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0-11-28 12:09 
西方经济学认为,只要方案B比方案A更优,即交易双方都获得了利益(虽然你感觉很屈辱,但你保了命,这也是利益),那么可以说分配方案B比分配方案A要“有效率”。
你可以从这个例子中看出西方经济学中“效率”的概念,首先,它是对资源的分配而言的,其次,它是完全中立于道德的,它只考虑交易双方是否从交易中获得了额外收益。
那么我想问:你王书记和我之间的交易真的“公平”么?
你现在仍坚持“效率”(西经中的效率)与“公平”始终是和谐的而非对立的么?
1,新古典中从来没有认为“效率”和“公平”是和谐的,之所以新古典谈效率多于公平,是因为公平这个概念至今没有一个标准能够判断,从康德到罗尔斯。
2,用分配论实际上难以驳倒新古典,再分配不是新古典反对的目标,我们看福利经济学就可以知道,任何初始配置通过市场机制能够达到帕累托均衡。你把黄光裕,王石,等等富豪们的财产全征收光,再分配给老百姓,新古典不分对。因为新的资源配置还会达到帕累托均衡。新古典的重点是市场机制,而不是分配。问题是你把那些富豪财产全部征收光分给老百姓的逻辑基础在哪里,杀一个黄光裕,救100个农民。这种多数人的福利最大化的逻辑正是功利主义的要害。
3,新古典中的效率看成是“偏好的满足”,那么偏好的满足就一定合适吗?给农民工600一个月让他去富士康,他接受了,就能代表效率了吗?显然不是,不光从良心要反对,在经济上也是有问题的。不少人可能就此质问市场机制,骂完全竞争,社会达尔文主义让人性丧失。这是一种从结果来质疑问题。问题的本质在于,没有看到新古典的假设条件:理性与自愿,当然如果默认在西方社会,还有一个潜在条件至少要有制度保证参与人遵守游戏规则。我们所看到的经济活动的结果多数同新古典的条件差的太远。我们要质疑不仅仅根据结果,而是应该从条件出发。Government不规范游戏规则,程序上都失去了公平的可能性,农民和地产商的理性不在同一水平上,被强迫交易出卖自己,公平又在哪里?
4,再回到这位同学举的沙漠中偶遇王书记的例子,这里的王书记虽然拥有亿万资产,但是顾及自身最基本的权利-生存,不得不用全部财产去交易,本质上无异于农民工被强制交易,因为他们的目的不在是享受和自身更高的发展,而仅仅是为了生存作的无奈之举。这显然不是我们所要的经济活动,因为它的起点就是有问题的,因为它涉及的是把人的权利用于交易中。这样别说公平,连效率都谈不上,因为它有偏离经济范畴之嫌。而在现实中呢,这样的情况可能比比皆是,尤其是弱势全体。他们的交易已不再是仅仅经济层面,而是一种脱离经济之外的灾难。
5,公平不一定非要依附于某种意识形态,某种学术体系,从基本的生活发现的逻辑远比书本的要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