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xp19821
14471 154

婚姻法新解释让女人在哭泣 [推广有奖]

41
wanshidiantou 发表于 2010-11-18 09:06:06
如果说考虑物价变化的因素,一旦要分割财产对非不动产权利人而言给予合理补偿似乎不对等吧。合理的标准是什么呢

42
gggwww 发表于 2010-11-18 09:06:42
社会发展太快,总会有那么多的问题出现。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防不了一时。

43
yuzhigang_1983 发表于 2010-11-18 09:07:24
新婚姻法没有错,本来就应该保护私有财产。
此外,如果两个人真的相爱结婚的话,男的完全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女人的名字,这样的话不就承认女的也享有一般房产了吗?这样问题也就解决了。

44
operationdep 发表于 2010-11-18 09:10:15
都是万恶的房子惹的祸,更万恶的XX惹的祸

45
afei2002 发表于 2010-11-18 09:12:52
法律力度大于道德舆论,但是法律总是落后于现实需求,这就是成文法的最大弊端!

估计律师行业将进一步分化……

46
土鼠 发表于 2010-11-18 09:15:02
这条司法解释让那些想用姿色来换取富裕生活的女人哭泣,对自己有事业的女人没有影响。
国际商事仲裁探讨qq群 93504814

47
huiwangpk 发表于 2010-11-18 09:17:24
都是高房价闹的

48
wufei2134 发表于 2010-11-18 09:22:17
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实际上的意思不是你所说的那样~~这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只是让房产的财产权有了一个更明确的归属问题,至于你所说的什么房产和归属权以及女权的问题~ 我想,婚姻不是那么儿戏的问题,难道一套房产就可以影响婚姻的感情问题,一套房子,一个政策就可以使男人找二奶,小三,那我们中国的男人也太没出息了吧?!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购买,并且由一方完全支付,那么该方就必须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这是物权法的明确规定,我是一名经济学法律学的双学士,不巧正在对婚姻法进行学习,至于你说的什么让女人哭的事情,我就想问了,女性结婚难道只是为了房产和财富?感情何在?为什么一份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你没有看到明确产权的进步方面而只是在意女性是否能成功在离婚时分割男性财产?!建议多学习下法律再发帖!谢谢!
已有 2 人评分经验 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三秋树 + 1 赞同。但是新规定的确降低了某些有想法的男人的离婚成本
xxp19821 + 10 + 3 + 3 + 2 有见地!

总评分: 经验 + 10  学术水平 + 3  热心指数 + 4  信用等级 + 2   查看全部评分

长啸狂浪滔天多少真英雄,剑指苍茫天下生死笑谈中

49
fhxy00747 发表于 2010-11-18 09:25:51
这事儿最后的情况就是“门当户对”啊。还有估计新一轮的“女性”购房需要开始了

50
shenhua1997 发表于 2010-11-18 09:26:40
许多国家离婚时,女人可以获得赡养费,可是中国对女性没有任何保护的条款,所以更促使男性有外遇,导致家庭破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6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