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完了飞狐外传,真的很想为程灵素写点什么,结果今天上了网才知道,她是金庸大侠最喜欢的人物之一了。说实话,我满诧异胡斐会喜欢袁紫衣的,她下山之前已经是尼姑了,却偏要下山来看凤天南,看也就算了,又要去做什么九家半掌门人,这种做事风格就很让人不理解,一个尼姑,她想干什么呢?做掌门人也就拉倒了,又偏要从偷包开始,一次一次去逗胡斐,又是共宿夜庙,又是赠玉凤,真是莫名其妙,好了,既然郎有情妹有意,那你就干脆还俗把,做一对好伴侣,但她偏不,等到人家胡斐欲罢不能了,她一身缁衣来告诉人家“小兄弟,拜拜了您那,我没空陪你玩了。”叫胡斐怎能不郁闷。贯穿整条线索,我简直看不懂这个圆性小尼姑到底想干什么,我想恐怕她自己也搞不清楚她到底想干什么。大概,男人总归喜欢那种稍微有点新鲜感,喜欢来点小刺激的,哎......
正因为这样,才更衬得程灵素可怜了,论心智,论感情,其实样样都是上选,可就是差这么一点点感觉,妹妹就只能是妹妹(都是那个袁小尼姑害的),于是她干脆就设计一条非常诡异,又能让男人记住自己的方法,用情郎的血杀死自己,又留下线索,让情郎不至于自杀徇情,搞得后来胡斐一辈子都留着很有性格的大胡子,来纪念这位二妹,程灵素真的用心到了极点。
好象书上说,真正用情至深的一对,终生幸福的很少,偏偏普通夫妇,柴米油盐却可以长厮守,我想程灵素就是最好的例子。其实我想每个人都想的到,反正小尼姑铁定是要走了,胡斐不是你程灵素吃定了么,这只是个时间问题,但是她偏不,她就是不要别人让给她的,既然得不到全部,那好,我干脆什么都不要,这样的女孩子,叫人怎么能不喜欢。
其实连王铁匠都一眼看出来了,要说胡斐没看出来,那是假的,但是在身边的东西,往往是不珍惜的,总归不够刺激,非要等到永别了,终于才念起种种好处,终于才....... 也许,人生本来如此。
之所以先从网上看这么多评论,就是不想写跟别人一样的,因为我喜欢一个人就是真喜欢,绝不打折扣,要是我随便从网上粘贴一段,那就对不起喜欢两个字了。还是觉得珍惜眼前人最重要,在一起的时候,不珍惜,搞七撵三,等到分开的时候,再怎么挽留,再怎么不甘心,都是空的。所以,小胡斐,你就哭把,如果哭能把你二妹哭回来,那就尽管哭好了。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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