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大教授张呜研究,民国名人章太炎因反袁世凯而被袁软禁,在章囚禁的两年多时间,“据刘成禺讲,袁世凯曾经对陆建章定了关于囚章的八条规则,规定起居饮食用款不限,而且毁物骂人,听其自便。东西毁掉了,再买就是。只是除了限制自由外,对见客、谈时局,都有限制,尤其不许有谈时局的文字。章夫人汤国梨也说,章太炎在被囚期间,每月的费用是500元(当时一个警察每月薪水4元左右,大学里最牛的教授,每月不过400元)。”“章太炎是个穷书生,一辈子没钱,生活极其简朴,可是他在软禁期间,居然一口气雇了十几个厨子和仆人(他当然知道这些仆人都是警察改扮的)。”(关于章太炎的故事,具体参见张呜:《历史的底稿》,http://book.sina.com.cn/nzt/history/his/lishidedigao/88.shtml。)
讨论:假定章在非坐牢的自由时期,或者说在狱外,每月也有500大洋这么多的钱,他应该会按什么样的方式来花这钱呢?
然后对比:如果牢内牢外花钱的具体方式不同,那么,请问,如何用现有的微观经济学理论解释呢?在理论上能揭示什么吗?
对章坐牢期间的花钱方式,我首先想到的是现在**预算中的专款专用似乎与其类似!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