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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课有感——当代大学生应如何守法学法

发布时间:2015-07-01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法律基础课有感——当代大学生应如何守法学法
周一上的法律基础课,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老师给我们播放了四个视频,都是关于一些看似成功的人因为法律知识淡薄而失足的故事。这些案例让人深思,我们作为当代大学生,应该如何学法守法。
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大学生立足社会的基本要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场主体都得遵循统一的规则或制度,在这种高度规则化的社会里,“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关系中。这意味着,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学府,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塑造“现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职责。然而,近年来一升再升的大学生犯罪数据,频频向我们告示:校园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还十分贫瘠。
记得有这样一件事例:浙江嘉兴市秀洲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两名公务员2003年4月3日下午在办公室里遇刺。警方确认,犯罪嫌疑人周一超时年22岁,是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原来,他在该区公开招考公务员中,已通过笔试、面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因情绪悲观,产生报复念头,遂迁怒于人事部门的招考人员,最终导致行凶杀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也许是我们要思考的一个问题,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他已经具备公务员的外在条件,可是这样一个高素质人才为何选择这样一种害人害己的方法解决事情,只是由于我们不懂得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捍卫自己的权利!这是我们自身的问题还是其他?
法制教育的实施方式也许真的需要改进。法律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没有经过法律实践是无法真正学好法律的,适当沿用英美法系国家的“实践性法律教育模式”也无不可。这一点我们应该向西南交通大学学习,2005年11月18日,西南交通大学大学生法律协会承办的“模拟法庭”在多功能厅开庭审案。模拟法庭出庭的有审判长、两名审判员、书记员、两名公诉人、两名辩护人。模拟法庭案件焦点为正当防卫以及正当防卫的限度。
模拟法庭一定程度上使我们更加了解法律,更加认识到法律的威严。我们要做新时代的大学生,就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正当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而不是犯罪!然而,一年以来,有多少高等学府做好这一点呢?
那么我们对待法律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呢?也就是我们应当如何守法用法呢?孟子说过:“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意思就是说只有法治和德治真正地结合,才是真正及完整意义上的法治。美国著名的法学家伯尔曼深刻地指出:“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这里所说的信仰,没有人们对法过于敬畏而产生的距离感,而有出于信仰所产生的归属感和依恋感,并由此激发人们对法的信仰和尊重并为之献身。也许我们只有这样做才能很好的守法用法!
如何做到最好,我们还需要不断的学习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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