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4-06-26
来源:
人大经济论坛
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独立学院全称: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 办学地点:沈阳市。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专业与学制:护理学(英语班)专业和药学(临床药学英语班)专业,学制五年,以上专业只招理工类考生。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专业要求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护理学(英语班)专业、药学(临床药学英语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护理学专业只收填报此专业志愿的应届考生(女生优先)。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加盖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印章。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护理学(英语班)专业和药学(临床药学英语班)专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四、学费收取及退费等说明 1、学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学费:护理学(英语班)、药学(临床药学英语班)14000元/每年;住宿费:500元/每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 3、奖学金:学生入学后的第二学期开始评定综合奖学金和学年单项奖学金。学院设有部分勤工助学岗位。 五、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按120%的比例调档。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相同分数的考生按英语、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各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3、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规定。如果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充足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 4、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肝功能不正常、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护理学及相关专业学习。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护理学专业女生身高应高于160cm,男生应高于170cm。 5、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由考生所在省在招生网上公布。 六、新生入学: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高考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规定,对新生进行文化课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七、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2892039、024-62624362 学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五马路21号 学院网址:Http://www.cmu.edu.cn/cmc/ 邮政编码:1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