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gic/tp
43694 262

[学术哲学] [转]逻辑起源 [推广有奖]

231
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6-13 08:21:21
10.6 去分化与虚系统
在一个整体中,每个细胞中都拥有完整的以DNA为主的遗传体系,但是细胞在实现这些元间、物化这些元间时,只能完成全部体系中极其微小的一部分任务,只能表现出极为特殊的一小部分性状,一个细胞只是全部DNA 链内容的一个局部和片断的镜像表现,所有的细胞通过分工合作,集体实现了大部或全部DNA的物化,所有细胞共同成为遗传体系的镜像系统。这就意味着对一个细胞来说,除了由分化规定给自己的极其微小的一部分之外,自己拥有的绝大部分元间内容都处在封闭状态。这样就有了两种极端的情形:一是最初始的细胞,生物学上称为“干细胞”,一是充分分化了的细胞,生命个体的发育就是从干细胞这种可以将自己元间内容中任意一段物化的细胞向绝对分化的普通细胞发展和积累的过程。理论上,当分化完成之后,干细胞应当消失干净,事实上。我们通常观察到的也都是充分分化了的细胞、组织、器官和系统。但是,更细致的观察发现,干细胞并没有彻底消失,它依然生活在充分分化了的肌体中。
这提示我们,肌体并没有能够达到彻底的绝对的分化的程度,而是处在上述两个极限端点之间的某个具体位置上。就是说,每个细胞不是仅仅表达一个微小的基因片段,在实现这种表达的同时,对更多的元间也可以有不同程度的表达。如果这个推理可以成立,会以导致这样一些可能的现象:
1、在分化了的肌体中依然还有不同分化程度的细胞生存着;
2、已经分化了的细胞,除了实现分化赋予自己的物化特征和功能之外,还不同程度地物化了其他更多的元间内容,不同程度上发挥着自己分化特征之外的其他功能;
3、这样,细胞就会由分化形成的“主要特征”和由去分化形成的“次要特征”这样双重的特征和功能;
4、正如细胞的主要特征必须通过细胞相互组成的组织、器官、系统来体现和实现一样,细胞也以自己具有的次要特征相互组成了“组织”、“器官”、“系统”。由于细胞的双重性,所组成的这两种体系是不同的体系,细胞同时处在两种不同的体系中;
5、由于细胞的主要特征是分化,所以,细胞主要特征构成的体系也具有分化的特征;相反,细胞的次要特征是去分化的,所组成的体系也具有去分化的特征,以至于用通常解剖分析的方法不能直接观察到这种体系。
6、由于这两类特征都基于同一套以DNA为主的元间实体,是同一个元间实体的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所以,这两套体系是相似的,是互为镜像的,前者的的突出特点是物质化的,后者则是元间性更突出的,所以,可以把前者称为“实系统”,后者称为“虚系统”。
如果说生命肌体是元间自我和物质自我的对立统一体,那么,这其中的物质自我是虚系统和实系统两者的对立统一体。
中医理论中所揭示的“经络”体系很可能就是这样一套以细胞去分化功能形成的虚系统,人体的物质自我是虚、实这两大体系的对立统一体;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结构也可以用这样的视角来描述。
作为与元间自我互为镜像系统之一的实系统本身分化出了神经体系,特别是中枢神经体系,这不仅是实系统自己的新形式,成为与实系统自身相对的镜像系统,也成为了映射元间自我的又一个镜像系统。

