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gic/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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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哲学] [转]逻辑起源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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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3-9 11:38:52

zflstephem 说

“不存在的东西怎么会有其表现呢?”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哲学版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e=8&from^^uid=237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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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3-9 11:40:01
6.4.3 物质与元间的相对分离

1、对立统一的两个端点之间有一个宽大的范围,在接近端点的位置上可以出现这样的情形,一种因素占据了极大的优势,另一种因素虽然不可能最终消失,但是已经变得无足轻重。这种相对性意味着物质与元间出现了相对的分离,可以把近于极限位置的物质与元间各自粗略地看作是处于相对分离状态的物质和元间。

2、我们曾经得到过这样一个观点:元子的差别者性使其具有“唯一性”,因此,由差别者性积累形成的物质也具有唯一性。唯一性就是不可重复性,随着差别者性的不断积累,一个充分积累了的物质实体不能超越时间和空间,在同一个时间和空间中只能在唯一的一个位置,只能拥有一种状态。在我们通常生活着的尺度里中,每一个这样的物质都是独一无二的。

从元子的差别者性和差别性的直接重叠、同一到两种性质分别充分积累,分化为两种不同的实体,这也是一个不断进展的过程,也存在着各种层次的过渡状态。但是,仅就元子的差别性来说没有这种唯一性限制,由差别性积累起来的元间也没有这个限制。元间不是唯一的,不同的物质可以拥有同一个元间结构,同一个元间可以用不同的物质方式来实现。

这样,物质和元间就有可能不再是一一对应的绝对关系,当然,如果是一一对应的绝对关系也就从根本上取消了物质与元间的关系,取消了这两者区别的必要,就直接变成了同一种东西。

既然同一个元间可以用不同的物质方式实现,同一个元间可以不绝对依存于特定的具体物质,那么,不同的物质也可以拥有同一个元间。就是说,具体的元间和具体的物质出现了相对分离的可能。

3、物质都处于普遍的相互作用之中,而相互作用意味着改变。这样,物质与元间的相互分离,就延伸出了“物质和元间能否单独改变”的问题。

由于物质的层次性,不同层次之间的物质和元间的改变不再绝对相关,而是相对相关,也就是说,物质要素的改变并不立即、绝对引起由这些要素构成的另一层次的元间的改变,同样,元间的改变也不一定立即造成构成这个元间的物质要素本身性质的改变。物质的层次性差别使得物质与元间的相对分离成为可能。

总之,尽管物质和元间不可能最终脱离对方而单独存在,但是,物质与元间对立统一的势态是一种不均衡的相对势态,物质与元间不是一一对应的绝对关系,同一个元间可以用不同的物质方式实现,不同的物质可以拥有同一个元间,一个元间可能超越具体物质的限制,这就为物质与元间的相对分离提供了可能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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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3-10 11:46:33
6.5 元间转移的逻辑意义

6.5.1 接近极限的可能

物质与元间对立统一关系建立在物质和元间相互对立、相互依存、互为条件、不可分离的事实基础上。

这种对立统一关系有两个可能的边界条件:

1、物质与元间直接的统一、同一,相互之间无差别,这样,也就无所谓物质和元间了,这两种实体同时失去了意义。

2、物质与元间发展为两个相互分离、相互没有关联的实体,相互都成为不依赖于对方的独立存在者,物质的变化不再引起元间的变化,同样,元间的变化也不再引起物质的改变。可是,一旦失去了对方,失去了相对意义,也就使这两个实体同时失去了意义。

在这两个极限之内,物质与元间的对立统一关系都是成立的。

这两条边界使我们不仅不可能得到纯粹的物质和纯粹的元间,而且,由于物质实体的唯一性限制了元间的可同一性,我们也不可能得到任何一个具体对象真正纯粹的元间或结构,不可能真正建立一个对于具体对象彻底的、绝对的理解和定义。

然而,元间转移现象的出现创造了这样一种非常接近极限状态的可能:

