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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范式中的生产方式与资源配置方式

发布时间: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范式中的生产方式与资源配置方式
Mode of Production and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in the Lightof Marxist Economics
孟捷,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学院,北京 100872 孟捷(1967—),男,安徽芜湖人,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经济增长理论、经济思想史和经济学方法论研究。
【内容提要】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这两个范畴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马克思以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名研究了资本主义资源配置方式。资本主义资源配置方式的主要特点有:资源配置方式隶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资源配置归根结底是社会总劳动在社会分工各部门的配置;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有两种衡量资源配置宏观经济合理性的尺度。
【英文摘要】There exist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productionmode and production relations.Marx has studied allocation ofresources in the capitalist society in the name of productionmode.Major features of capitalist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areas follows:It is subordinated to the capitalist mode ofproduction and production relations.It refers to allocationof social labor to different social  departments. Undercircumstances of capitalist production relations there aretwo criteria of measures  for  justification  of  macroallocation of resources.
【关 键 词】生产方式/生产关系/资源配置方式
  production mode/production relations/ways of allocation ofresources
【 正 文】
  [中图分类号]F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 —2826(2000)06—0022—08
  著名的波兰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曾于1935年以“马克思与现代经济理论”为题,对理论经济学的两种基本范式做了比较。在他看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优势在于解释资本主义发展的长期基本趋势,但当问题涉及如何实现生产资源的最佳配置时,就显得十分贫弱。相反,新古典经济学更能把握资本主义经济中的日常现象,能够轻易地解决这类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出版了几百部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每一本教科书都开宗明义地宣布:政治经济学是以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的科学。这似乎验证了兰格在半个多世纪前得出的观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其理论架构内天然排斥对资源配置的研究。事实是否如此?
  吴易风教授在发表于1997年的一篇论文中探讨了上述问题。(参见吴易风:《论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载《中国社会科学》,1997(2)。)他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命题:
  1.在马克思那里存在一个“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
  2.《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
  3.马克思对生产方式的研究包括了对资源配置的研究,不同的生产方式下有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不存在超历史的资源配置方式。
  恢复马克思的生产方式范畴的独立性,既不把它看作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也不把它归约为生产力,有助于确定资源配置方式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概念体系中的位置。吴易风教授不无道理地指出,传统政治经济学有违马克思的定义,把研究对象仅仅规定为生产关系,这就把生产方式排除在外,同时也排除了生产关系范畴所包容不了的资源配置问题。这样一来,就使马克思主义在理论经济学范式之争中陷于先天的劣势。
      一、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在概念上的区别
  但是,确立了上述三个命题,尚须把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在概念上更准确地区分开来。
