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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制的消亡是长期渐进的和社会革命的辩证关系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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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大仇深李常委 发表于 2010-12-26 21:46:24
马甲1号 发表于 2010-12-26 13:45
借一步 发表于 2010-12-26 13:37
一个唯物主义者并不反对物质条件的改善,而且用物质条件改善打破资本的奴役是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所以没有人反对改革开放的物质成果的成就,这不是反对就起作用的,每一代的生产力条件必然会为下一代人继承,有什么可以反对的。没有这种条件别说反对了,连反对本身都会带有空想的特征。像马甲一号同志,你不太明白唯物主义的起码观点。我都不太了解你到底是在反对什么。
我知道一些黑格尔的观点,马克思是黑格尔的传人,应该继承了其关于国家的思想。这个和唯物主义无关,而是辩证法得到的结论。辩证法更加注重整体,用到国家上面,就是臣民要绝对地忠君爱国,为国牺牲。从历史看来,社会主义集权国家和黑格尔理想中的国家是差不多的,继承了黑格尔的很多东西。我们不是一直在宣扬先人后己、舍生报国的集体主义观念么?这是来自于辩证法注重整体这一观念的。所以,我们国家应该多一些雷锋、黄继光之类的螺丝钉,而那些因为自己贫穷买不起房就整天抱怨的人不懂集体主义,所以不是好公民。只要国家富强,多几个房奴又有什么关系呢?
少数富人才是个人主义者,而穷人是一个占据绝大多数的整体他们的利益才是集体利益,站在他们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才是集体主义,因为他们是绝大多数,国家的主体是他们他们是国家的核心和主要组成部分,你可不要本末倒置。绝大多数人买不起房就是一个大集体买不起房 因此是别离集体主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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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大仇深李常委 发表于 2010-12-26 21:48:03
马甲1号 发表于 2010-12-26 19:23
借一步 发表于 2010-12-26 17:43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0-12-26 17:34
我也觉得小借同志有点语言暴政,虽然不骂人,但缺乏学术性;……毛主席说:“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毛主席还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毛主席又说……
斑竹这话引的太雷人,那话都是毛引用古人的话的。这个风格的确有点咄咄逼人的意思,是对服务器不好。以后我发一个贴就解决了。关于学术性,我倒是想学术来着,诸位貌似没有兴趣,总是把那个所谓的普世价值抬出来,我觉得这时候说学术实在很滑稽。再说,所谓学术,应该有学术的思考方法和原则,但是论坛里不讲逻辑、不讲事实的人大有人在,仅凭情感说话的大有人在,这是学术吗?我不知道。
您这不叫学术,叫党同伐异。您在理屈词穷的时候很喜欢用“某人没学好经济学,懒得理他“这类借口来搪塞与您探讨学术问题的网友。我认为,即使您老人家懒得打字,正确的学术态度应该是,给这些网友提供一本参考书或者一个链接,并给出详细页码,让这些网友自己去查证。如果您总是用这种方法来搪塞其他网友,那么我只能认为您的学术态度很不端正。此外,您总是用”先验之见“这根大棒来使您自己站在永远正确的高度,用来打击所有反对您的意见。第三,人类的所以学科,是否属于科学,完全由您老人家说的算,而且毫无讨价还价的余地的。您在这点和方舟子很相似。第四,您老人家高高在上,言必称”不知者无罪“,似乎您有审判其他的网友的权柄,用这种口气说话就说明您老缺少基本的谦逊。

您老人家的昵称”放羊的“,一开始不太明白,现在倒是越来越明白了。汉朝的地方官叫州牧,州牧字面上的意思就是放羊的。您老人家看来也想当州牧,给其他网友打打板子定定罪,打到半死再”不知者无罪“,岂不过瘾?

所以,综上所述,您不必再用”学术“这块挡箭牌来遮遮掩掩。从您老的种种表现看来,您根本就无心学术,而热衷于党同伐异。和您一个州牧讨论学术问题纯属浪费时间。草民该死,罪过罪过。
于吉啊 你还真能忽悠人 忽悠得太有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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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论坛坛主 发表于 2010-12-26 23: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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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人大论坛坛主 发表于 2010-12-26 23: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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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警告 75
人大论坛坛主 发表于 2010-12-27 00:06:46
提示: 受到警告  赫赫铭儿0 语言不文明或人身攻击 2010-12-27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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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人大论坛坛主 发表于 2010-12-27 12: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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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g811 发表于 2010-12-27 12:51:50
同意观点,支持长期性---相信公有制会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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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0-12-27 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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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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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1号 发表于 2010-12-27 18:48:36
苦大仇深李常委 发表于 2010-12-26 21:48

于吉啊 你还真能忽悠人 忽悠得太有道理了
李常委还玩三国杀啊,这种玩物丧志的事情马克思主义者也做吗?话说回来,有机会上网一起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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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色飞蛾 发表于 2010-12-27 18:49:55
马甲1号 发表于 2010-12-26 13:32
赤色飞蛾 发表于 2010-12-26 13:15
马甲1号 发表于 2010-12-26 13:12
借一步 发表于 2010-12-26 12:06
33# 赫赫铭儿0 关于工人无祖国。马克思先生这么说没有问题,因为欧洲人自罗马帝国后这个祖国就消失了。欧洲人只有宗教的差异。有主教无祖国。这不过是一个没有中央集权国家的必然反映。像这类问题请联系社会条件再说,否则有教条之嫌疑。事实上,另一面是正是阶级觉醒才最后诞生了民族国家的。这是欧洲历史的特殊性。
您忘了威斯特法尼亚条约吗?什么叫“欧洲人自罗马帝国后这个祖国就消失了。欧洲人只有宗教的差异。有主教无祖国”?如果真的有主教没祖国,法国的黎胥留(Richelieu)为啥要帮助那些异教徒而不去支援正统的西班牙帝国?为啥还要进行英法百年战争?不过是换一个领主而已,法国有必要那么拼命地作战吗?

罗马皇帝搞一国四帝制,又把天主教作为国教,自己削落了主权观念,真是昏君。
看来你是一点也不了解历史, 在罗马时代,主权这个现代化的东西,还没进化出来呢!
主权是个近代的概念,貌似是马基雅弗利提出的。虽然古代没有现代的政治学,没有人懂主权的概念,但是并不能否认古代存在主权国家这一事实。主权是指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掌管土地和人口的权力。主权作为国家的固有权利,表现为三个方面:对内的最高权、对外的独立权和防止侵略的自卫权。春秋列国就满足上述属性。
那时的国家,还算不上有主权的,朕即国家,王国王国,没有王,就没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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