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6 元间转移与同一性
是否同一,必须通过比较才能显示出来。自己与自己比较当然可以得到自身同一的结果。但是,两个物质与元间的对立统一体之间的相互比较,两个实体相互作用,就会产生极其复杂的结果。
在无限多样可能的结果之中,有这样一类特别的情形:
在尽可能减少对元间改变的条件下,获取了这个实体的元间,把一个物质实体的元间转移到了另一个物质实体之上,形成了两个不同的物质实体拥有同一个元间实体的局面。
如,实体“乙”的元间被转移和复制到了另一个实体“甲”之上。所谓“甲是乙”不是说作为物质与元间对立统一实体的甲等同于另一个作为物质与元间对立统一实体的乙,而是说,甲所拥有的一部分元间来自于乙,甲和乙的这部分元间是同一个元间。
元间转移的过程就是元间比较的过程,元间的转移当然是同一个元间的转移,因此也就同时确定了元间的等同,为同一律逻辑创造了现实性的基础。
换言之,理想的元间转移现象是历史性的,是当世界发展、演化到某种程度之后才出现的历史现象,那么,只有当理想的元间转移和元间复制现象出现之后,同一性关系才开始摆脱自身等同的同义反复,进化到了不同物质实体可以拥有相同或相似的元间实体以及同一元间实体可以寓于不同物质实体之中的程度。
但是,理想元间转移仅仅是相互作用中元间被改变程度更低的一种特殊现象,受对立统一实体中物质因素以及其他因素的限制,转移中的元间终归还是受到了物质唯一性的限制,都要带有自己物质载体的痕迹,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
实现了转移的元间和作为模版的元间也只是相似,仅是某种程度上的近似。
尽管同一性关系有了革命性的进展,但是,这时的同一性关系还不完整,还无法达到元间之间真正等同的程度。
只有当世界的进化和发展达到实现了元间抽象的程度之后,才可能达到真正的“a = a”,达到A之a等于B之a,达到等式两端的全等。我们日常理解和使用的形式逻辑也只对应于这个阶段之后的世界势态。这也就意味着,我们所使用的逻辑与自然进化过程不同阶段的势态并不一定是同一个元间实体。我们只不过是试图在用自己的逻辑向前追溯,向后推论,用自己的逻辑努力理解和整理自然对象罢了。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