  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斯大林把生产关系概括为以下三个层面:“(1)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2)由此产生的各种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或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3)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 (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5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这个定义常常引起批评,因为在这里,生产资料所有制成了独立于劳动的社会变换、独立于产品分配的抽象存在。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已经从方法论上批判了这种做法。马克思发现古典经济学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前提,却没有解释这个前提。“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但是,它没有给我们说明这个事实。……也就是说,它把应当加以论证的东西当作前提”。(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46页,北京, 人民出版社,1985。)通过对异化劳动的考察,马克思得出结论:“我们从国民经济学得到作为私有财产运动之结果的外化劳动(外化的生命)这一概念。但是对这一概念的分析表明,与其说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还不如说它是外化劳动的结果,正象神原先不是人类理性迷误的原因,而是人类理性迷误的结果一样。后来,这种关系就变成相互作用的关系。”(同上书,第57页。)
  把异化劳动作为私有制的前提,而不是相反,乍看起来像是一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无谓争辩。但正是在这个问题上,蕴涵着马克思在本体论上的一个根本变革:“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类本质。(同上书,第54页。)如果经济现象还没有归结为人的生产活动,那就表明人类理性还陷于拜物教的迷误。从异化劳动概念得出私有财产概念,马克思借此做到了两点:第一,把私有财产归结为人的主体本质。他说:“当人们谈到私有财产时,认为他们谈的是人之外的东西。而当人们谈到劳动时,则认为是直接谈到人本身。”把私有财产归结为异化劳动,就是“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变为异化劳动同人类发展进程的关系问题”。(同上书,第59页。)第二,恢复了私有财产的历史性。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原始人投击飞禽的石头上,而不是在“人的发展的类本质”中寻找资本的起源,必然把私有制当做非历史的既定前提。
  劳动是人的类本质的思想,在对历史唯物主义做系统阐述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得到了这样的表述:“人们之所以有历史,是因为他们必须生产自己的生活,而且必须用一定的方式来进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1卷,81页脚注,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生产方式是“人们用以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方式”,“这种生产方式不应当只从它是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加以考察。它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同上书,第67页。)
  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一样,以人的特定类型的实践活动为研究对象。生产或劳动作为人与自然之间设定目的的变换物质、变换能量的过程,被马克思看作是“原初的经济活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以“唯物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方式,把劳动确立为新学说的出发点。卢卡奇在《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这一巨著中,力图重新恢复劳动范畴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的核心地位。他指出,人的目的设定作为社会存在的最终要素,作为社会存在区别于其他存在类型的特征,是在劳动中产生的。劳动范畴内含的目的设定,是一切社会实践的模型。他的本体论著作,是从劳动范畴出发建立历史唯物主义体系的尝试。
  从1846年12月28日致安年科夫的信开始,马克思才习惯于使用生产方式这一术语来表达“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不过,措辞的更动并不意味着历史唯物主义基本思想有任何变化。在马克思提出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中,生产方式即在特定方式下进行的生产活动是必不可少的中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作为具有因果性质的规律,必须以设定目的的实践(这里是劳动)为中介。脱离这一中介,这种矛盾运动就沦为具有拜物教性质的规律。劳动范畴内含的目的设定因素,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不仅具有决定论的色彩,而且具有一定程度的选择性。一定水平的生产力在以一定方式进行的生产活动中得以应用和发展,也正是这种以一定方式进行的生产活动再生产出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应立足于劳动范畴加以规定。
  在马克思看来,生产的社会性植根于在社会分工各部门配置社会总劳动的自然规律。在普遍化的商品生产即市场经济中,交换是这一自然规律的历史实现形式。 卢森堡(参见卢森堡:《国民经济学入门》,186—189页,北京,三联书店,1962。)曾经把交换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的作用总结如下:
  第一,交换使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
  第二,社会财富的分配,即社会成员在社会财富中获取的份额,只能根据各个成员提供于商品市场上的产品,是否能够交换,是否被认为是社会所必要的东西来决定;
