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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原教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修正主义的曲解

发布时间: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作者:陈文通 文章发于:政治经济学评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逐步确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伊始中央就明确指出:我们改革经济体制,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环节和方面。这种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中央还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这就是说,必须把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形式结合起来。  

但是,即使是赞成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人们,对于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能不能相容和结合,也存在一定的疑虑。从理论上讲,无论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传统社会主义国家的领袖人物,还是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家,都明确地认为,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在马克思那个时代,“市场经济”概念还没有出现,经常使用的是“资本主义经济”和“货币经济”)。从实践上讲,无论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还是发展中国家的,迄今为止的市场经济都是以私有制、经济自由和雇佣劳动为基础的;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的市场经济还没有先例。如果我国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进行改革,并不得不遵守由西方国家制定的“国际规则”,那么,把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意味着只能是社会主义适应市场经济,而不是相反。这样一来,社会主义制度还能够坚持下去吗?反过来,如果改革把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前提,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还能够建立起来吗?对这样的疑问做出回答,是摆在经济学家们面前的理论难题。  在经济学家中,除少数人之外,大多数人都赞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但他们的出发点、着眼点和目标模式是有显著差异的。有些经济学家的出发点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着眼于让市场经济为社会主义服务,主要目标在于通过市场机制建立经济联系和配置资源,改革的底线是不能根本改变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有些经济学家的出发点则是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着眼于改变公有制实现形式、企业制度创新和市场体系建设,目标是使我国成为符合“国际惯例”的“市场经济国家”;为此,任何同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法律制度都可以和应当突破,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不应当成为既定的前提和束缚改革的框框。  

赞成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学家们意识到,要确认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能够结合,首要之点是,必须从理论上说明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相容这个“传统观点”是不成立的。但是,既然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那么,就必须重新认识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不过,在不同的经济学家那里,“新的认识”也是各不相同的。  

有的侧重于对“社会主义”涵义的重新认识。他们认为,只要确认凡是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制度形式就是社会主义;只要确认生产、资本和企业的社会化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只要确认社会主义不必以公有制为基础;只要确认“民主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那么,社会主义就可以和市场经济直接统一起来了。   

有的侧重于对“公有制”内涵的重新认识。他们认为,不管生产方式和实际经济关系发生了什么变化,只要确认保持公有资产(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所有权就是坚持了公有制;只要确认股份公司形式本身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社会所有制,那么,公有制和市场经济就没有矛盾了。有的侧重于对“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的重新认识。他们认为,只要确认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古已有之,和经济制度的性质没有关系;只要确认市场经济本质上不过是等价交换关系;只要确认计划和市场不过是资源配置的不同形式、方法和手段,那么,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就可以结合了。  

有的侧重于对现实经济关系及其范畴的重新认识。他们认为,只要确认劳动力成为商品不过是分配社会劳动的方法,因而不会影响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只要确认劳动和资本不过是不同的生产要素,它们共同创造价值,并按照各自的贡献获得相应的“回报”,不存在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问题,那么,区分姓“资”姓“社”就没有意义了,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矛盾就不存在了。有的侧重于对“生产一般”和“规律一般”的重新认识。他们认为,市场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只要确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的许多经济规律,都属于社会化大生产的一般规律,去掉其特有的资本主义性质,同样适合于社会主义经济,那么,社会主义就可以采取市场经济形式了。  

有的侧重于对马克思经济理论正确性的重新认识。他们认为,只要确认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不是僵死的教条;只要确认老祖宗的理论中本来就有一些空想成分;只要确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么,同我国改革现实不相符和的一些理论观点都可以大胆突破和修正,被当代社会主义实践证明是不正确的观点都可以抛弃;按照“创新”的理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就不会有矛盾了。 经济学家们提供的理论依据都是科学的吗?我们当然不能做出简单肯定和简单否定的结论。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一方面,一些中高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地重复提出一些基本理论问题;另一方面,有一部分人把我国当前存在的问题归咎于“市场化”改革,在他们看来,改革存在方向性问题。这不能不说明,经济学家们提供的理论依据,还缺乏广泛和充分的说服力。我们还应当注意到,有些经济学家对马克思的主要理论贡献——“两个伟大发现”和“一个科学结论”——知之不多、知之不深、知之不确,对马克思经济理论(《资本论》是这一理论的集大成)中的重要内容存在明显的歪曲。有鉴于此,经济学界应当坚持“科学上的诚实”(马克思对李嘉图的评价)精神,系统地澄清政治经济学的一些重要理论观点,为我国的“第二次革命”提供更加科学和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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