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刘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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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外校] 如果让我重新读次研究生(申请加精)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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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yyj 发表于 2010-11-23 23:01:0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想看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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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政伟 发表于 2010-11-23 23:06:0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好帖子不要石沉大海啊
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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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竹枫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11-23 23:12:5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顶下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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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傲寒 发表于 2010-11-23 23:23:5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顶起楼主  看看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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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jent 发表于 2010-11-23 23:25:0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嗯,借助这篇文章的空间,回复一下其他网友吧,刚才看到了一句话——“善欲人见,不是真善;恶恐人知,便是大恶。——衡量一个人的道德操守,不是看他在人前做了什么,而是看他一个人的时候是怎样做的。”——可能这是一位网友想为那些人辩解用的,不过我可以这么说吧——侵犯他人隐私、造谣诬陷本身就是一种恶,不仅是恶行,而且还是非法的行为——而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也就是说侵犯他人隐私的话连道德的最低标准都达不到。那些连道德的最低标准都达不到的人,怎么有权利去评判他人、评论他人呢????????希望这位网友也好好思考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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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hitler 发表于 2010-11-23 23:28:2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0# 刘政伟
lllllllllllllll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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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zidongxi 发表于 2010-11-23 23:30:5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来看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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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傲寒 发表于 2010-11-23 23:33:5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楼主  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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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u 发表于 2010-11-23 23:39:3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看看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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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stzhen 发表于 2010-11-23 23:52:4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瞅瞅,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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