  第三,社会劳动分工由交换所调节。旧部门的衰落,新部门的兴起,都由交换来决定。“如果新产品能够长期进行交换,那就证明了该新生产部门是被社会承认为必要的,从而,社会劳动分工也将有新的扩大”。
  卢森堡总结道:“交换就好象一部抽水机,调节了全部经济。它在各个生产者之间,创造了联系,强制他们劳动,调节他们的劳动分工,规定他们的财富及财富的分配。交换统治了整个社会。”
  马克思把交换的本质规定为劳动在社会内部的物质变换。“商品交换……发展了人类劳动的物质变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131—13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在普遍化的商品经济中,交换是劳动过程的合目的性的社会证实,没有交换,设定目的的劳动过程是不完整的,这一点使交换内在地成为生产的环节。通过交换,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的变换采取了如下形式:劳动要物化在产品中形成价值,与产品一起实现于商品流通。
  《反杜林论》中说:“政治经济学,从最广的意义上说,是研究人类社会中支配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交换的规律的科学。生产和交换是两种不同的职能。……所以都有多半是各自的特殊的规律。但是另一方面,这两种职能在每一瞬间都互相制约,并且互相影响,以致它们可以叫作经济曲线的横坐标和纵坐标。”(《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3卷,48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像这样将生产和交换并提,事实上仅适用于资本主义经济。通常所谓生产决定交换的提法,对于以交换为社会生产惟一调节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来说是不恰当的。交换与生产共同构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个有机总体的两个要素,抽象地谈论生产与交换谁更重要在这里失去了任何意义。
  交换作为在社会分工各部门配置总劳动的媒介,在概念上隶属于生产方式。这样一种交换范畴在历史上的出现,是资本积累将商品生产在全社会范围内强行普遍化的结果,也就是说,是特定的生产关系的产物。在这一意义上,交换范畴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区别是十分明显的。但另一方面,交换范畴也体现了一种生产关系,因为交换实现了生产者之间的社会联系,这种联系的实质被马克思规定为劳动在社会内部的变换,它使生产者得以凭借一定量劳动支配一定量的其他劳动。不过,在交换中体现出来的这种生产关系和劳动协作中的某些生产关系一样,并不是资本主义所专有的生产关系。《资本论》第一卷在论及所谓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与资本主义占有规律之间的区别时,区分了这样两种生产关系。
  现在让我们看看马克思本人对形成一个社会经济结构的特殊的生产关系的规定。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两处关于所有制的规定(所有制可以看作生产关系的同义语;该书还没有正式运用生产关系范畴):
  1.“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决定个人的与劳动的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有关的相互关系”。
  2.“所有制是对他人劳动力的支配”。
  这两处规定与斯大林的生产关系定义有着明显的区别:第一,没有把生产关系主要归结为生产资料所有制,而是把它归结为根据人与物的关系而形成的人与人的关系。第二,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归结为支配他人劳动的权力关系。让我们进一步看看《资本论》中的相关分析。
  《资本论》第三卷的利润率范畴(r=△G/G )表现了作为意志关系的法权关系——凭借占有生产资料而占有利润。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到《资本论》,马克思曾反复强调法权关系以特定的生产关系为前提,没有相应的经济权力(power),权利(rights )就不能在经济上实现。在明确这一点的基础上,科亨把生产关系规定为:“人们对人和生产力的有效权力的关系,不是法律所有权的关系”。(参见科亨:《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66页,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在资本主义社会,有一系列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形式。地租是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形式,利息是货币资本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形式,股息是股份资本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形式,利润是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形式。在这里,问题是地租、利息、股息和利润这样一些货币收入的来源以及能否稳固地占有这一来源。马克思把这一来源归为剩余价值即对象化的剩余劳动,对剩余劳动的支配是资产阶级经济权力的实质,剩余价值率即对新价值的内部分割是这种经济权力关系的表征。撇开经济权力,我们无法想像为什么洛克式的建立于劳动之上的财产的自然法,让位于建立在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的资产阶级法权。利润率范畴所表征的法权关系,即凭借占有生产资料占有剩余价值,是以在生产过程中占有劳动力使用权为中介的,利润率范畴是以剩余价值率范畴为前提的。
  受斯大林的影响,生产资料的归属往往被当作生产关系中惟一重要的、孤立地起作用的因素。科亨在界定生产关系时正确地发现,在资本主义较早阶段,直接生产者是否丧失生产资料所有权,并不是劳动在形式上隶属于资本的必要条件。从事家庭生产的工人即便拥有自己的纺纱机,还是会丧失独立的生活条件,不得不出卖劳动力。也就是说,即便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还是会出现。那么,是什么原因致使直接生产者在形式上隶属于资本呢?17世纪,英国的呢绒商人把羊毛卖给独立的织工,并向他们购买呢绒。在交换日渐支配社会生产的条件下,力图控制直接生产者的商业资本这时代表了一种新的社会生产方式,呢绒商人是这种交换范畴的人格化。先前独立的生产者在普遍化的商品生产这种新的社会生产方式中,在与资本主义手工工场的竞争中,逐渐丧失了自己的独立生活条件,在形式上隶属于资本。科亨举示的这个例子不仅有助于厘定什么是雇佣劳动关系,而且有助于说明,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关系如何伴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转变而得以普遍确立,因而生产关系与生产方式是相区别的。
