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看起来是一个小行业,并且和人们生活中的交集也不多。但是拍卖理论的应用远远比直觉上所感受到的更加广泛。因为拍卖这件事情抽象出来,就是多数人通过出价或者其他方式来展示实力,竞争少数的资源。
那么平常工作中对职位的竞争,产业链中对渠道和原材料供应商的竞争,本质上都存在着“待价而沽”的情况。而这些都可以在Milgrom的框架下,解释为一种具体的拍卖形式,纳入拍卖理论的范畴。
从这个意义上说,拍卖理论不仅仅对于上拍卖行买东西有启发,而且对于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和启示。
再比如很多人迷恋的股票投资,其实股票市场本质上就是一个投资品的双边拍卖市场,所以拍卖理论也可以指导人们投资股票,可以根据机构交易员和基金经理的买卖行为,去推断这些机构对某支股票的真实估值区间,从而结合市场的波动,做出更加理性的反应。
拍卖看起来很简单,有一个拍卖者,和很多竞标者。拍卖者制定规则,竞标者出价。那么拍卖理论的作用是什么呢?
首先,竞标者们之所以出不同的价格,根源在于其对拍卖品的心理价位不同,与此同时,每个人还要估计其他人的心理价位,来决定自己的竞标数字。如何才能在竞标数字和成功概率之间,取得一个最优的均衡点,是竞标者需要思考的问题。
而竞标者的对手,不仅仅只有彼此,还有拍卖者。对于拍卖者来说,他拥有设计规则的权力——也就是可以选择“怎么样才算赢”。目前经常用的基本拍卖形式就有:
◎ 英式拍卖:大家轮流举牌出价,最后价高者胜;
◎ 荷兰式拍卖:价格一开始特别高,不停地往下降,先举牌说“这个价我要了”的人获胜;
◎ 一级密封拍卖:大家把价格写到纸条上装进信封里,拆开之后,价高者胜,支付自己的拍卖价;
◎ 二级密封拍卖:和一级一样,不同的是,价高者胜,但是支付第二高价的价格;
◎ 所有人都付钱的拍卖:和一级一样,但是只要拍了就要付钱,不管最终赢不赢。但是只有价最高者能真的拿到拍卖品。
如何根据拍卖者和拍卖品的特点,来灵活选择,甚至于创造新的拍卖形式,让拍卖者获得最大的利益呢?这也是拍卖理论所要研究的内容。
各位坛友,对今年诺奖得主研究的领域——拍卖理论您有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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