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ONT size=5>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FONT></P>
<P><FONT size=5>第一,人民民主专政是具有中国特点的无产阶级专政。</FONT></P>
<P><FONT size=5>在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它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是一种向着无产阶级专政过渡的形式,其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的;这个时期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即允许他们的代表参加国家的管理。</FONT></P>
<P><FONT size=5>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已经转变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其性质是社会主义的。</FONT></P>
<P><FONT size=5>第二,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统一的国家政权。</FONT></P>
<P><FONT size=5>在本质上,是比资产阶级民主更高级的民主。它是最大多数劳动人民当家凭证的最广泛的民主;它不仅是政治民主,而且是扩大到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生活领域的最全面的民主;它是保证社会主义制度的民主,因此必须对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实行专政;它是全体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民主;它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民主。</FON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