232
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6-21 12:17:10
10.7 神经体系
10.7.1 反馈
如果相互作用着的双方都是无限简单的“质点”,那么两者相作用时,接触、比较与判断、反应与变化这三个环节就重叠在一起,是不可分辨的最简单事件。这三个环节之间还没有足够的时空差别,或者说,这不需要时间和空间。事实上,在物质于元间的定义域里并不真实存在这样的理想状态,任何相互作用者都是具有具体结构的差别与差别形式的对立统一体,相互作用总是一个时、空过程,所以,相互作用过程的三个环节总是不同程度展开着的。对于不同的作用者展开的程度和形式有很大区别,展开的形式本身也将是丰富多彩的。
如果作用者双方并不会因为作用初始就改变自己的本质特征,而是可以进入了一个可以分辨的作用过程,那么,初始作用和后续作用的状态显然不会是完全相等的作用过程。因为,作用者双方经过初次的作用过程,虽然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但是毕竟已经有所改变,不可能完全保持作用之前的本底元间。初次的作用迫使双方都某种程度地适应了对方,某种程度地具有了对方的一部分元间,被对方的元间所改变。当后续作用再发生时,双方各自是已经改变了的实体,是用被对方元间形式改变了的实体,用包括对方这部分元间的结构形式重新与对方发生作用。也就是说用对方的元间形式与对方发生作用,把原本属于对方的元间反作用回对方本身,我们把这样的相互作用称之为“反馈”。据此,也可以说,反馈也是一种元间现象,是元间的反作用,是把对方的元间反作用于对方自身的过程。
事实上,所谓“初次作用和后续作用”不过是同一过程的两个阶段,所有的相互作用过程都改变着作用者所处的势态,都会给作用者自身造成影响,因此,广义地说,所有的相互作用都是反馈的。
考虑到,如果当反馈的作用到达产生这个反馈作用的作用者之前,这个作用者已经彻底消失了,失去了作为反馈接受者的资格,反馈就不再是返回到作用发出者本身,也就不再是严格意义上的反馈了。因此,我们设定:反馈的前提为“再次参与相互作用的实体都是没有发生本质改变的作用者”,这里所规定的只是狭义的反馈,所以,这里所说的“反馈”只是一部分相互作用的现象。

233
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7-8 17:14:30
10.7.2 反馈的极限
对于还没有实现从物质载体中分离出来的元间来说,反馈就是物质本身的反作用,一个物体作用于对象物体之后,两者作用力会直接反射到作用者本身。这是反馈受到物质与元间对立统一关系制约的极限。
反馈的另一个极限是元间作用彻底从物质载体中分离出来,完全彻底地反馈到初始的元间持有者本身。
能否达到这个极限呢?
理想的反馈过程是把元间a从初始的元间持有者“A”中分离、转移出来,复制、拷贝到另一个作为对象的元间接受者“B”之中,然后,再从B中把元间a分离出来,作用于初始的元间持有者A,并且被A所全部接受,产生A之a与B之a直接作用的理想局面。假如作为对象的双方都可以实现理想的元间分离、保持和接受,反馈就可能是完全的,否则,任意一个环节的变动,反馈就不可能再是完全的了。
反馈产生的失真主要来自如下几个方面:
1、元间转移过程的失真;
2、对象物B对于所获得的元间a的处理,也就是比较过程对于元间的改变;
3、a从A中转移出来,直到再次反馈回到A,这是一个时间间隔,A本身已经发生了变动,已经不再是当初的情形,反馈回来的元间a 面对着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原本的a和副本的“a”各自都出现了变异。局面变得复杂起来。
总之,反馈不可能达到完全性极限,反馈回来的元间都是已经发生了改变的元间,都面临已经改变了的势态。也正是由于这种改变,元间的种类和形式才可能不断丰富起来,不断积累起来。
10.7.3 元间反馈的物质程度
离开了这两个极端条件,反馈总是和元间与物质载体的分离程度相关,总是表现为不同程度的物质作用和元间作用。这也和作用各方本身的性质相关。物质实体之间的元间反馈主要以物质方式作为实现方式,元间实体之间的元间反馈主要以元间方式作为实现方式。但是,无论如何,不可能得到最终脱离物质载体的纯粹的元间反馈,也不可能得到最终脱离元间形式的纯粹的物质反馈。
反馈作为一种因素可以对作用者的作用过程发生新的影响。与作用者原有势态方向相同的影响为正反馈,否则就是负反馈。
反馈的前提是作用者发生的元间作用于作用者自己,或返回到了作用者自己。这个发生作用的主体在其所发出的元间作用返回到自己之前的这段时间里依然保持着自己质的存在,还依然作为原来意义上的存在者。生命物质就是这样一种典型的可以在相互作用中更能有效保持自己元间形式的实体。生命体用物质自我和元间自我两者对立统一的方式实现了对自己的保持,把自己和环境势态区别了出来。反馈成了生物保持自己、区别环境的重要方式。

