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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回应博士论文抄袭:或取消博士后资格

发布时间: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北京8月26日讯(记者 于振华)原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生的于艳茹论文抄袭事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8月26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首次以此回应称,对于艳茹的具体处理要看北大公布的调查结果,如果北大取消她的博士学位,该所也将取消她读博士后的资格。
  社科院:依据北大调查结果进行处分
  “我们在等北大对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于艳茹正在我们这里读博士后,她还不是我们的正式职工。”8月26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所长张顺洪在接受千龙网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她目前的待遇是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的,并没有改变。
  如果于艳茹的博士论文抄袭被北大认定了,中国社科院会不会取消她读博士后的资格呢?对此,张顺洪向千龙网记者表示,中国社科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具体如何处分于艳茹,这要看北大的调查处理结果。如果北大取消她的博士学位,该所也将取消她读博士后的资格。
  北大:组织专家核查论文 将按校规处理
  随后,千龙网记者联系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北大新闻发言人蒋朗朗,他表示,北京大学对于艳茹博士论文的调查还没有新的进展,“一切要以北大历史系的公开回应为准”。
  而北大历史系有关负责人8月2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于艳茹是该系的博士生,现已毕业离校。对于于艳茹攻读博士期间所发表论文涉嫌抄袭问题,该系高度重视,将立即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博士答辩论文重新进行核查,如果确认博士答辩论文抄袭,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惩处学术违规适用“已离校研究生”
  据千龙网记者了解,于艳茹2008年9月考入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攻读博士学位。此前,她在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世界史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11年9月,于艳茹赴美国哈佛大学交流4个月。于艳茹被指抄袭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于2013年在《国际新闻界》第7期发表,当时她是北大在读博士生。
  尽管于艳茹博士毕业后于2013年7月进入中国社科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她的行为还是会受到北京大学校规的约束。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已结束学业并离校后的研究生,如果在校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一经查实,撤销其当时所获得的相关奖励、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事件回放:学术期刊发《公告》指责博士论文抄袭
  日前,《国际新闻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在多次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今年暑假前,有读者举报:2013年第7期发表、署名于艳茹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涉嫌抄袭一本英文专著的部分章节。接到举报后,该编辑部请来外语专家与原著进行核对和确认。专家们经仔细对比后发现,于艳茹在其论文中大段翻译国外作者的专著,甚至直接采用作者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已构成抄袭。
  8月17日,《国际新闻界》刊登了《关于于艳茹论文抄袭的公告》。在该《公告》中,千龙网记者看到,该刊决定采取三点措施对其进行惩处:第一,将于艳茹论文抄袭情况公告于本刊网站,并向作者相关单位通报;第二,联系相关文献收录机构,删除于艳茹该文的电子版;第三,五年内拒绝于艳茹的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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