。
有时候可能是因为过量抽取地下水造成的地面沉降或地面塌陷,有时候是人工采矿活动将地下掏空诱发的地表塌陷,也有的是因为曾经开挖过地面而在回填时未填实,当流水渗入地下时带走泥沙,结果导致上部土体陷落。
现在我们就可以回过头来解密让我们迷惑已久的谜题了。危地马拉城的巨大塌陷坑,应该是由于热带风暴“阿加莎”带来的持续暴雨和城市地下排水系统不够完善所造成。四川省宜宾市出现的43个塌陷坑所处这一带属于喀斯特地貌,专家初步判断这些塌陷坑是一种喀斯特漏斗,但在规模上还不能称为天坑。四川省大邑县出现的大窟窿,专家初步认为有可能是人工挖出的水井,至于群众所担心的这与地震有关,可能是地震的先兆,则没有理论依据。广西省东兰县稻田里的下陷坑,则是由于枯水季节大量抽取地下水和地表水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