  与超经济的剩余劳动剥削形式不同,资本主义剥削只能在价值形式上进行。价值是以特定方式社会化的劳动。剩余价值率即对新价值的内部分割以价值形成即活劳动的物化为前提,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附丽于以一定方式社会化的劳动这个经济实体之上并以之为占有的对象。在这里,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在概念上凸显出如下区别:生产方式,或者以一定方式进行的生产活动,关涉的是被占有的实体;而生产关系,就其实质而言,是有效地占有他人劳动(和剩余劳动)的权力关系。
  在力量与实体的区别和联系上,物理学提供了一个例证。物理学所发现的四种力(引力、电磁力、弱核力、强核力),都是由专门的粒子来传递的。以引力为例,牛顿当年发现引力的时候,并不知道传递力的实体的存在。在他那里,引力纯粹是一种力量关系,是一种描述现象的实证概念。量子力学的发展把太阳和地球之间的引力归结为组成这两个物体的粒子之间相互交换引力子。这种传递力的粒子被称为虚粒子,它们很难被探测到,但是有可观测效应。物体之间的引力是靠传递力的引力子实现的,就像生产关系不能没有构成这一关系内容的实体一样。
  马克思说:“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2页。)借助于在粒子之间传递力的虚粒子, 物理学克服了物质和力的二元论;借助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个命题,马克思克服了生产关系和以一定方式进行的生产活动之间的二元论。由此可以理解,马克思为什么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同上书,第8页。)而非单纯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作为《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斯大林在界定生产关系时片面强调生产资料所有制,制造出这种二元论,使生产关系脱离人的活动而拜物教化。另一方面,生产方式被不恰当地解释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成为物化的社会经济形态的同义语。依照这种精神编纂出来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用抽象的全民所有制及其相关概念代替了对现实生产过程和再生产过程的分析,刻意遮蔽了现实中的深刻矛盾。饶有意味的是,一贯独立思考、富于批判精神的毛泽东,在50年代研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就发现斯大林的政治经济学“见物不见人”,“在他的经济学里,是冷冷清清,凄凄惨惨,阴阴森森的”。(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编,上册,69—70页,1998。)
      二、资本主义资源配置方式的主要特征
  马克思以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名研究了资本主义资源配置方式。生产方式和资源配置方式在下述意义上可以作为同义词来使用:在微观层面是指直接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以生产产品和服务的方式。在宏观层面,生产方式或资源配置方式是指经济资源以何种方式分布于生产不同产品和服务的社会分工各部门。
  资源配置方式在概念上并不能代替生产方式,这是因为,资源配置方式这一概念缺失了作为人的类本质的生产活动这一维度。生产方式是以一定方式进行的生产活动,直接生产者始终是这一活动的主体,劳动力则是生产要素中最关键的要素。美国学者哈里·布雷弗曼指出:“人类进行劳动的能力——马克思称为劳动力——绝不能同不是由人起作用的力量混为一谈……只有是他人劳动主人的人,为了完成一项工作,才会把劳动力和其它力量混淆起来,因为对他说来,使他的机器转动的蒸汽、马匹、水或人力,都被看作同等的东西,都被看作‘生产要素’。对于安排自身劳动的各个人(或安排自己劳动的团体)来说,使用劳动力和使用其它力量的区别,乃是整个‘经济’的关键性区别。从整个种属的观点来看,这种区别也是关键性的区别,因为每个人都是团体、社会和某种属的总劳动力的部分占有者。”(哈里·布雷弗曼:《劳动与垄断资本》,50—5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资本主义资源配置方式的特点恰恰在于,直接生产者仅仅被当作配置的对象,即当作客体。
  谈到资源配置,还必须明确下述问题,什么是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源(或要素)?应用于生产的技术知识是否可以看作一种独立的经济资源?让我们先看看新古典经济学对这个问题的解释。资本、劳动、土地和企业家才能,被新古典经济学并列为四种生产要素,技术不计在内。另一方面,索罗在以方程式计算要素投入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时,又用技术来解释其他要素解释不了的增长率余数,因此技术又暗地里被看作一种独立的生产要素。这两种解释是彼此矛盾的。在马克思那里,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但他并没有把用于生产的技术计入劳动过程的基本要素。科亨在讨论生产力的构成项目时,把应用于生产的技术列入劳动能力。(参见科亨:《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第34页。)可是,这样做显然没有考虑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点恰恰在于劳动与知识的分离。也许科亨的用意是把技术归于总体工人的劳动能力。但资本在把分别购买的劳动力并入生产过程以前,总体工人是不存在的,总体工人的形成可以说正是资源配置过程本身。