尽管物质和元间双方都不能达到完全排除对方的程度,但是可能出现有时某一种因素特别突出,趋近于“无限大”,另一种成分特别弱势,甚至趋近于“无限小”的极端情形。

元间转移不仅意味着元间可能成为相对性很大的实体,还可能以某种间接方式成为相对独立的逻辑实体,元间可能具有相对独立的逻辑地位。

同样,元间转移所造成的相对独立局面也解放了物质,使得用什么样的物质实现同一个元间显得无关紧要,也使得物质也获得了自己的逻辑地位。

这样的进展,使得物质和元间双方都出现了抽象化的端倪,使得物质和元间这两者都更接近对立统一的极限位置,都变得更“纯”一些。处于极限状态下的物质和元间可以近似地作为相对独立的实体。

此前,对立双方各自实际上都包含了对方在自己之中,元间成分较少的实体被称为物质实体,物质成分较少的实体被称之为元间实体。当物质实体中的元间分量减少到微不足道,或者元间实体中的物质分量减少到微不足道时,我们已经很接近获得相对分离状态的物质和元间,获得初步从物质唯一性统治之下解放出来的元间同一性,获得相对纯净的物质实体和元间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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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实验室 发表于 2011-3-10 11:51:05
深圳郭绍华 发表于 2011-3-9 11:38
“不存在的东西怎么会有其表现呢?”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哲学版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e=8&from^^uid=2370452
  这个问题在其他不止一个帖中不止一次的解释过了。
  此处稍多说一句——不存在的东西怎么会不能有表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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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实验室 发表于 2011-3-10 11:54:02
zflstephem 发表于 2011-3-8 11:03
烈火实验室 发表于 2011-3-6 13:02
深圳郭绍华 发表于 2011-3-6 12:20
您的反驳和否定是不是也用了逻辑?是不是现实的呢?您的反驳的价值又如何证明呢?
  逻辑本身是不存在的,但逻辑的表现,是有可依事实和背离事实的,煤球可以被逻辑的推理是白的,那不能成为煤球在现实中就必然是白色的理由,因为你在现实中,如果去买煤,要求卖煤的人给你拿白煤球,估计离挨揍不远了。
  所以,逻辑本身并不存在,无所谓现实不现实,但逻辑的表现,有现实和不现实之分。
您上次不是举了一个例子吗?说是一个真正吃到大饼的人和一个想象吃到大饼的人。一个没饿死,一个饿死了。他们都觉得并且很相信自己吃到了大饼,可是结果去不同。所以我们不能相信自己内心的感觉是吧?因为你觉得一个反例就可以推翻全部。您现在又举了很好的例子,说是去买白煤球,我倒是觉得你完全可以这么说啊!为什么挨揍啊?你是要去帮他认识一些事啊!你要让他知道,虽然他现在觉得自己看到的煤球是黑的,可那是表面的!不一定是真实的!是不?你要告诉他,不要像那个想象大饼的人一样饿死了,不要去相信自己内心的感受。也不要相信逻辑,因为逻辑本身是不存在的。那他相信什么好呢?理性的逻辑不可靠,是不存在于现实的。感觉不可靠,因为人也可以相信自己真的吃到了东西最后却饿死了。那他相信什么好呢?我想了下,我想他只好相信你了。你说是吧?
  这个问题,也不止不一次说明过,相信什么与事实无关,怎么判断是另一个问题,事实是什么,与怎么判断是两回事。你在把两个问题混淆成同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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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3-11 10:39:32
6.5.2 唯一性和同一性的统一与分离

所谓“两个相同的物质”是指拥有同一个或极其相似的元间实体的两个物质实体。

只有通过两个物质的比较,才能确定两个物质的元间是否相同。

物质的相互比较就是相互作用,相互作用就会相互改变。通过双方的相互作用,如果对于对方的改变是相同的,或者说双方的改变是相同的,这两个物质就是相同的。也就是说,两个物质各自转移到对方的元间是相同的,两个物质各自转移到第三方的元间也是相同的,这个两个物质的元间才具有相同的可能。

