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日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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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请问我国划分大中小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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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日破云 发表于 2006-7-7 14:53: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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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没弄清楚大中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向各位高手请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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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 大中小 小企业 大中小型 大中小企业

沙发
ghsing 发表于 2006-7-8 22:47:00
是不是以500万元为标准划分为规模以上,我想应该500万元以上算中等的把

藤椅
leabai 发表于 2006-7-9 18:27:00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委、财政厅(局)、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按照法律规定,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研究制订了《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的中小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订大中小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并提供相应的统计数据;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再制订与《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分标准;对尚未确定企业划型标准的服务行业,有关部门将根据2003年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结果,共同提出企业划型标准。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标准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于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本标准以外其他行业的中小企业标准另行制定。

  四、中小企业标准为:

  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交通运输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5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邮政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1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五、本规定中,职工人数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末从业人员数代替;工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产品销售收入代替;建筑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工程结算收入代替;批发和零售业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销售额代替;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营业收入代替;资产总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资产合计代替。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七、企业类型的确认以国家统计部门的法定统计数据为依据,不再沿用企业申请、政府审核的方式。

  八、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经委等五部委1988年公布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及1992年公布的该标准的补充标准同时废止。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   政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二OO三年二月十九日
李志刚: leabai@126.com

板凳
日破云 发表于 2006-7-16 14:35:00
谢谢^_^

报纸
qiuguanhua 发表于 2006-11-2 14:45:00

赞LZ!

地板
zcl6062 发表于 2006-11-2 17:41:00
又长知识了
人生最终是平局

7
jiangsu 发表于 2006-11-9 12:45:00
不错

8
emin 发表于 2006-12-27 18:42:00
那么请问楼主,大企业的标准是什么呢?是不是也有相关规定呢?

9
leabai 发表于 2006-12-29 12:11:00

那么请问楼主,大企业的标准是什么呢?是不是也有相关规定呢?

关于大企业的,我没有查,应该可以从该行政规章推演。

李志刚: leabai@126.com

10
高能辐射 发表于 2007-1-8 18:43:00
2003年11月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下发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文件,《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的通知,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划型原则,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02)及《大中小型非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草案)》(财清办〔1995〕53号)的划型标准,对《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中未列示的非工企业划分标准进行了补充,研究制定了《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
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
(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印发)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农林牧渔企业
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万元
3000及以上
15000及以上
500-3000以下
1000-15000以下
500以下
1000以下
仓储企业
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万元
500及以上
15000及以上
100-500以下
1000-15000以下
100以下
1000以下
房地产企业
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万元
200及以上
15000及以上
100-200以下
1000-15000以下
100以下
1000以下
金融企业
从业人员数
净资产总额
万元
500及以上
50000及以上
100-500以下
5000-50000以下
100以下
5000以下
地质勘查和水利
环境管理企业
从业人员数
资产总额
万元
2000及以上
20000及以上
600-2000以下
2000-20000以下
600以下
2000以下
文体、娱乐企业
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万元
600及以上
15000及以上
200-600以下
3000-15000以下
200以下
3000以下
信息传输企业
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万元
400及以上
30000及以上
100-400以下
3000-30000以下
100以下
3000以下
计算机服务
及软件企业
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万元
300及以上
30000及以上
100-300以下
3000-30000以下
100以下
3000以下
租赁企业
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万元
300及以上
15000及以上
100-300以下
1000-15000以下
100以下
1000以下
商务及科技
服务企业
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万元
400及以上
15000及以上
100-400以下
1000-15000以下
100以下
1000以下
居民服务企业
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万元
800及以上
15000及以上
200-800以下
1000-15000以下
200以下
1000以下
其他企业
从业人员数
销售额
万元
500及以上
15000及以上
100-500以下
1000-15000以下
100以下
1000以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8 18:53: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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