  应用于生产的技术知识大多具有社会性,排斥以独占的方式被利用,在这个意义上,技术就像空气和阳光一样,虽然加入使用价值的生产,但不能列为经济资源。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以独占的方式被利用,是判断科学技术是否成为经济资源的标准,也是把经济资源作为一个子集从生产力概念中划分出来的标准。应用于生产的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但往往不是可以独占的对象,因此马克思常说:资本把科学并入生产,却并未为此花费分文。是否成为经济资源是和排他性的占有(而不是稀缺性)联系在一起的。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劳动力往往是过剩的而不是稀缺的,但这一点不妨碍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是为资本这一权力关系所独占的经济资源,劳动力的过剩甚至强化了劳动对资本的隶属,使资本得以在生产过程中以更加专制的形式占有劳动。因此,待配置的经济资源指的是为一种有效的权力关系所支配的对象。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经济资源(譬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具有两重态,除了物量形态外还采取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形态。这种两重态意味着待配置的经济资源隶属于一种特定的权力关系。资源配置的背面是权力的配置。尽管土地、劳动力、技术知识归不同的人所有,但资本会创造条件,使土地所有权、劳动力所有权以及知识产权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实质上隶属于自己,从而在资源的社会配置中成为至高无上的权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资本主义资源配置方式的研究有如下三个特点:
    1.资本主义资源配置方式隶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
  在《资本论》第三卷,马克思运用利润率平均化理论来说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段资源宏观配置的历史特征。为了实现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的要求,不同部门的资本家展开部门间的竞争,生产资源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按照这一要求在不同的部门间不断重新配置,直到形成各部门统一的一般利润率为止。 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曼德尔(1923 —1995)提出了一般利润率双重化模型,以适应于垄断资本主义的新条件。按照这个理论,资本主义经济的垄断部门和自由竞争部门各有一个平均利润率,垄断部门的高水平利润率是通过牺牲非垄断部门的利益来实现的。
  在微观层面,控制劳动是资本主义企业内部资源配置的核心。资本家在市场上买到的劳动力具有不确定的质和量,而劳动力的潜力是无限的。实现这种潜力遇到了工人的主观情况、劳动的特殊条件等多方面的限制,因而向资本家提出了最大的挑战。泰勒主义的“科学管理”理论,正是因应这种需要而产生的。马克思在论述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时,事实上已经预见到泰勒主义的某些主要原则。他说:“在资本主义体系内部,一切提高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方法都是靠牺牲工人个人来实现的;一切发展生产的手段都变成统治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都使工人畸形发展,成为局部的人,使工人贬低为机器的附属品,使工人受劳动的折磨,从而使劳动失去内容,并且随着科学作为独立的力量被并入劳动过程而使劳动过程的智力与工人相异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707—708页。)
  资本主义企业资源配置的另一个特点是,技术进步以节约劳动(即提高资本技术构成)而不是以节约资本为主导特征。从资本与劳动的关系来看,采用更多的机器适应了资本家控制劳动的需要,而且是资本家面对工资成本上升的本能反应。另一方面,从资本之间竞争的角度看,追求超额剩余价值的冲动,促使资本家主要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方法降低单位商品的价值。
  与以往的生产方式相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经济资源更充分地用于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用于发掘人类的需要。《共产党宣言》曾盛赞资本主义在一百年间创造的生产力比以往一切生产方式所创造的生产力的总和还要多。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写到:“于是,就要探索整个自然界,以便发现物的新的有用属性……采用新的方式(人工的)加工自然物,以便赋予它们以新的使用价值……要从一切方面探索地球,以便发现新的有用物体和原有物体的新的有用属性……因此要把自然科学发展到它的顶点;同样要发现、创造和满足由社会本身产生的新的需要。”“由此产生了资本的伟大的文明作用”。如果联想到马克思说的另一句名言:“资本来到世间,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这种赞誉会让人感到困惑。但资本主义恰恰是在这种巨大的反差中演化的。在分析上把资本主义的两面性和盘托出,正是马克思的深刻性和现代性之所在。
    2.资源配置归根结底是社会总劳动在社会分工各部门的配置。
  可是,强调资源配置方式为生产关系所制约,还不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所专有的特点,单凭这一点还不足以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譬如新李嘉图学派区别开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研究资源配置问题上所专有的特点在于,把资源配置归结为一个社会在一定时期内拥有的全部工作日在社会分工不同部门的配置。马克思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而在社会劳动的联系体现为个人劳动产品的私人交换的社会制度下,这种按比例分配劳动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马克思:《资本论书信集》,282页,北京, 人民出版社,1976。)这就进一步提出了问题:价值规律在资本主义资源配置方式中是怎样起作用的?
