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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 势态的破缺
1、势态之所以产生规定性仅仅是因为两种势态、两种实体之间出现了极为悬殊的比较。离开了这个极限位置,实体之间的比较并不都是无限悬殊的,都达不到对于对方的绝对限制和规定,都有具体的规定性程度可言。
2、具体的实体都是拥有具体元间方式的具体结构的实体,这样,实体之间的比较就不是理想质点之间的比较,而是结构的比较。
由于差别的普遍性,任何两个物质势态都难以达到在所有时空形式上完美的重合和对应,只能到达某种程度上的对应和对称,势态之间只能在某个局部上对其他势态和实体形成更彻底的限制,这个被限制了的势态和实体只是自己的一部分,没有被限制的其他部分处于相对的自由中,处于这个势态的破缺中。
因此,当两个实体之间不是绝对悬殊时,尽管优势一方作为规定性势态,但是并不意味对方结构中的所有成分都是可以被规定性势态全部、彻底控制的,并不是对方结构中的每一个点位都弱于规定性势态,只要双方势态的差别没有达到无限大,就不能保证规定性势态可以对势态下的实体实现完全、彻底的规定和限制,在局部的点位和区域中,双方势态的比较可能出现被势态实体在某些局部强于规定性势态的情形,规定性的势态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漏洞和破缺,存在着例外之处。
“缺陷”是势态的一个普遍性质。
显然,缺陷性是对规定性的局部否定,势态的缺陷就是势态的不完善之处,就是势态所不能影响、不能彻底规定、不能彻底覆盖、不能完全到达的地方,是另一种势态可以发挥影响的范围。所以,不同的势态可以通过缺陷相互联系,这个势态的缺陷是通向另外一个势态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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