234
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7-22 08:23:37

10.7.3 元间反馈的物质程度
离开了这两个极端条件,反馈总是和元间与物质载体的分离程度相关,总是表现为不同程度的物质作用和元间作用。这也和作用各方本身的性质相关。物质实体之间的元间反馈主要以物质方式作为实现方式,元间实体之间的元间反馈主要以元间方式作为实现方式。但是,无论如何,不可能得到最终脱离物质载体的纯粹的元间反馈,也不可能得到最终脱离元间形式的纯粹的物质反馈。
反馈作为一种因素可以对作用者的作用过程发生新的影响。与作用者原有势态方向相同的影响为正反馈,否则就是负反馈。
反馈的前提是作用者发生的元间作用于作用者自己,或返回到了作用者自己。这个发生作用的主体在其所发出的元间作用返回到自己之前的这段时间里依然保持着自己质的存在,还依然作为原来意义上的存在者。生命物质就是这样一种典型的可以在相互作用中更能有效保持自己元间形式的实体。生命体用物质自我和元间自我两者对立统一的方式实现了对自己的保持,把自己和环境势态区别了出来。反馈成了生物保持自己、区别环境的重要方式。

235
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8-5 17:16:23
10.7.4 反馈链
生物的物质自我与元间自我的分化也可以被看作是相互作用环节的展开形式。生命物质首先以自己的“物质外壳”直接参与相互作用过程,外在作用者与生物体的接触环节首先是与生物的物质自我部分作用。生物实体对于对象的反应也通过“物质外壳”发生。这样,生物实体的“物质外壳”就兼顾了“接触”和“反应”两种环节。
当这个生物体和对象发生作用时,位于外壳上的“接触”功能首先响应;将从对象获得元间和物质内容传递到壳内的“比较”环节里进行处理;由比较环节做出判断;并以判断结果推动外壳之上的“反应”环节;通过反应环节的效应对于对象物产生影响;对象物受到这个影响后,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当这个变化再次被生物体的接触环节所捕获,就再次被送到比较环节;于是,开始了第二次相互作用的循环。这样,这个生物体和对象物之间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反馈链”。
如果这个对象物也是一个生命体,那么,双方就构成了对称的两个反馈链。双方首尾相连,双方获得的是同一个元间,但是,双方都是不同的个体,都把对方视为外在对象的“他”,把自己视为“我”。

236
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8-19 12:00:15
10.7.5 反馈链中的两种成分
第二次循环的第一个环节也是接触环节,也是对于对象的感知环节,但是感知的对象和内容与前一次感知的对象相比较已经发生了变化。这一次接触到的对象已经不再仅仅是纯粹的对象的初始状态,而是被“我”作用过了的新的状态,也就是说对象之中已经包含了我对于“他”作用的形式内容,或者说包含了作用者自己的元间内容。这样,从第二次接触中,我作为作用者的其中一方,所感知到的内容有两种成分:一种是对象的元间成分,也就是对方的元间成分;一种是对象对于我的行为所做出的反应,这里包含着我自己的元间成分。我所感知到的内容是这两种成分共同构成的综合内容。
这就产生了一个进展:自我在接触和感知对象的同时,在获取对象元间的同时,通过对象获得了我自己过去曾经施加给对象的部分元间。有可能实现自己对于自己的感知,自己获取到了自己的元间,自己的元间也开始成为自己的对象。就像在镜子中,看到的是我们自己的行为。

