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我在山里捡到一块价值一百万的天然钻石。本来我要用一百万元来支配相当于一百万的劳动,但现在我用捡到的这块钻石就可以支配相当于一百万的劳动了。这是不是盗窃了别人的劳动呢?
本来我并没有花那么大的劳动就生产出来了某一产品,但是在与别人交换的时候,我却获得超过了我的劳动的劳动(我的价格高于我的成本)。这样我是不是也盗窃了别人的劳动呢?
资本家所以可以发财,就是因为他合法盗窃了别人的劳动。
rr3068说:
注意,我说的是合法的盗窃,而不是说他们的罪的问题。社会上不认为是盗窃不等于其本质就不是盗窃。
本来他可以按照成本卖出的,而他却弄了一个高高的价格,这本身不是说明问题吗?多出来的从哪里来的呢?假设别人付出的货币是实实在在的劳动(或者说是按照成本价获得,假设有这么个“傻人”)获得的。
我说:
本来他可以按照成本卖出的,而他却弄了一个高高的价格,这本身不是说明问题吗?多出来的从哪里来的呢?假设别人付出的货币是实实在在的劳动(或者说是按照成本价获得,假设有这么个“傻人”)获得的。
rr3068说:
在马克思的理论中,货币即价格是“作为社会劳动的化身而存在”。[第26卷(Ⅲ),第140页]“商品的现实价值不是它的个别价值,而是它的社会价值”。[第23卷,第353页]因此,货币(价格)从来就不是根据你自己或别人的所谓“实实在在的劳动”(成本)确定的。只是在“假定”“活劳动等于社会必要劳动”的情况下,才可以用所谓“实实在在的劳动”(成本)来确定价格(价值)。但是,这只适用于简单商品社会,即物物交换的时代。
rr3068说:
当然,只要你不亏本,或者认为自己不要赚足,你可以这样做,这是你的权利。
我说:
所以,假如有一个傻子,他卖的东西都是如此的不含水分的,而他购买的东西都是含水分的,那么他的劳动不是被盗窃了吗?所以他也必须有水分,以便盗窃别人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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