  资本在部门间的竞争和一般利润率的形成,实现了符合全体资本家利益的资源合理配置。在此,资源配置的合理性被归约为以掌握了生产资料的统治阶级利益为依归的特殊合理性。可是,由于资本积累内在矛盾的发展所产生的一般利润率下降,会促使在利润率平均化中体现出来的资源配置的合理性转化为自身的对立面,即转化为通过经济危机表现出来的整个资源配置方式的非理性。《资本论》第二卷的再生产图式,被马克思用来说明资源宏观配置处于动态均衡状态所应具备的条件,这个条件被概括为社会年产品的实物补偿和价值补偿。如果实现了这双重补偿,就实现了资源的宏观均衡配置。然而,随着剩余价值生产和剩余价值实现之间的矛盾趋于激化,再生产图式所表明的均衡会周期性地瓦解,资本主义会经常面临资源(人口和资本)过剩危机的打击。(参见孟捷:《从再生产图式看剩余价值实现危机》,载《当代经济研究》,1998(2)。)因此,颇具讽刺意味的是, 与新古典经济学所宣称的相反,资本主义所面临的问题并不是合理地配置稀缺资源,而是如何使过剩资源即闲置生产能力和产业后备军再度得到利用。
  再生产图式所揭示的资本积累的均衡条件,正是价值规律正常运作的条件,即两大部类的社会年产品必须在市场上找到自身的对等价值。这一条件的瓦解,意味着价值规律正常运作的条件遭到破坏,资本必须贬值以使价值规律恢复正常运行。在这里,普遍化的商品生产即市场经济为资本主义资源配置的宏观合理性提供了一个客观尺度,这个尺度就是价值规律。
    3.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有两种衡量资源配置宏观经济合理性的尺度。
  新古典经济学继承了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原理,假定——有时心照不宣,有时建立在复杂的数学模型的基础上——微观经济合理性与宏观经济合理性是一致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区分了两种资源配置的宏观合理性概念:一种是与特定的生产关系相适应、以统治阶级利益为依归的资源配置的宏观经济合理性(它实现利润率平均化这样的规律),微观经济合理性会自动实现这样一种宏观经济合理性;第二种是超越于资本主义生产当事人的眼界,但作为资本主义资源配置方式的客观规律起作用的宏观经济合理性(它实现于价值规律),这种宏观经济合理性与微观经济合理性是经常相冲突的,只能通过危机来解决。
  在马克思的经济学中,剩余价值率(s=S/V )是表征微观经济合理性的范畴。尽可能多地占有剩余劳动会体现在资本家的经验意识当中。《资本论》第一卷“工作日”一章曾引用一位工厂主的话:“时间的原子就是利润的要素”。马克思评论道:“在这种气氛中,剩余价值由剩余劳动形成已不是什么秘密”。但是,《资本论》第一卷的剩余价值率仅仅是适用于直接生产过程的抽象。资本家实际所占有的剩余价值的多少还取决于价值实现程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有两种剩余价值率的概念,二者的区别反映了剩余价值生产和剩余价值实现之间的矛盾。匈牙利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埃尔维什把第二种剩余价值率写成下述公式:
 S[,c]+S[,k]
  s=─────────
  C-S[,k]
  
  其中S[,c]和S[,k]分别是资本家的净投资和消费,C 是社会生产的全部消费品的价值。因此,这个公式表示在消费品市场均衡的条件下国民收入中剩余价值与可变资本的比率。在这里,剩余价值率的大小取决于资本家的投资水平;在资本家投资水平低落时,要维持第二种剩余价值率,可以通过降低消费品产量,即通过生产能力闲置和失业来做到。马克思曾指出,危机的一个作用在于重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正确比例。因此,第一种剩余价值率非但不能保证第二种剩余价值率的水平,反而要为第二种剩余价值率即为第二种宏观经济合理性所矫正。
  在马克思看来,资源配置的微观经济合理性与宏观经济合理性的契合,只能彻底实现于他所瞩望的未来自由人联合体。下面摘引的话清晰地表明了马克思的思想:
  “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6—927页。)“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22页。)
  [收稿日期]2000—04—02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C].第23、25、46卷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974、1980.
  [2]科亨.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M].重庆:重庆出版社, 1989.
  [3]吴易风.论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J].中国社会科学,1997,(2):5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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