相同的物质在相同的条件下相互作用产生相同的结果,生成另一种、另一层次的相同物质,这是这世界拥有许多相同、相似物质的原因。

尽管我们相信,上述这样的相互作用可以产生相同的元间,但还无法证实这一点。因为相互作用已经改变了这两个物质的元间,所谓相同只是在说这种改变的结果可能具有相同之处,还必须把这两个结果分离出来进行再比较,从而,陷入了一个无穷的反复之中。

只有把两个元间都分别转移出来,放在“纯”元间的条件下进行比较,因为只有“纯”元间的比较才能保证两个比较者本身不会在比较中发生改变。只有这两个元间的差值是0,才表明这两个元间实体是同一个元间;如果所得差值不为0,而是一个具体的差别样式,那么,这个差别样式就表明两个元间实体是差别着的。只有在实现元间抽象之后,才能进入这种纯元间环境。以后,我们有机会专门讨论这样的特殊环境。

元子的差别性所具有的可同一性是“同一律”逻辑的起源点;只有通过由此而发展来的元间分离、元间转移、元间抽象以及通过元间比较才能发现不同物质实体所具有的元间实体是否相同,才能确定两者之间的相似程度,才有同一性可言。

所以,元间分离和转移这种物理现象的生成和发展是同一律逻辑的现实性前提和基础。

由元子的差别性积累形成的元间实体所具有的差别性质,具有从差别无穷小到差别无穷大之间这样一个宽大的范围。差别无穷小是元间差别性的一个极端状态,是同一律的现实性基础;而差别无穷大、绝对不相同状态则是同一律的反定律 —— 不同一律或“矛盾律”的现实性基础。

矛盾律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是元子差别者性积累形成的物质实体的唯一性。物质实体都是唯一的,和其他物质实体绝对区别或不同。但是,只有充分积累了的差别者性才能充分体现差别者性的唯一性特征,所以,矛盾律或“不同一”原则本身也是一个生成过程,是世界进化发育到某个阶段之后才开始有效的、历史性的一个势态。

物质与元间的相对分离,导致了唯一性和同一性的相对分离,使这两个原则成为相对独立的关系形式,形成了一种纯形式的势态或规则。

当然,这时的纯形式的规则本身是一种自然的势态,属于对象世界本身一种基础性的元间性实体和势态,是自然世界自己对于自己的一种规定性的约束和条件。由于这是对处于两种极端的势态的描述,所以表现出了纯形式性,因此也被称为形式逻辑。

这种纯形式性凸显了两个极端状态,凸显了绝对差别和绝对同一这两个极限条件。

即:

