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孟鲁司特钠联合布地奈德治疗儿童哮喘的临床疗效观察_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5-01-22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孟鲁司特钠联合布地奈德治疗儿童哮喘的临床疗效观察_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目的观察孟鲁司特钠联合布地奈德儿童哮喘的临床疗效。方法选取自愿入组的轻、中度哮喘患儿80例,其中男47例,女33例,并随机分为治疗组与对照组,治疗组40例,对照组40例,治疗组与对照组分别给予布地奈德气雾剂与布地奈德气雾剂联合孟鲁司特片治疗12周,并观察两组的症状评分、肺功能测定、症状反复发作次数、额外平喘药物使用情况。结果盂鲁司特联合糖皮质激素吸入组与单纯糖皮质激素吸入组相比,在控制白天症状、夜间症状、哮喘急性发作次数、无哮喘症状的天数、β受体激动剂的应用等均有显著差异,且治疗组肺功能改善较对照组明显,两组之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孟鲁司特联合糖皮质激素吸入治疗哮喘效果显著。结论布地奈德气雾剂联合孟鲁司特联用可发挥二者的协同作用,从不同途径改善气道炎症,控制哮喘。 布地奈德孟鲁司特临床疗效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由多种细胞和细胞因子参与的慢性气道炎症性疾病,其病理生理改变,包括气道壁嗜酸性粒细胞为主的炎症细胞浸润、气道高反应性及气道重塑等。近年来研究发现ICS联合孟鲁司特钠可以明显改善患儿的临床症状、肺通气功能、气道高反应性以及气道炎症因子水平。本研究就这两种治疗方案的疗效有无差异,该如何为患儿选择,应考虑那些问题,比较两者对患儿的临床症状及肺功能改善的情况从而说明疗效差异。从而探讨儿童支气管哮喘的最佳治疗方案。 1资料与方法 1.1研究资料 选择2009年4月~2010年6月我院儿科住院及门诊明确诊断为支气管哮喘,由医生评估已决定使用吸入激素治疗;诊断符合中华医学会儿分会呼吸学组2004年制定的《儿童支气管哮喘防治常规(试行)》[1];选取自愿入组的轻、中度哮喘患儿80例,其中男47例,女33例,并随机分为治疗组与对照组,治疗组40例,对照组40例,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两组一般资料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2研究方法 2.1给药方法 对照组40例,为单纯糖皮质激素吸入组,给予布地奈德气雾剂(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吸入,每次吸入100μg,早晚各1次,吸入后漱口,按需使用速效β2受体激动剂等,总疗程l2周。治疗组40例,在以上糖皮质激素吸入基础上加用孟鲁司特片口服,每晚1次,2~5岁服用4mg,6~l4岁服用5mg,14岁以上服用10mg,按需使用速效β2受体激动剂等。 本研究观察期为12周;入选本研究时及入选后第1周、3周、8周和12周分别到进行访视,共5次,首次访视签署知情同意书,认真评估患儿病情控制情况,对患儿进行体格检查,并核查其是否遵医嘱用药、有无伴随用药及核实吸入方法是否正确。 2.2观察指标 1)症状评分:嘱患儿及其家属每天早上起床后(6:00-8:00)及晚间睡觉前(20:00-22:00)记录之前12小时内的症状评分,评分标准如下:(1)日间哮喘症状评分:0分=白天无咳嗽、胸闷、气喘、呼吸困难等症状;1分=白天症状轻或间歇出现,仅轻微不适,可能被忽视;2分=白天症状中度或频繁出现,表现为不适或影响正常活动至少一次;3分=白天症状持续,影响日常或动;(2)夜间哮喘症状评分:0分=夜间无症状;1分=夜间憋醒1次或者早醒症状;2分=夜间憋醒两次或以上(包括早醒症状);3分=夜间经常被憋醒,但可间断入睡;4分=失眠、端坐呼吸、不能平卧。 2)肺功能的测定:使用意大利科时迈QuarkPFT肺功能仪进行肺功能测定,在患者初次就诊时及每次复诊日上午9-10时,测定肺通气功能指标:FEV1%、PEF%。 3)症状反复发作次数:患儿在症状控制稳定至少3d后出现咳、喘加重,需加用其他平喘药物,且症状加重时间>3d。 4)额外平喘药物(包括应急用速效β2受体激动剂、长效缓释茶碱、全身用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 3统计方法 统计学处理采用t检验及x检验,用SPSS16.0软件包处理,以P0.05为有显著性差异。 4结果 4.1各组治疗前后的疗效评估 表1治疗组及对照组在治疗1周后与治疗前的病情比较: 由上表可知治疗组各项P值均小于0.05,可见治疗组在治疗1周后病情及肺功能有明显的改善;对照组在治疗1周后与治疗前日间症状评分与FEV1%的P值均小于0.05,而夜间症状评分与PEF%较治疗前没有明显的改善。 表2治疗组及对照组在治疗3周后与治疗1周后的病情比较: 由上表可知治疗组各项P值均小于0.05,可见治疗组治疗3周后较治疗1周后的病情及肺功能有明显的改善。对照组在治疗3周后与治疗1周后日间症状评分与FEV1%的P值均小于0.05,而夜间症状评分与PEF%较治疗前没有明显的改善,但是平均值较前明显改善,由此可见对照组治疗3周后较治疗1周后的病情及肺功能有明显改善。 表3治疗组及对照组在治疗8周后与治疗3周后的病情比较: 由上表可知治疗组各项P值均小于0.05,可见试验组治疗8周后较治疗3周后的病情及肺功能有明显的改善。由表可知对照组各项P值均小于0.05,可见对照组治疗8周后较治疗3周后的病情及肺功能有明显改善。 表4治疗组及对照组在治疗12周后与治疗8周后的病情比较: 由上表可知治疗组各项P值(除PEF%以外)均小于0.05,可见治疗组治疗12周后较治疗8周后的病情有明显的改善。治疗组中的PEF%在治疗12周后较治疗8周后的P值大于0.05,可见PEF%在治疗12周前后无统计学意义。由表可知对照组中各项P值(除FEV1%以外)均小于0.05,但对照组FEV1%较治疗8周有明显改善,可见对照组治疗12周后较治疗8周后的病情及肺功能有明显改善。
经管之家“学道会”小程序
  • 扫码加入“考研学习笔记群”
推荐阅读
经济学相关文章
标签云
经管之家精彩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