237
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9-12 12:48:29
10.7.6 内感官与外感官
对于非生物的反馈体系来说,反馈内容中的两种成分是混合在一起的同一种东西。比如,初等闭环控制装置所获得的反馈信号取自控制效果,而控制效果的信息中实际上包含着控制方的控制行为和被控制方的响应行为两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反馈环节把控制方和被控制方两者联成一个首尾相接的同一个体系,对于控制机器来说,机器自己不能区别“我”和“他”,但是生物天然地具有这种区别。因为生物本身是一个力图与外在世界相区别的自我。生物的进化朝向强调这种区别的方向发展,就会将反馈的界面分得更清楚,更倾向于将“我”和对象的接触、反应这两个界面分清楚,将从接触界面、从感觉器官获取的信息中蕴含着的两种成分区别开来,分清楚哪些是对象的元间,哪些是我自己的元间。
要想把自己的作用形式精确地从对象的反应中分离出来非常困难。有一个好办法,就是在自己的作用还没有发出之前,或者在这个作用正在进行之中就对这个作用本身进行“观察”和复制,保存和记忆这个作用的信息。然后再与获取到的综合效应信息进行比较,两者相减,就可以区别出两者各自的元间。
这样,就必须建立针对三种对象的体系。一方面要实现对于对象的元间获取,具备向外的感官、比较、执行体系;另一方面还要对自己的势态、对自己反应本身也进行观察、取样、复制存底,具备向内的感官、比较、执行体系;第三方面是对上述这两种势态进行比较的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可能准确了解对象和自己的关系,才可能更准确了解对象,更准确了解自己。
这三套体系时而分别工作,时而协同工作,共同维持着生命体的形式和生存。三套体系共同形成了高等生物的神经体系,特别是中枢神经体系。

238
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9-18 14:22:56
10.7.7 自己知道自己
生命体不仅要感知对象,了解对象的状态和性质,了解对象变化的进程,还要了解对象对于自己的行为的响应程度和响应形式,这就带来了新的任务,就要了解自己的反应行为本身执行的程度和形式,以及这种行为与目标值之间的差值,自己由于执行这些反应行为产生的变化,自己曾经做了什么。总之,不仅要了解对象,还有必要实现自己对于自己的了解,实现自己对于自己元间的掌握,自己的行为和关于行为的记忆本身也成为了对象。
因此,由接触环节演化、积累起来的感觉体系不仅针对外在对象,也针对自我本身,尽管在功能上两者有交叉、重叠之处,但是,毕竟还是分化形成了外感觉系统和内感觉系统这两个相互分工的感觉体系。
仅就内感官体系来说,生物肌体通过细胞、组织、器官、系统的物质方式来实现,是一个物质的分化的体系,是内感官的对象。内感觉体系发育完善的极端应当是将每一个细胞、组织、器官、系统的行为信息全部收集、记忆下来。最终形成一个关于这个生物机体全部过程和内容的元间的镜像体系,这个镜像的元间体系,就是这个生物自己对于自己的“知”,生物自己知道了自己形式。
同样,自我的每一个行为都不是放任的开环系统,每一个行为过程都处于闭环、可控中。肌体的行为都将直接与中枢神经的元间行为相联系,于是,生物还自己知道了自己行为。
自我了解的最大的可能就是知道了自己的一切形式和行为。

239
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9-25 17:34:36
10.8 元间的抽象
10.8.1 两个自我的分化
生命形式起源于有能力记忆自己的物质,一种元间依托一种可以互补的物质实现自我复制,这时,物质与元间处于直接的对立统一状态,这个物质就是以这种元间形式存在的物质。最初,元间自我和物质自我以对立统一的形式组成了一个可以自己复制自己、自己维持自己的生命体。但是,这种维持和复制处于不断的变化和进化中。生命体发展的趋势是具有更强同化能力、具有控制和掌握更多环境势态的能力,把更多原来属于对象的环境势态即外环境转化为自己可以直接操控和掌握的内环境。
这种变化对于元间自我来说,实现的方式仅仅是元间容量和内容的增加,这种增加所需的物质载体形式并没有变化,载体物质的量也没有实质性的增加,元间自我原有的方式可以适应和满足生物进化的需要;对于物质自我来说,情况就大不相同。每一层次的进化,每一次扩张都会产生一系列物质形式的改变和积累,这就要建立新的物质构造和设施,从而形成分工严明、结构严谨、层层嵌套的物质大厦。
物质自我和元间自我之间出现了越来越显著的差异,前者的物质性与后者的元间性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和对照。

240
hgswz 发表于 2013-10-5 19:59:09
无私分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19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