A ≠ B

a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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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lstephem 发表于 2011-3-11 18:50:24
烈火实验室 发表于 2011-3-10 11:54
zflstephem 发表于 2011-3-8 11:03
烈火实验室 发表于 2011-3-6 13:02
深圳郭绍华 发表于 2011-3-6 12:20
您的反驳和否定是不是也用了逻辑?是不是现实的呢?您的反驳的价值又如何证明呢?
  逻辑本身是不存在的,但逻辑的表现,是有可依事实和背离事实的,煤球可以被逻辑的推理是白的,那不能成为煤球在现实中就必然是白色的理由,因为你在现实中,如果去买煤,要求卖煤的人给你拿白煤球,估计离挨揍不远了。
  所以,逻辑本身并不存在,无所谓现实不现实,但逻辑的表现,有现实和不现实之分。
您上次不是举了一个例子吗?说是一个真正吃到大饼的人和一个想象吃到大饼的人。一个没饿死,一个饿死了。他们都觉得并且很相信自己吃到了大饼,可是结果去不同。所以我们不能相信自己内心的感觉是吧?因为你觉得一个反例就可以推翻全部。您现在又举了很好的例子,说是去买白煤球,我倒是觉得你完全可以这么说啊!为什么挨揍啊?你是要去帮他认识一些事啊!你要让他知道,虽然他现在觉得自己看到的煤球是黑的,可那是表面的!不一定是真实的!是不?你要告诉他,不要像那个想象大饼的人一样饿死了,不要去相信自己内心的感受。也不要相信逻辑,因为逻辑本身是不存在的。那他相信什么好呢?理性的逻辑不可靠,是不存在于现实的。感觉不可靠,因为人也可以相信自己真的吃到了东西最后却饿死了。那他相信什么好呢?我想了下,我想他只好相信你了。你说是吧?
  这个问题,也不止不一次说明过,相信什么与事实无关,怎么判断是另一个问题,事实是什么,与怎么判断是两回事。你在把两个问题混淆成同一个问题。
是我在”混淆“吗?你强调事实,你以什么判断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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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实验室 发表于 2011-3-11 19:54:39
zflstephem 发表于 2011-3-11 18:50
烈火实验室 发表于 2011-3-10 11:54
zflstephem 发表于 2011-3-8 11:03
烈火实验室 发表于 2011-3-6 13:02
深圳郭绍华 发表于 2011-3-6 12:20
您的反驳和否定是不是也用了逻辑?是不是现实的呢?您的反驳的价值又如何证明呢?
  逻辑本身是不存在的,但逻辑的表现,是有可依事实和背离事实的,煤球可以被逻辑的推理是白的,那不能成为煤球在现实中就必然是白色的理由,因为你在现实中,如果去买煤,要求卖煤的人给你拿白煤球,估计离挨揍不远了。
  所以,逻辑本身并不存在,无所谓现实不现实,但逻辑的表现,有现实和不现实之分。
您上次不是举了一个例子吗?说是一个真正吃到大饼的人和一个想象吃到大饼的人。一个没饿死,一个饿死了。他们都觉得并且很相信自己吃到了大饼,可是结果去不同。所以我们不能相信自己内心的感觉是吧?因为你觉得一个反例就可以推翻全部。您现在又举了很好的例子,说是去买白煤球,我倒是觉得你完全可以这么说啊!为什么挨揍啊?你是要去帮他认识一些事啊!你要让他知道,虽然他现在觉得自己看到的煤球是黑的,可那是表面的!不一定是真实的!是不?你要告诉他,不要像那个想象大饼的人一样饿死了,不要去相信自己内心的感受。也不要相信逻辑,因为逻辑本身是不存在的。那他相信什么好呢?理性的逻辑不可靠,是不存在于现实的。感觉不可靠,因为人也可以相信自己真的吃到了东西最后却饿死了。那他相信什么好呢?我想了下,我想他只好相信你了。你说是吧?
  这个问题,也不止不一次说明过,相信什么与事实无关,怎么判断是另一个问题,事实是什么,与怎么判断是两回事。你在把两个问题混淆成同一个问题。
是我在”混淆“吗?你强调事实,你以什么判断事实?
  这个关于事实、存在之类的问题我已经开外开帖进行了讨论。

89
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3-12 11:09:25
6.5.3 唯一性和绝对差异

物质实体的唯一性使得每个物质实体都和其他物质实体处于绝对的差异之中。

即:

A ≠ B

且:

A ≠ B ≠ C ≠ D ≠ E……。

且:

A = A



一个物质实体仅仅和他自身等同,和其他实体绝对区别。

但是,仅仅就这里的“A≠C≠D≠E……”和“A = A”还远不能构成什么逻辑,这两个式子实际上是同一个意思,仅仅是从反面说明对方;仅说明物质实体A就是物质实体A自己,不是任何别的什么,A仅仅和A自己等同,严格区别于任何其他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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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实验室 发表于 2011-3-12 11:13:47
除非你证明A就是事物本身,并是事实,而不是你幻想出来的,否则A ≠ B,与事物之间是什么,无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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