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必须向工人倾斜。”》的帖子中,忠魂谈到:
“让市场发挥决定作用”必须具有主语,即掌握市场的主体是“谁”。很明显,虽然没有明确阐述,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必然是人民大众。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掌握后者的主体则是垄断寡头资本家。
“谁”“让市场起决定作用”,这在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中是不同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在人民民主专政下,掌握、决定市场的主体是党和人民,而不(能和不应该)是垄断寡头资本家。因此,其目标和结果,也必将是“共同富裕”而不(仅仅)是“资本家富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实现“共同富裕”的方法,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分配中,制定和实现市场规则,在“让市场发挥决定作用”做大蛋糕的同时,将“社会产品有意识地向工人倾斜”分好蛋糕。
按照上面两段话的意思,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同,它的主体是人民大众,因而在让市场发挥决定作用的同时,要在社会产品分配时有意识地向工人倾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然是人人民大众为主体的市场经济,那么,她也必然体现了人民大众的利益要求,为什么还要在社会产品分配的时候“有意识地向工人倾斜”呢?社会主义本身就是体现劳动者利益要求的生产方式,为什么在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还要额外地在社会产品分配时向工人倾斜呢?
反过来说,如果这种市场经济没有全面体现劳动者的利益要求,那么这种市场经济也算不上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而“社会产品分配向工人倾斜”也无从谈起。
很显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社会产品分配中有意识地向工人倾斜”这一命题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
从这里也不难看出,作者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还不是太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