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unandmoon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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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出发点一致吗?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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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2-14 11:52:14
15# jackloo
回到LZ的问题,我认为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分配的出发点是一致的,都是按照用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比例来分配剩余价值,差别是前者的劳动力价值归资本所有者所有,后者归全社会公有。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986605&page=2&from^^uid=1123236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的一种理念,而“按要素分配”则是客观事实。
所以,若要使这个理念和客观事实相一致,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不再将按“劳”分配仅仅理解为按“劳动力贡献”分配,而应该理解为按“劳动要素贡献”分配。

例如资本家的机器使工人个体劳动生产率提高2倍。……则在现有集中劳动生产率中,1/3是劳动力的贡献,2/3是资本的贡献;从而在现有(净)产品总额和(净)价格总额中,1/3成为劳动报酬,2/3成为资本利润。

至于你说的“价值比例”,也只有归结到这个基本层面上来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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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2-14 12:00:19
16# wufei2134
基本内容 :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986605&page=2&from^^uid=1123236

把按劳分配理解为“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是不对的。
1 它显然违背全部客观事实。
2 既然如此,马克思为什么认为按劳分配是“资产阶级法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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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2-14 12:24:16
17# wufei2134
(按生产要素分配)它包括三层含义:(1)参与分配的主体是要素所有者,依据是要素所有权;
——主体的确是要素所有者,但依据却不是要素“所有权”,而是各生产要素在集中劳动生产率中的“贡献”。

(2)分配的客体是各种生产要素共同作用创造出来的价值;
——更确切的说法是:客体是各生产要素共同作用生产出来的产品及其价格,

(3)分配的衡量标准,这涉及到按生产要素的质量、数量还是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因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在依据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其直接表现和标准是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生产要素贡献的大小。
——分配标准无须包括各生产要素的“质量”和“数量”(有些多余),只需包括它们各自对集中劳动生产率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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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副书记 发表于 2010-12-14 12:32:54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2-14 10:58
14# 王书记
现代社会的生产机械本身也是劳动创造的,所以所谓生产机械与劳动的配合归根到底还是不同生产阶段的劳动之间的相互配合!(也就是制造机器的劳动和使用机器的劳动之间的配合 归根到底还是劳动!)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986605&page=2&from^^uid=1123236

正因为生产机械也是劳动创造的,并且也加入劳动过程;所以在劳动“创造”的产品价格中,应该有生产机械的贡献。
生产机械的贡献本质上还是劳动的贡献,所以机器只不过是通过磨损把凝结在自身的劳动转移到新产品中去 本身没有任何增值!

25
张副书记 发表于 2010-12-14 12:37:24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2-14 11:52
15# jackloo
回到LZ的问题,我认为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分配的出发点是一致的,都是按照用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比例来分配剩余价值,差别是前者的劳动力价值归资本所有者所有,后者归全社会公有。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986605&page=2&from^^uid=1123236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的一种理念,而“按要素分配”则是客观事实。
所以,若要使这个理念和客观事实相一致,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不再将按“劳”分配仅仅理解为按“劳动力贡献”分配,而应该理解为按“劳动要素贡献”分配。

例如资本家的机器使工人个体劳动生产率提高2倍。……则在现有集中劳动生产率中,1/3是劳动力的贡献,2/3是资本的贡献;从而在现有(净)产品总额和(净)价格总额中,1/3成为劳动报酬,2/3成为资本利润。

至于你说的“价值比例”,也只有归结到这个基本层面上来才有意义
现实情况不是按劳分配并不意味着按劳分配是错的。因为所有制决定分配而不是劳动决定分配!而我们就是要推翻 要素参与分配的现实制度。所以必须将除劳动力以外的其他要素共有化。马克思的意思就是要推翻现在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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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副书记 发表于 2010-12-14 12:38:11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2-14 11:52
15# jackloo
回到LZ的问题,我认为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分配的出发点是一致的,都是按照用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比例来分配剩余价值,差别是前者的劳动力价值归资本所有者所有,后者归全社会公有。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986605&page=2&from^^uid=1123236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的一种理念,而“按要素分配”则是客观事实。
所以,若要使这个理念和客观事实相一致,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不再将按“劳”分配仅仅理解为按“劳动力贡献”分配,而应该理解为按“劳动要素贡献”分配。

例如资本家的机器使工人个体劳动生产率提高2倍。……则在现有集中劳动生产率中,1/3是劳动力的贡献,2/3是资本的贡献;从而在现有(净)产品总额和(净)价格总额中,1/3成为劳动报酬,2/3成为资本利润。

至于你说的“价值比例”,也只有归结到这个基本层面上来才有意义
现实情况不是按劳分配并不意味着按劳分配是错的。因为所有制决定分配而不是劳动决定分配!而我们就是要推翻 要素参与分配的现实制度。所以必须将除劳动力以外的其他要素共有化。马克思的意思就是要推翻现在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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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oyan 发表于 2010-12-14 12:39:06
1# sunandmoon2046

第一,劳动占有是天赋的,而对于财产的占有很大一部分是人为的(比如武力,比如先行占有)。马克思认为首先要剥夺这样的所有权占有形式。
第二,社会人人平等是先验的律令,无须理由。或者唯一的理由是能够维持社会环境的和谐,即便对于富人也是需要的。所以,即便完全出自劳动的差别,也不能过大。
所以,罗尔斯的意思:能够改变最弱人群生活的差别才是允许的,并将这看成是正义的原则之一。

28
张副书记 发表于 2010-12-14 12:46:38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2-14 12:00
16# wufei2134
基本内容 :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986605&page=2&from^^uid=1123236

把按劳分配理解为“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是不对的。
1 它显然违背全部客观事实。
2 既然如此,马克思为什么认为按劳分配是“资产阶级法权”呢?
1 马克思的理论当然和客观现实不符合,因为马克思主义就要改造现在的客观和现实 要建立新的分配制度

2按劳分配归根到底是资产阶级法权原因在于将来 劳动力所有权也要破除。

29
张副书记 发表于 2010-12-14 12:57:23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2-14 12:24
17# wufei2134
(按生产要素分配)它包括三层含义:(1)参与分配的主体是要素所有者,依据是要素所有权;
——主体的确是要素所有者,但依据却不是要素“所有权”,而是各生产要素在集中劳动生产率中的“贡献”。

(2)分配的客体是各种生产要素共同作用创造出来的价值;
——更确切的说法是:客体是各生产要素共同作用生产出来的产品及其价格,

(3)分配的衡量标准,这涉及到按生产要素的质量、数量还是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因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在依据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其直接表现和标准是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生产要素贡献的大小。
——分配标准无须包括各生产要素的“质量”和“数量”(有些多余),只需包括它们各自对集中劳动生产率的“贡献”。


按要素分配依据是所有权,那么请问封建地主依据土地所有权分配地租很合理啊!为什么资本家要推翻他们呢?现在资本家掌权了自己就可以按资本所有权分配利润,那么无产阶级也同样可以推翻它

30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2-14 12:57:39
25# 张副书记
现实情况不是按劳分配并不意味着按劳分配是错的。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986605&page=3&from^^uid=1123236

如果与客观事实相违背的理念不是错误的,那什么才是错误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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